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6月01日,太原市公安局以“涉嫌成立非法组织罪”拘留独立工会运动领袖邸天贵,2002年07月05日,以涉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邸天贵,被迫带脚镣手铐,当成重犯关押.
2002年11月10日,北京便衣警察从商建成家中带走了他,2002年12月18日,以涉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商建成.现年61岁的商建成是一名退休工人,他曾经参与1979年西单民主墙运动,也是致中共16大公开信192名签名者之一。该公开信提出重新评价六四事件并抚恤难属、允许海外政治流亡者回国、恢复赵紫阳自由和释放良心犯等要求。
2003年05月09日,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分别判处辽阳市轧钢厂工人姚福信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辽阳市铁合金厂工人肖云良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姚福信、肖云良积极参与组织、策划建立“中国民主党辽宁省党部”,并为此积极活动。
2003年05月28日,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将北京消费日报的记者徐伟、地质工程师靳海科分别判刑十年,将电脑工程师杨子立及自由撰稿人张宏分别判刑八年。他们于二零零零年在网上发表“做新公民、重塑中国”及“积极探索社会改造之道”等文章,探讨新闻自由、网路自由及政治体制改革。
2003年08月04日,西安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陕西异议人士赵常青有期徒刑五年。去年中共十六大即将召开之际,赵常青在全国发起并联络了十七省市的一百九十二名异议人士,共同签署了“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是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异议人士最大和最受关注的政治声音。在这封由赵常青起草,许多人参与讨论通过的公开信中,他们善意地提出六项政治要求,主要是:1、重评1989年的民主运动和抚恤难属受害者;2、允许政治流亡者回国;3、恢复赵紫阳作为公民的应有自由;4、释放良心犯保障人权;5、推动人大批准早已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国内法律;6、从县市一级公开民主选举,逐步过渡到全民选举最高公职。
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03年10月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审判中国民主党负责人何德普.
。。。。。。
言论,出版,游行,结社,等等都是宪法上写明的公民自由权利,现在居然都可以引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予以剥夺,判罪。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要求恢复赵紫阳作为公民应有的自由,也纷纷中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落马。辽宁省铁岭市私营企业东主姜力均,四川遂宁市观音小学语文教师欧阳懿就是最近的两个。往往一判就是八年十年,极为残酷的杀鸡震猴计,真是让人忍无可忍!
赵紫阳先生是中国人民衷心拥戴的伟大政治家,在30万大军面前,他威武不屈,坚持自己“民主与法制”的治国理念,他是中华民族值得骄傲的优秀儿子。恢复赵紫阳先生的人生自由,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这样一个正义的要求,竟被诬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就更加有力地证明了: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确实是一项专门用来剥夺、阻碍民众行使法定自由权利的的恶法。
请求当今最高级别的一些领导同志,念及赵紫阳先生84岁高龄,能否把他的人身自由问题想一个办法了.尤其是因为赵夫人的多病,万一不测,对赵紫阳先生将会有极大打击.你们都是他的老同事、老部下,战友情师长亲,我们在此俯身求恳了!
回过头去再骂那万恶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总有一天,和“现行反革命罪”等恶罪一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总有一天也要被废除。设计此罪、在法律上构作此罪、以及引用此罪害过人的人不得诿过,应该也被历史记得。从今天起,我们合众努力,收集信息,把首倡这一罪名的刀笔小人无良学者、把通过这一罪法的立法人员、把残暴实施此法的司法人员,把他们的名单以及相应的迫害民众的事实汇总成册,存档史库,并分赠他们家庭,每户一册,把他们永远钉在历史的羞耻柱上和他们子孙的心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