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6-29 23:33:00作者:
许多事,你不想,一定不明白;你一想,一定更糊涂啦。正谓世界无比之大,世事人言难尽。比如新闻吧,但凡能称得上新闻的,一定是不同凡响的。西方人讲,狗咬人不叫新闻,人咬狗才叫新闻。于是,就有了出门碰到一只狗,拿起狗来砸砖头,又叫砖头咬一口之类的怪事。
新闻多了,怪事也一定多啦。怪事一多,咱也就糊涂啦。
日前,咱看到一则新闻,说西安的梁忠同志在一个艳阳高照、微风不起的好日子,送孩子上学。却是不料,因其长得实在瘦,又加之相貌与犯罪嫌疑人也是实在象,于是,半途中,被我公安人员“当场擒获”。这才叫祸从天降,直脖瞪眼。梁同志要怨的话,只能怨爹怨娘,怨天怨地,怨自己有副这样晦气的嘴脸,却是不能怨人家眼不亮,心不明,下手无情啦。事后,一切搞清,误会解除。于是,派出所所长亲自登门道歉。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是,下面的事就怪了,咱也看着糊涂啦。咱不知道所长大人是如何道歉的,据报载,有这么几句:“鼓励其振作精神,努力工作”。咱不知道这是不是报纸在作秀,抑或实事就是如此,咱只是觉得,这话听起来象是对失足青年的谆谆帮教,让人汗毛倒竖。这种道歉,可谓高高在上,风光无限矣。这正应了古人的名言:“道可道,非常道”,也应了咱的名言:欠只欠,只欠再揍一顿。
于是,顺接就有了下面的一出喜剧:梁忠同志饱含深情的说:“感谢派出所为我洗清不白这冤。”看到此,咱算是糊涂到家啦。咱不明白,梁同志是不是吃多啦,撑住啦,不然,缘何无端受屈之后,还能饱含深情呢?更加不明白,他何以如此诚惶诚恐,理直气短,对犯错误的一方口颂感谢呢?
孙志刚无端受屈,死于非命。人一死,就没有了后续的喜剧啦,这样想来,多少有点遗憾。于是,设想一下,若是孙志刚没死,其历尽沧桑,通罢人事,一定也会饱含深情地说:谢谢你们让我活着出来啦。大团圆结局,一切就圆满收场啦。于是,咱们的生活依然是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啦。可是,事情硬不是这样,这才让人生生跌破眼镜呢。
新闻不断有,新鲜不断出。读罢新闻,咱常常心慌焉,气短焉,头大如斗,陷于昏迷,于此始信:做人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