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2-18 23:38:00作者:
华人社区成员获准向移民部提出5,000万元的集体诉讼。这些移民定居于多伦多及温哥华等地,其中不乏百万富翁商人、企业高层及经理。他们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之后,又返回亚洲工作。
结果,他们没有在2003年12月获颁永久居民卡(俗称枫叶卡),从而无法返回加拿大,被迫滞留在亚洲。
卑诗省律师劳伦斯.王(Lawrence Wong)周三表示,获准提起集体诉讼对于这类当事人来说是好消息,其中许多人在加拿大有家庭及投资。他说,220名华人于2003年向移民部提出集体诉讼,这些人希望返回加拿大。从那以来,移民部极力阻挠这宗集体诉讼及任何可能的调解。
劳伦斯.王说,联邦上诉庭于上周拒绝了移民部的上诉,这意味着这宗集体诉讼可以继续进行。
预计原告将于5月份之前提出诉讼,涉及大约4,000人。上诉庭法官艾文斯(John Evens)还裁定,移民部必须支付6,500元堂费。
劳伦斯.王指出,加拿大一度希望吸引这类移民,其中一些人是非常富有的投资者及企业家。
原告中有一名72岁男子,即使他有家人在加拿大,他也无法返回加国。渥太华的移民部官员拒绝就此案发表评论,因为这场法律大战仍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