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导,辽宁鞍山中级法院审理查明,刘克田在担任辽宁省副省长期间,接受原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夏任凡请讬,为该公司在办理转贷以及涉税问题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夏任凡透过他人给付的三十一万澳元,折合人民币一百三十一万余元。
法院认为,刘克田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