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罪轻判
中共法院只判处周正毅两宗罪:
一、周正毅于一九九九年六月至二○○三年五月期间,指使他人通过融资方式,集中巨额资金,连续买卖或者不转移股票所有权自买自卖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持股量最高时占这一股票流通股的百分之九十五点九三,导致这一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上涨四倍,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二、周正毅于一九九八年十月至二○○○年九月期间,采用虚增的七亿多元资本公积金转为实收资本的手法,使用虚假验资报告,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把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一亿元增至八亿元,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七亿元。
周正毅在这两宗罪中涉及的金额起码在十亿以上,但只判三年徒刑。从来没有看到涉款十亿以上却轻判三年的案例。
不审行贿罪
周正毅不止以上罪行,他还涉及一系列重大经济犯罪:
一、贿赂前中银香港集团总经理刘金宝及福建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的贪官,非法借贷大量金钱。
香港《快周刊》在周正毅案宣判后打电话采访福建兴业银行,该行一名职员说:“单是我们借给周正毅的,已经有二十八亿,其中有十四亿完全没有任何抵押。但周正毅事件发生以来,我们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不追数也不撇帐,因为上层没有指示。”
周正毅还向上海城市信用合作社借贷六亿七千万人民币。
福建兴业银行职员的话证明在江泽民的包庇下“上海帮”对这些连查都不查。
香港金融界人士刘梦熊说:“基于大陆银行贷款政策一向只愿借钱予国企,及一些与地方政府有关的项目,民企必被摒诸门外。周正毅作为一个民企经营者,成功向银行借取庞大数目,若然步骤都合理合法,干干净净,不涉行贿,那么,堪称奇迹,肯定是首屈一指的模范企业家,但这可能发生吗 ”
二、周正毅贿赂上海市及静安区的贪官,获得静安区东八块的发展权,再压低赔偿进行非法拆迁,强毁民居。此案涉及江泽民的儿子江绵恒、江泽民的秘书贾廷安、江泽民的警卫头目由喜贵、黄菊的老婆余慧文、陈良宇的弟弟陈良军等。但江氏的上海第一中院对此却熟视无睹。
陈良军被捕和余慧文获奖的玄机
去年周正毅案发后,中央专案组曾下令逮捕了陈良军,但在江泽民集团的干预下,只好又把陈良军放掉。今年五月十八日,上海第一中院开始审周正毅,社会上随即传出黄菊老婆余慧文被捕。这种传闻对上海帮很不利。黄菊急令要替余慧文“辟谣”,于是“上海帮”的喉舌《解放日报》于五月二十四日报道了余慧文被评为“慈善之星”。“慈善之星”一般是评那些捐出巨款给慈善事业者,不知余慧文捐了多少钱给慈善事业?
有人分析说,黄菊老婆不一定被捕,但可能被有关方面“约谈”要求“说清楚”。黄菊做贼心虚,怕不利“谣言”接二连三而来,导致东窗事发,因而要求“上海帮”通过媒体“辟谣”,但实践说明贾庆林老婆那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辟谣”效果不好。采用亮一下名字说明此人“还没倒”的方式反而好些。刚好上海在评“慈善之星”,“上海帮”病急乱投药,遂让余慧文风马牛不相及地评上“慈善之星”。
《自由亚洲电台》评论员陈劲松说,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公开站出来为周正毅辩护和开脱,称根据目前调查,周正毅的罪名有两条:一条是虚报注册资金,另一条是操纵证券价格。没有发现该案与房地产有关的犯罪证据。陈良宇的说词,不仅“不打自招”地暴露了其对周正毅的公然庇护,而且马上拆穿了中共所谓“司法独立”的假面具。作为市委书记,没有理由过问和干涉司法部门的办案。向公众说明具体案件,更完全是司法部门的职能。陈良宇越俎代庖,动机可疑。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大家可以将周正毅案和其他一些案例比较一下。
为东八块房屋被毁户打官司的律师郑恩宠被陈良宇罗织罪名,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三年徒刑。难道郑律师对社会的危害和对国家的损害比周正毅更严重吗?
