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喻华峰李民英被减刑

发表:2004-06-16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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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都市报》副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和创办人李民英二审被减刑。

据自由亚洲电台消息,星期二,广州中级法院对喻华峰贪污、行贿以及李民英受贿的案件进行了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证据确实,定罪准确,只是量刑偏重,因此把喻华峰的刑期从一审宣判的12年改判为8年、把李民英的刑期从11年改判为六年。但是,喻华峰对法庭判他有罪表示不服,将向广东高级法院提出申诉。

此外,《南方都市报》主编程益中虽然在4月1号就已被正式逮捕,但是他的案子并没有转到法院,所以程益中有可能不被起诉而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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