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行业诚信特搜:那么多的承诺都打了水漂

发表:2004-03-0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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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特搜之餐饮业,账怎算全凭商家霸王嘴

  到餐馆、饭店吃饭已经是很多人的经常性选择,餐饮业也自然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焦点之一。记者昨日在广州跑马场饮食一条街及其他餐饮酒楼进行了随机采访。在15位被访者中,超过八成的市民认为广州餐饮业的服务有待改善,反映的问题集中在“最低消费”、“服务费”等方面。超过七成市民认为餐饮业中出现了越来越多不公平的“霸王”条款,让消费者徒唤奈何。

  假日多设最低消费

  该不该设最低消费,已经是争论不休的老话题了。而近年来,广州餐饮业设最低消费的情况不仅没有得到改善,每逢节日更是变本加厉。从事建筑业的陈先生反映,今年春节期间,他一家三口到中山路一酒楼吃团年饭,结果服务员猛推销团年套餐,其中最便宜的也要300多元,还表示即使散点也要消费够280元。陈先生问有没有关于“最低消费”的硬性规定,服务员称这只是节日期间的临时规定。“这种所谓的‘临时规定’,我们就是想投诉也拿不到凭据,实在太不合理了。”

  做广告的李小姐表示,虽然一些餐厅确实会预先说明只有房间设有最低消费,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但一到节日期间,周围的餐厅几乎都开设最低消费,消费者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这未免有点趁火打劫的味道。”

  优惠承诺大打折扣

  为了吸引食客,很多餐厅都会推出一些优惠券、特价菜或其他优惠手段。然而这些优惠的背后却隐藏了许多附加条件,一些不明就里的消费者往往不但没法享受到优惠,而且还吃了亏。

  刘小姐去年在环市路一家西餐厅吃饭,看到餐厅打出这样的招牌:“凡当天生日的客人,只需出示身份证即可免费用餐”。等到生日那天,她带着母亲一起来该餐厅吃饭,埋单时却被告知她本人根本无法享受免费的优惠。服务员摆出理由:餐厅规定必须有五人以上同来消费才能享受本人生日免费用餐的优惠,刘小姐被噎得无话可说。

  茶客萧老伯说,很多餐厅都会给“吃多少元送多少元”的现金券,当顾客下次使用该券时,店家就会以“这种券只能在一天中某个时段内使用”、“这种券只对特设的某些特价菜有用”等理由搪塞,还理直气壮地指着背后的“使用规则如有改动,恕不提前通知”、“本券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字眼,作进一步说服。他认为,这些店家单方面的规定,都属“霸王”条款。

  收费混乱名目繁多

  范先生认为,餐厅收取餐前小菜、湿纸巾以及茶位(芥)费用等做法就是首当其冲的“霸王”条款。他表示,绝大部分餐厅在未征求客人意见的情况下直接上餐前小菜、湿纸巾等,如果客人不了解或一时疏忽,这些就统统打入账单。有更恶劣的店家,还硬性规定客人必须消费餐前小菜。另外,向客人收取2-5元/人的茶位(芥)费也是不公平的“霸王”条款。客人即使提出不要茶水,服务员都会按人头数算好茶位费打入账单。

  个别餐厅还单方面制定出一些毫无道理的收费名目或规定,让消费者无从抗拒。比如邓先生反映上下九一家餐厅规定吃海鲜要收取“海鲜加工费”,每份海鲜都要加收十几元到20元;许先生反映有的餐厅乱收开瓶费;王小姐则反映,很多酒楼节日期间都规定不能开发票。

  霸王条款奈何不得

  绝大部分消费者反映,面对餐饮业中存在的种种无理的“行规”和“惯例”,作为弱势的消费者除了接受之外别无选择。据了解,“霸王”条款横行的主要原因是在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的对经营者作出约束的条款。同时,餐饮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行业门槛也不高,一个炉、一个锅加上一把勺就可以上岗。加上业界内部也没有形成良好的服务自律意识和氛围,对于一些利字当头的无良商家没有造成压力和约束。

