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公安部已在2001年11月立案侦查,即:公安部公办访(2001)4250号案件。迄今为止, 近四年过去了,仍然迟迟不结案! 此案本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可公安部至今未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移交!!
案件概述:2000年8月14日傍晚5时30分左右,我父在家中的卫生间滑倒,扑在了尚未用水泥固定住的陶瓷坐便池上,破碎的陶瓷碎碴的长尖,把我父的右臂刺伤,伤口为6x2cm(全身上下 只有这一个创口)流血昏迷,我急呼120急救中心,邻居也向110求救,而110的警察竟以“大热的天,不干血活”为由,扬长而去!
120的救护车于晚上6时15分来到了现场,没想到医护人员拒绝采取任何急救措施抢救伤员,一直催要出车费300元,急着空车赶回去。我忍着愤怒,满脸泪水对他说:“只要你把人拉到医院,我给你双份的车费。”并且把3000元就放在他的面前,但遭到了他的拒绝!事后,120 的陈主任对120见死不救是这样解释的:“是谁先到的现场?是110!110见死都不救,120见死就应该救了么?!”
这时我的弟弟已赶到,当我们姐弟把父亲从六楼的家中抬到了救护车上,督促司机尽快赶往就近的医院抢救,又是110再一次恶意把载有伤员的救护车故意引到了医院的反方向:甘井子区华东路派出所,120的医生和警察在里面窃窃私语10多分钟,当时我们被全部关在了救护车的后箱里,任凭敲窗呼喊毫无用处,人人都知道,抢救外伤失血是片刻耽误不得的呀!
晚7时10分,历尽重重阻拦,把父亲送到了离家最近的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 1:有脉搏(医院抢救记录为证);2:建立三条静脉输液进路(医院抢救记录为证),并且大量的排尿:机体的新陈代谢良好; 3:大脑还在不停的活动(眼睛一会儿半睁一会儿紧闭)。 紧张的抢救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晚8时40分(入院仅仅一个半小时),医院的负责人刘科成(外科主任)突然闯进抢救室,命令医生和护士停止抢救,说什么“接到了上面的指令,我来处理这个患者!”同时命令护士撤掉了三条静脉输液,当即遭到家属的强烈反对。不得不又连上了输液,而此时的刘科成又慌里慌张的离开了抢救室,但是,也就在这以后,急救室的医生和护士都相继离开了抢救室,而我却成了临时的抢救医生,输血输液由我来安排与护理。
晚9时30分(入院两个多小时),由医院负责人刘科成及医院的副院长(女)的陪同下,大连市公安局法医王应力一同来到了抢救室共同阻拦抢救。只见这位身穿休闲服的男青年,双手背在后面,两只眼睛在我父的身上从头至脚看了一遍,再看看正在滴答滴答滴注的三路输液, 良久..... 然后他问我:“你们家遇到没遇到过死人?”我说:“没有,别说死人,住院也没有过。” 他点点头,对我说:“你父亲已经死了,你把人拉走吧!”我让他出示证件,他说没带, 我在也没有理他。
这时我对他们一次又一次故意阻拦抢救的恶劣行为产生了一个又一个的问号: 1:抢救医生抢救的好好的,为什么半路杀出医院的负责人不让抢救?他接到了谁的指令? 我们可是一分不少的交费的,医院没道理这样做啊?? 2:这不是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公安局的法医来干什么?他们想干什么,一定有不可告人的阴谋!!
晚11时30分(入院四个多小时),大连市公安局一级警督王吉臣奉命率众近20名警力前来阻挠抢救,命令我立即把人拉走,否则不可气!我也对他说: “一.我们没有欠医院一分的抢救费,并积极的给首治医生1000元红包(后被退回); 二.我们没有扰乱医院的正常活动。我一直静静的守在父亲的身旁,仔细观察每一细小的变化, 我的两个弟弟则默默的坐在长凳子上无言无语。你们没有权利这样对待我们!” 此时的我心如刀绞,为什么啊,我的父亲与你们素昧平生,没有任何私怨,为什么要置他于死地啊?我又跑到医院的外面,用手机哭喊着向大连市110总局报案,谁能想到啊,等到的答复竟然是“你就听他们的安排吧!!”原来罪恶的根源在大连市公安局!
午夜三时左右(入院7个多小时)眼看我的父亲将要从昏迷中苏醒,心电图发生了变化,心颤振幅加大,我激动的喊护士,可护士看也未看冷冷的说:“找大夫!”我又在医院里到处找医生,不见影! 我又为父亲换上了三袋代血浆,可是刚换上不到两分钟,现场指挥王吉臣(一级警督)再也坐 住了,只见他把手一挥,大喝一声:“给我把人弄走!”警察们一拥而上,我弟弟上前阻拦, 却被三,四个警察手掐脖子摁着头,反拧骼膊压在后背; 另一弟弟则被五,六个人团团围住动弹不得;我也奔向父亲,现场指挥王吉臣握枪狠狠的顶在了我的腰上,痛的我喘不上气。眼见又冲上来四个人,猛的掀掉毛巾被,唰唰唰撤掉正在同时滴注的三路输液,将抢救中的我父强行拖走,此时的我欲喊无声欲哭无泪,只觉得天旋地转天塌地陷,眼睁睁的看着我的父亲被他们野蛮的关进了白色警车里,只听见咣当一声响,车门被快速关上,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啸,警车飞驶而去,把人关进了大连市的郊区,大连市公安局看守所院内: 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的冷冻柜活活冻死!! 最后,竟瞒着家属偷偷的残忍的剖胸开膛了!!!
这是一起众目睽睽之下的赤裸裸的共同犯罪窝案,迄今为止,犯罪分子依然逍遥法外,甚至升迁,而被害人的女儿却遭到了肆无忌惮的打击报复。
一个完全无辜的,为企业兢兢业业一生的高级工程师就这样惨死在大连市政府的暴权肆虐中!天理何在啊??!
附: 1.医院抢救记录; 2.医院输血治疗同意书; 3.医院用血申请单; 4.医院抢救费收据三份;5.两份证人证言; 6.公安局暴力抢人后扔下的名片 ;7.被害人系高级工程师证明;8.被害人的遗体数张照片在公安局存放(物证);9.大连市公安局受理控告申诉答复意见书。 手机:13751120172 被害人之女:马秀萍 200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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