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大私油案主角被公诉 走私偷逃税24.7亿

作者:吕冰冰 发表:2003-10-1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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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深圳市检察院传出消息,把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和惠州港海关原关长朱浩棠拉下水、偷逃税额达24.7亿余元的“1·22”特大走私食用油案主角、原深圳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改清,已于9月10日被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即将出庭受审。

  “1·22“案是深圳市建市以来查办的最大一宗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案、惠州港海关原关长朱浩棠案都与“1·22”走私案有极大关联,惠州港海关及出入境检疫检验系统也有一批公职人员因此落马。今年8月,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单位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被处罚金24亿多元,惠州外轮代理公司原总经理尤年球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至15年有期徒刑。此前,赵玉存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朱浩棠同样被判无期。

  杨改清别名杨泰清,现年38岁,河南省商水县人,捕前系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杨改清伙同刘浩(已判决)、陈仕军、贾晓新(均另案处理)、温小东、卢汉球、卢汉波(均在逃)等人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进口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在进口过程中杨改清伙同温小东、卢汉球、卢汉波、刘浩以及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尤年球、董锦灿、孙晓燕、马小超、吴旭辉、陈伟江、刘敏、肖继光、潘子健、王延博(均已判决)等人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关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入境。经审查,已查明267船次走私棕榈油、菜油、豆油等食用油827553.834吨,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共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477165262.17元。

  起诉书还指控:1995年至1998年间,杨改清向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惠州港海关原关长朱浩棠等人大肆行贿。其中,向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本人或通过其家属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472787元、港币7272400元、美金30000元;向惠州港海关原关长朱浩棠本人或通过其家属行贿共计人民币550000元、港币20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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