  诚信特搜之百货业,两个价格欺诈消费者

  昨天,记者来到广州上下九路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其中对百货业的诚信总体满意程度达到80%,超市为60%,对电器的售后服务满意度为60%,特价商品的质量满意度70%。

  家住天平架附近的胡先生三年前在淘金路的某超市花3000元买了一部JVC牌VCD机,用了不到一年,放映VCD的针头就坏了。因为还在保修期,胡先生将该机运到超市。可是在电器部等了几个小时,也没有负责人来处理此事。后来,一位部门经理叫胡先生自己找JVC的维修部修理,称超市不负责这类服务。无奈,胡先生又按照保修单上的地址找到梅花村的JVC维修点,可是他们称在那里没有免费维修服务。最后,为了修这台机,胡先生不得不花掉500元,用了半年又坏了,现在“瘫”在家里像一堆废铁。

  一些市民反映,许多时候买了电器回去使用一段时间后出了问题,再来找厂家都找不着。打印在保修单上的维修电话经常是变了又变,有时甚至就是个空号。

  另外,还有不少消费者投诉超市的广告宣传单标价与实际的售价不符或者货架上的标价与电脑单的价格不符。

  市民王先生说,前几天他在环市东某超市门口接到标有价格20.9元某葡萄酒的宣传单,进超市时却赫然见到标价是24.8元,结账打单时,价格更是“升”到25.9元。工作人员解释说,宣传单价格仅供参考,而商场里面的价格牌也来不及更新,价格只能以电脑记录为准。

  陈阿婆在天河一家购物中心见到醒目的“1.9元/斤红富士”的标价牌,进去购买时却要收2.9元/斤,询问后才明白,原来苹果品种不同,1.9元的已经售完,她拿的是价格贵的。再细看,原来2.9元/斤的价格牌放在远远的角落中。

  诚信特搜之手机经营,专卖店并非全靠得住

  就手机的诚信消费话题,记者在广州陵园西路手机一条街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近四成的受访者认为手机行业存在不诚信现象。

  叶先生说,两个月前他在海珠区的某手机专卖店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国产手机。用后不久就发现信号很差,还常常掉线。他无意中翻查手机的短信收发箱,发现里面有一些如“老婆,我今晚不回家吃饭”、“钱已经拿到”等莫名其妙的短信记录,看看这些短信的收发日期,居然在自己购买手机之前。他明白自己买的是一台翻新过的旧手机。

  张小姐也告诉记者,自己的某品牌手机不小心进了水,曾拿去天河路某定点手机维修部进行维修。按道理对这种人为因素造成的进水是要收取维修费的,但两天后张小姐领回手机时,维修员并没向她收取任何费用。开始张小姐还认为这是企业以用户为本的体现。但后来她才发现,手机的容量、质量甚至铃声都大不如前。再找专业的维修人员检查,才发现手机主板已经被换过了。

  诚信特搜之熟食业质量,卫生状况最堪虞

  多数市民对广州的粮油质量表示满意,但不少消费者对肉菜市场的熟食档售卖的熟食颇有微词,一些市民担心这类产品的质量没保证。

  家住共和路的郑小姐告诉记者,今年初,她在共和路肉菜市场的一家烧腊档买过一斤卤肠,回去蒸过,家人吃了拉肚子。在北京路附近居住的陈太也向记者反映,在她家附近的熟食档曾买到过变质的卤肉。  

  还有一些超市内的散装肉丸等食品存在变味的问题。李太就向记者投诉在某超市买过几次不新鲜的肉丸,回去煮好后有一股怪味,家人都不敢吃。前几天,刘小姐在7-11便利店买玉米,回到沙河的工作单位吃时才发现是酸臭的,只能扔掉。

  另外,一些市民反映食品的广告宣传与实际相差太远。天河的刘太对记者说,她在天寿路五次购买广告上宣传的“红心咸蛋”,有四次蛋清、蛋黄煮好后都发黑,没办法只好扔掉。还有某超市宣传的鲜豆浆,买回家才发现变了质。像这种几元、十几元的食品如果不是当场吃,很难立刻发现问题,消费者也不愿为了这种“小事”又跑回商场投诉。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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