《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被诬“贪污”十一万元人民币,被判十二年徒刑。
深圳某小学的领导将学校的一部分围墙拆掉建成商店租给商贩,租金分给全校教师,领导分多一些,分到五万元,结果被判三年徒刑。
愤怒声讨江泽民
周正毅被宣判后,全国一片咒骂声。大家都说,这是以江泽民为首的“上海帮”明目张胆地践踏法制,包庇重大经济罪犯和贪官。
大陆各大网站的讨论区出现许多文章,网民都提出各项质疑,包括周正毅案的真相是否在政府的高压和控制媒体报道下石沉大海?涉嫌贪污的官员是否仍逍遥法外?
被强迫拆迁的上海居民陈小明表示,发生在我们老百姓身上的是拆迁及腐败,周正毅被判刑的是金融方面的罪名,并没有实质触及土地腐败的问题,老百姓都张□眼睛在看,老百姓关心的就是腐败的问题,真正碰到腐败的问题只字不提,那怎么会公正呢?
陈小明还说,现在许许多多老百姓一直在斗争,包括他在内,宁可被强迁也不愿意签字,他们就是要回原地,因为这是老百姓的权益,老百姓怎会甘心呢?许多老百姓去上访,可是一上访就被劳动教养,甚至被用高压手段威胁作笔录,调查谁要你去的,或是跟谁说过话等等,整理后就说是双供,简直比文化大革命还要厉害。
胡温不甘就此罢休
据六月六日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区域法院四月间曾提审四名被告--毛玉萍、毛的女助手钟秀玲、两名经纪人林启升和张柏友,她们被控于二○○二年六月一日至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串同周正毅、雷静仪等人不诚实地制造误导性表象,令上海地产的股票看似交投活跃,涉案成交额高达三十五亿港元。毛与另外三名被告否认串谋诈骗等控罪。
辩方表示,由于案件繁复,涉及二十七箱至少九千六百份档案,需要时间研究,法官因此将案件押后八星期,七月五日预审。
报道说,由于案情的复杂性,专家分析,不排除周正毅在香港面临再次被起诉、定罪的可能。
香港《文汇报》是中共的喉舌,代表的是中共的声音。这说明胡温派不服江泽民的“上海帮”只手遮天,因而还要在香港和江泽民的“上海帮”干一仗!
周正毅挪用逾十亿
根据上海地产二○○二年年报,上海地产存在中银香港的现金资产为十一亿九千万港元。周正毅主政上海地产半年时间,账面上销蚀掉十一亿五千万现金。其中七亿四千万在二○○三年三月用于购买农凯系三项固定资产(上海龙柏饭店、上海吴中路地块、上海峻岭广场),尚余下四亿一千万的现金缺口,不知去向。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上海地产全资子公司|上海宏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上海吴中路土地作抵押,向上海农信社贷款三亿元。一个多月后,上海宏兴将该笔贷款转借给上海华亭贸易有限公司。但在协议规定的同年七月十一日(应归还贷款及相应利息日),上海地产并没有收到还款。
二○○三年四月十一日,上海地产将三月刚刚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逸和龙柏饭店向上海农信社抵押,贷款三亿五千万人民币。其后,逸和龙柏将其中的三亿四千七百万元存入富友证券开设的一个账户,这笔款项后被从富友证券汇出,至今下落不明。
三项款项合计,周正毅欠上海地产小股东十亿六千万人民币。
在香港,非法挪用公司资金构成后果极为严重的盗窃罪,且有案例可循。
香港上市公司惠扬控股(○二三一,现称环球动力)前主席曾文能,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任太平洋港口(○六五九,现新创建集团)执行董事期间,先后三次盗取当时太平洋港口附属惠扬港口投资合共八千多万港元,以还清个人投资欠款。为掩饰款项去向,曾文能还伪造了付款凭证及收购协议。二○○一年十二月,曾文能经审讯被裁定三项盗窃罪及四项造假账罪成立,被判六年监禁及不可担任公司董事资格八年。
惠扬老板挪用八千万判囚七年半
二○○三年八月,曾文能提起上诉,但遭驳回,并且律政司认为当初的刑期过轻,需要重新考虑量刑。今年三月,上诉庭接纳律政司一方之申请,将刑期加重至七年半。
曾文能挪用八千万被囚七年半,周正毅挪用或盗取十亿六千万该囚几年?
2004年7月前哨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