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11-05 00:35:00作者:
【看中国特别报道】在文革中不知哪位文痞,为了阿谀他的主人,以求一、两个赏赐,在鲁迅的著作的角落里找到“痛打落水狗”一句话,遂如获至宝地奉献给他主子,他的主子一看,这句话对打击他的对手确实是一把24磅大锤,何况鲁迅是中共缔造者毛泽东多次吹捧、加冕的,在中国也算一个不能怀疑的“亚圣”。故这句话,在文革中就成为批斗“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地富反坏右”等阶级敌人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和“革命群众”手中的有力武器,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
这口号在文革一开始就被要“砸烂旧世界、创造历史”的红卫兵小将所接受。把他们认为是“反动分子”的人斗、吊、打。首先是在北京的中学里,学生私设刑堂,拷问老师,不少老师就在他们的棍棒皮鞭下丧生。我记得当时有一女中学生,天天拿着皮鞭找机会打人,她说:“我一天不打人都难受”,她认为这是她“革命性”的表现。
在这口号下,谁要对被揪出来的对象有怜悯的话,你就会被扣上“资产阶级人性论”的帽子。就在这口号下,在北京市召开了数万、以致数十万人的批斗彭真、彭德怀、王光美等大会,谁斗得狠,谁就有“痛打落水狗”的精神,谁就是最听毛主席话的人。
“痛打落水狗”这词多少与“落井下石”意义有些相近,但后者在人们的印象中是贬义的。说这个人遇难时,你非但没帮他,反而踩上一脚,使其遭受更大痛苦。但在文革中,“痛打落水狗”这口号,确是革命坚定性的表现。实际这口号是毛泽东利用来对他的政敌刘少奇等赶尽杀绝用的。不再让他们有机会死灰复燃。
谁都知道落水狗是没有能力咬人的,岸上人打它是绝无危险的。你打它,它也无力回击,就从这点看来,你也不能因你敢打落水狗而被称为“勇士”、“英雄”。
中国自古以来都讲人要有“恻隐之心”,而落水狗,你也不知道它是否是“坏狗”、“恶狗”、“疯狗”,你怎么忍心不问青红皂白拿起棍来就打呢?事实上不少原来勇猛地痛打“落水狗”的人后来又被他人当作“落水狗”猛烈敲打了。不知此时,这些人作何感想。
在这样的口号下,在文革中造成了不少人与人之间,这部分群众与另一部分群众的矛盾、仇恨,这种相互提防、敌对的心态,在文革后很长时间还消除不了。
我想如果鲁迅能活到文革时期,按他的直率,不附炎趋势的性格,他一定会成为中国“头号落水狗”,我不知道这时他会对他的“痛打落水狗”一文的简单化理论怎么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