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刘涌的记者的紧急求救信

发表:2003-09-14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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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长好!

我是专业作家,反映公安机关侦破沈阳刘涌黑社会团伙一案的纪实文学《铲黑》一书的作者。我认为有必要向有关部门及首长发表声明如下:

沈阳黑社会团伙头目刘涌二审改判死缓后,舆论一片哗然,社会反应强烈。

改判以后,刘涌团伙反动气焰更加嚣张,拒不认罪。已经释放的与刘涌关系密切的人在一些场合公然扬言:不能饶了崔亚斌、李宏林(辽报记者,揭露刘涌团伙罪行文章的另一作者),企图对我进行报复加害。近期有我根本不认识的人想方设法打听我的住址等情况,并打来电话,要与我“见见面,谈一谈”,“吃顿饭”云云,很不正常。
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为刘涌进行辩护的首席律师田文昌,在接受《外滩画报》记者采访时竟然说,人民群众对刘涌的义愤“与原来的宣传有关系,舆论杀人”……

我要问一问这位律师:难道刘涌黑社会团伙大量令人发指的罪行不是他们自己干的,反倒是舆论“宣传”出来的吗?究竟是刘涌黑社会团伙杀人,还是“舆论杀人”?你向社会发表这样的谈话,将千百位报道刘涌黑社会团伙罪行的新闻工作者和作家置于什么性质的位置呢?不顾律师职业道德,发表如此颠倒黑白的谈话是何用意?这岂不是在为刘涌一伙对他人进行报复提供口实、制造舆论吗?你必须对自己的话所引起的严重后果承担责任。

刘涌改判后,在沈阳不仅没有出现被害人扬眉吐气,黑恶势力受到威慑和压制的应有局面,反倒使刘涌团伙反动气焰更加嚣张,图谋彻底翻案并对他人进行报复,这一动向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但我坚信:如果刘涌团伙及其雇佣继续作恶,执意要在他们的罪行上增添新的砝码,那么,他们最后的结局只能是彻底灭亡。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成长的有正义感和责任感、有良知的作家。我对公安机关侦破刘涌一案的报道,是通过完全正当的组织关系与渠道,深入进行认真细致的采访,在掌握大量确凿证据的基础上进行的。《铲黑》一书,是经过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政法委、省公安厅严格审查并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后正式公开出版的,公安部贾春旺部长为该书题写了书名。我至今对采写并出版该书无怨无悔。刘涌等案犯最终被法院判以重刑,不容置疑地证明了对该书的肯定。

鉴于目前刘涌一伙图谋对我进行加害报复的严重时刻,我有必要声明:我一向安份守法,与他人素无宿怨。如果今后我本人及家属的人身安全发生意外,极可能是刘涌一伙及其雇佣者进行报复加害的结果,请有关部门明察!

崔亚斌
200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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