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上病毒后带往全国各地”─新华社版权所有,翻录必究

作者:青笛 发表:2003-06-13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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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日前发表一篇述评,指控法轮功学员“提出派人设法接近医治非典病人的医院,染上病毒后带往全国各地,以造成疫情的蔓延。”但该文同时又指控法轮功学员“鼓吹练法轮功就不得非典”、“练习法轮功的人血液中有超常的嗜中性白细胞,免疫功能增强,可百毒不侵。”

既然法轮功学员相信修炼法轮功“可百毒不侵”,他们为什么还要“派人设法接近医治非典病人的医院,传染上病毒后带往全国各地”?“百毒不侵”的人怎么能够“传染上病毒”呢?

新华社作为一个新闻社,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到底是谁“提出”的这个建议?到底提出“派”谁去执行这样一个艰巨的任务(MISSION IMPOSSIBLE)?那个人又“接近”了哪一家“医治非典病人的医院”?“接近”之后到底有没有“传染上病毒”?“传染上病毒后”到底有没有“带往全国各地,以造成疫情的蔓延”?当然,我们知道“疫情的蔓延”已经是既定事实,可是这个事实显然不是谁主动“接近医治非典病人的医院,传染上病毒后带往全国各地”造成的,而是人们轻信了大陆独裁者江泽民一伙隐瞒SARS的谎言,在不知不觉中被动地“传染上病毒后带往全国各地”造成的。

新闻社不是文学社,新闻社的记者不是写小说的。对于这个重要的问题,读者有权利知道上述问题的答案并进行独立的核实。前一阶段,美国著名大报“纽约时报”的一名记者因偷懒编造不实新闻,结果导致该报的主编辞职。而新华社的这篇报导涉及一个精神信仰的数以千万计的信众的人身安全,因为大陆的警察可以此为借口抓捕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并象对待阶级敌人一样消灭之,这个问题比纽约时报记者的问题可要严重得多了。

我们希望新华社这篇“述评”的作者站出来和全国以及海外的读者“述”一下有关的事实,并让大家“评”一评理。不然,“传染上病毒后带往全国各地”这一新奇构思只能是新华社版权所有,翻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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