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行知是虔诚的人道主义者,始终以人的价值为核心位置。他的杂文《中国的人命》,就充分体现了这种理念。有感于不断重演的生命悲剧,陶行知喟然长叹:“人的生命!你在中国是耗废得太多了。”生命之巨量耗费,当然主要源于对生命的轻贱,主要源于爱的匮乏--路边饿得半死的孩子没有人过问。童养媳偷了一块糖吃,要被婆婆逼得上吊。徒弟没把师傅的夜壶倒干净,一烟袋打得脑袋花开。这些日常生活中多见的事例,足证生命之卑微。但陶行知又认为,其实国人并非轻贱所有的生命,并非完全没有爱。“一个孩子出天花,他的妈妈抱他在怀里七天七夜,毕竟因为卓绝的坚忍与慈爱,她是救了他的小生命。在这无废物而有废命的社会里,这伟大的母爱是同时存在着。如果有一线的希望,她是愿为她的小孩的生命而奋斗,甚而至于牺牲自己的生命,也是甘心情愿的。”一方面是残忍的冷酷,一方面是伟大的慈爱。看似矛盾的两种人性,竟可以并存于国人身上。残忍的冷酷施于所谓“外人”,伟大的慈爱施于所谓“自己人”,可见国人并不是轻贱所有的生命,而是只珍惜“自己人”的生命,根本没有生命权利普适性的概念;国人并不是没有爱,而是只有自私的爱,根本没有博爱的概念:“他是我养的,我便爱他如同爱我或者爱他甚于爱我自己。若不是我养的,虽死他几千万,与我何干?这个态度解释了这奇怪的矛盾。”换句话说,国人的人性观是一种有选择的人性观,它仅仅承认被选择的人的生命权利。如果不在选择范围内,就根本漠视其生命权利,根本视若草芥。选择的标准,则无非是一己利害,一己好恶;从这个意义上又可以说,国人的人性观是一种功利的人性观,它不是着眼于生命本身,而主要着眼于生命的外在价值,即社会属性。生命的社会属性压倒一切,生命本身无足轻重。这种情况下,生灵受荼受毒,人命如草如菅,是极正常的现象。对生命在中国的这种悲惨遭际,陶行知痛心疾首,而有如下一段振聋发聩的警言--
“中国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翻身?要等到人命贵于财富,人命贵于机器,人命贵于安乐,人命贵于名誉,人命贵于权位,人命贵于一切。只有等到那时,中国才站得起来!”
在陶行知看来,生命的尊严才是至高无上的,在神圣的生命面前,没有任何世俗之物称得上高贵。任何世俗之物都应该匍匐在生命之光中。而中国恰好相反:物的价值,世俗的价值远远凌驾于生命之上。这样一种扭曲的价值体系,不仅是对生命的亵渎,不仅造成人的异化,而且直接导致了国家的积弱积贫。环顾世界就可以知道:生命至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