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民工的歌曲为何被北京媒体赞扬?

发表:2003-03-24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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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40周年之际,北京许多媒体不约而同以赞赏口吻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为配合活动,一个区文化馆组织了民工学雷锋公益活动,活动内容有民工朗诵雷锋日记、诗篇、民工四人快板《我为首都盖大楼》等。其中最有“创意”的活动、也是被媒体大肆炒作的,则是该文化馆创作了一首“民工之歌”---《民工兄弟三大 纪律八点注意》。北京某报的报道说:

“歌词改编自传统革命歌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新填的歌词中加入了许多民工进城务工需要注意的小细节。”报道还配发了几十名民工戴着耳机在录音棚录制“民工之歌”的图片。

  看了这些报道,我的心情很沉重也很郁闷。谁更应该学习雷锋?这些人的做法似乎错位了。因为,雷锋精神的可贵正在于无私帮助他人和扶危济困。在一个人人都需要学习雷锋的日子里,民工这样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原本应当是我们更应该帮助和想起的对象,而该文化馆的做法却是写了一首“民工之歌”,把“弱势群体”当作需要改造和进化的“劣质群体”,以这样一种低劣、戏谑的方式,有组织有预谋地羞辱民工们。而媒体也失去判断力,忘记了最可贵的人文道德原则。

  没有人有资格为我们的农民兄弟“创作”这样一首带有侮辱人格性质的“歌曲”。

  难道不是侮辱人吗?!让我们看看这首歌到底是什么内容。其歌词写道:“农民兄弟时刻要牢记,三大纪律八点注意。第一小农意识要去掉,说话粗鲁让人受不了;第二装修进了房主家,手脚不净就要犯事了……”这样的歌词纯粹是没有依据的猜测和缺乏法治精神的无端诽谤。“小农意识”是指缺乏大局观的狭隘利己思想,城里人也有严重的“小农意识”啊。“小农意识”并不是农民独有的“意识”,这是常识啊!要去掉大家都得去掉,农民兄弟没有理由优先。“说话粗鲁让人受不了”当然在理,但是你又有什么证据说这是大多数民工身上特有的“毛病”?作为一个客居京城的外地人,我倒觉得大多数农民进城务工者的语言是淳朴、干净的,没有受城里人的污言秽语的同化。相反,倒是“傻×”、“丫的”之类的“京骂”屡屡充斥耳根,这是民工难以望其项背的。谁更应该漱口?“装修进了房主家,手脚不净就要犯事了”,这话特别无礼,其语境根本就是违法。你有什么依据、数据和权威调查结论证明:农民进城务工者做装修时手脚不干净?如果有,比例多少?如果是以偏概全,这种信口开河难道不是对全体装修工人的人格侮辱吗?上升到法律层面就是诽谤。这倒说明了作者的狭隘无知和“小农意识”。

  还有更离谱的歌词呢:“不许随地大小便,刮胡子剃头天天要洗脚”。且不说洗脚仅仅是个人习惯问题(我相信许多城里人也有不爱洗脚的),我们更需要扪心自问的是,民工兄弟一块砖一抹泥建起北京城的大厦时,城里人为什么不舍得拿出仅占其中很小比例的部分砖头,为天天风吹日晒一身土一身泥一身臭汗的他们,建一个可以洗热水淋浴的洗澡间、建一个简易卫生间呢?如果有这个条件,他们愿意蓬头垢面示人吗?“刮胡子剃头”这种从头到脚的“关怀”,实际上是假模假式的、虚伪的,也是霸道的。

  诚然,由于历史、政策、经济、文化的原因,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法律观念、精神面貌,可能都比城里人差一些。但是城里人不该忘记,恰恰是农民做出了很大牺牲才换来城市的率先繁荣。城里人得了便宜不要忘本。现在农民兄弟进城打工,我们不应该以一种教师爷的态度动辄去教训他们,而应该实实在在为他们的进步和共同发展创造条件。

  我还为那些鼓吹“民工之歌”的媒体汗颜。因为这种报道是在强化城里人对农民的偏见,加深身份歧视,强化城乡差别。农民兄弟不需要这种歌,他们更喜欢唱《在希望的田野上》。农民同样不需要拯救、怜悯与施舍,他们只需要得到与他们所付出等值的回报,以及与所付出劳动相称的尊重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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