李鹏在文中谈及他的家庭历史,一门两忠烈,他的舅舅赵世炎,他的父亲李硕勋,都是中共的元老,为中共打天下牺牲了性命,他母亲也是中共元老之一而不居功骄傲,开国后依然只当一个中学校长,他的姨母赵世兰也是中共元老之一,在文革中受到迫害而死。
人家李鹏谈起家史来从根儿说到梢儿,有根有据。
前几年江泽民为了搞个人崇拜,成立了专门写作班子为他写传记。但是这个写作班子费尽心机,不辞辛苦却了解到江泽民大量不光彩的一面。比如他的烈士出身问题,有关部门一查,根本就没有这回事,江泽民见都没见过江上清几面,更不用说是他什么人了。江泽民只好承认是编造,但又狡辩说是叔叔死后过继的。死后还能过继?真是闻所未闻。
广东省党刊上有一篇文章让咱开了眼,题目是《江上青──魂系皖东北的革命烈士》,文章说28岁的江上青牺牲后,长兄江世俊、长嫂吴月卿将正读初中的13岁儿子江泽民过继给江上青夫妇。从此,江上青夫妇有了嗣子。在以后的岁月里,王者兰呕心沥血抚养烈士遗孤。
过继、嗣子、遗孤?江泽民和叔叔江上青到底是个什么关系呢?
这个问题有必要说明一下。承嗣是没有亲生儿子者,可以由家族决定,建立承嗣关系,承嗣关系也可以产生在嗣父死亡之后,由家族决定一位嗣子作为继承人,主要是为了继承财产。在封建社会和近代,女儿是无权继承父亲财产的,没有儿子者,为了防止自己过世时,财产完全被亲戚刮分霸占,只能将兄弟姐妹的儿子(即第二代旁系血亲,选侄甥较多)作为财产继承人,这就是嗣子产生的根本原因。
嗣子与嗣父的关系叫作“承嗣”,而不是“领养”;也不是一般的“养子” ,养子可以有无数个,不一定有财产继承权。遗腹子是父亲死后才出生的,法律上有绝对的财产继承权。
江上青牺牲时遗孀王者兰才28岁左右,她一个人要维持两个女儿的生活,所以举步维艰。一个连生活都维持不了的人,哪里有心情扯什么财产继承权和“承嗣”的问题。
据说江以“烈士遗孤”自居,李鹏可以称作烈士遗孤,江上青的两个女儿江泽玲、江泽慧可以称作烈士遗孤,但江泽民不但和“烈士遗孤”沾不上边,而且组织调查已经很清楚了,他既没有过继给什么人,也不是什么嗣子、养子。
根据五花八门的版本,三位一体被那些党史工作者以及江泽民传记的作者译者注释为养子、义子、嗣子,或遗腹子,还有称“继父江上青”,“继母王者兰”的,中共官方网站”安徽农网”等有这样的记载: “江上青(1911-1939),革命烈士,江泽民之叔父、继父。” “继母王者兰……”
“继父江上青”意为:江泽民的亲妈吴月卿,改嫁江上青
“继母王者兰”意为:江泽民的父亲江世俊,续娶江上青之妻王者兰
这样驴唇不对马嘴的乱解释,为什么号称学贯中西古今的江主席不吭气,任由自己的“嗣父”江上青受此奇耻大辱呢?
因为只有乱讲乱解释,江泽民才能从似是而非中浑水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