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泽民主政时期,中国与苏联和后来的俄国曾先后签署了“中苏国界东段协定”和“中俄国界西段协定”。这两个协定完全不提中俄历史上俄国侵占中国150万平方公里领土的不平等条约,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往不承认这些不平等条约的事实,竟然在默认俄国侵占中国领土的情况下,确认了中俄之间98%的边界线走向。2001年7月16日,江泽民访俄期间签署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第六条再次肯定了98%的边界划分。
江泽民签署的条约并不因江泽民离职而终止,在江泽民已经下台后,中国新领导人不得不接受既成事实。这次中俄两国外长签署的“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中俄两国仅就边界两块未协商一致地段的边界走向问题达成了协议,虽然涉及2%的界线走向,但不是不能搁置。
传统国际法认为,“时效”是一个国家透过长期且安稳地占有他国领土的一部分,而把这种“不法行为”合法化的方式之一。国际法与国内法不同,在一定条件下,占领者长期占领他国领土的一部分,随着时间的流逝是可以洗除原来的“不法行为”的。就在1858年中俄签订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前10年,墨西哥政府在美墨战争失败后被迫签订了“瓜达卢普?伊达尔戈条约”,把得克萨斯、新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亚割让给了美国。美国占有墨西哥大片国土的这一“不法行为”,因多种因素起作用,历经一个半世纪已经“洗除”,而俄罗斯侵占中国150万平方公里领土的“不法性”从未洗除。
沙俄侵占中国国土
沙俄侵占中国国土的“不法性”明显表现在下列三方面:
第一,十月革命后,苏俄政府多次宣布废除沙皇政府强加给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苏俄政府在1920年10月的“致北京政府外交部备忘录”中明文表示,苏俄政府“放弃帝俄在中国侵占的领土与租界”。
第二,在江泽民以前,中国历届政府从未承认鸦片战争以来,中俄两国间的不平等条约,连“贿选总统”曹锟时期的中国政府都认为中苏之间,包括边界问题上存在着“悬案”,认为中俄瑷珲条约是不平等条约。在上世纪六○年代中苏发生边界争端时,中国要求苏联“分清历史是非”,肯定“中俄瑷珲条约”、“中俄北京条约”等是“沙俄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
第三,在江泽民放弃要求苏联、俄国承认那些条约是“不平等条约”,放弃索回中国被沙俄侵占的大片国土的权利,签订了两个边界协定后,海内外还有大批中国人在报刊、广播、电脑网路上不断谴责江泽民的“丧权行为”,不承认俄国侵占中国北方大片国土的合法性。今日,中国人仍在中国和海外的媒体上谴责沙俄侵占中国北方国土的不法性。
三好主义与三个永久
19世纪下半叶的英国首相帕麦斯顿(Palmerston,1784-1865)说过,在国与国的关系中,“没有永久盟友和永久敌人,只有永久利益”。2001年7月16日,江泽民在莫斯科向普亭表示,中俄两国要“永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江泽民“三好主义”与帕麦斯顿“三个永久”适成对照,一旦中俄两国发生利益上的严重冲突,俄国不愿做中国的“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时,中国怎么办?
俄国为追求自己的“永久利益”,经常在极短时间内改变对外政策。1700年7月14日,土耳其与俄国签订为期30年的和平条约,当签订和约的消息传到莫斯科的第二天,俄国立即向邻国瑞典宣战。19世纪中叶,当俄国在克里米亚战争中惨败,被解除了俄国在欧洲方面“南下”武装时,俄国立即调过头来在远东威胁逼迫中国清政府签订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割去了中国大片国土。在20世纪,俄国和苏联仍不乏这种迅速改变结盟和攻击方向的行为。
在中俄能源合作问题上,俄国与中国曾决定从俄国远东的安加尔斯克修建一条长2400公里的油管,通往中国东北的大庆(即安大线),但日本用“厚利”游说莫斯科,希望俄国兴建一条4000公里长的输油管,从俄国泰舍特通往海参崴附近的纳霍德卡(泰纳线)。俄国为了它本身的“永久利益”,很可能在“能源合作”问题上做出有利日本而不利中国的决定。俄国十分明白,如果江泽民不签署两个边界协定,如果中国没有放弃收回沙俄侵占中国国土的权利,如果海参崴和纳霍德卡的主权归属仍有争执,如果2%的边界线仍未划定而搁置着,俄国在“能源合作”问题上,是不好不顾中国的要求,而做出不利中国或更有利于日本的决定的。
现在,中俄两国处于友好合作状态,但在今后,一旦俄国为了它自身的“永久利益”而损害中国时,中国该怎么办?中俄边界,尤其是中俄东段边界不同于美墨边界,中国人无法在自己的头脑中消除海参崴、伯力、尼布楚、庙街、外兴安岭、库页岛这些中国地名,只要沙俄侵占中国国土的“不法行为”没有洗除,中俄两国的边界问题就不能像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说的那样“写上圆满句号”。
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