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12-20 07:49:00作者:作者:黎民(加拿大)
中国驻多伦多外交官潘新春投书多伦多报刊,使用诽谤性语言,诬衊乔尔奇普卡和法轮功学员是“罪恶的邪教”的成员。奇普卡以诽谤罪向法院控告潘新春。加拿大安达略省高等法院宣判乔尔奇普卡控告中国驻加拿大多伦多总领事馆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案成立,并命令被告潘新春赔偿原告的损失,此外还必须支付诉讼案的法律费用一万加元。由于潘新春没有遵照法院判决付给原告赔偿金以及诉讼费用,法院于今年七月向中国银行发出扣押潘新春债款的通知。据悉,潘已关闭在该行开设的私人帐号。原告奇普卡要求法院传讯潘新春,并进行资产审查。安省高等法院要求潘新春十一月十六日出庭并接受资产审查。这一法律程序,将使潘新春陷入更深的泥淖,他需要向法庭宣誓,需要对其现有财产及其不遵守法院命令作出说明。
十一月十六日,潘新春没有出庭。据传媒报道,加拿大外交部一名官员证实,潘新春已经离开加拿大。潘新春这种犯法之后逃窜的行为,是人们早已预料到的一招。这种行为充分显示一个犯罪者的卑怯。他不敢为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不敢上法庭面对原告,不敢堂堂正正为自己辩护。这哪里有一个“泱泱大国”的外交官形象?
据加拿大一位国会议员透露,潘新春被加国法院判定诽谤却离开加拿大这件事,在加国国会引起广泛关注。此案显示出的中国外交官的本质与形象,是一个很能教育加国人民的好例子。
原告乔尔奇普卡获悉诽谤者潘新春已经逃离加拿大这一消息,于十一月十六日向加拿大外交部长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加拿大外交部宣布潘新春为“不受欢迎的人”。
无独有偶。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书记苏荣亦在十一月十五日逃出赞比亚奔回中国。十一月四日,苏荣随吴邦国访问赞比亚,接到赞比亚高等法院传票。就苏荣在一九九八年至二○○一年担任中共吉林省委副书记时指挥全省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镇压,犯下谋杀和酷刑折磨等多项罪行,法轮功学员提出控告。在赞比亚被控告的苏荣,不能离开赞比亚,只好脱队等候法院传讯。但是,苏荣却逃窜了。赞比亚警方发出全国通缉令,搜捕苏荣。这个中共甘肃省委书记经过将近十天的逃亡,越过边境,到了津巴布韦,又潜逃到南非,于十一月十五日乘飞机逃回中国。他这段噩梦般的逃亡经历,想必会使他一生难忘。想想他对那些无辜的练功百姓的残酷迫害,想想人间正义的威严和国际法网的恢恢,他应当明白“作恶者决不会有好下场”这一人间普遍的道理。
他们的逃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而是意味着悬在他们头上的这柄法律之剑早晚还是要落在他们的头上,无论他们出国,还是粼谥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