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正义人士关注和声援郭国汀律师 --610恐怖组织迫害法轮功的无边黑幕及辩析郭律师被停业迫害的重要原因

作者:作者:归宇斌 发表:2005-03-02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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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国内媒体不顾对同胞的起码道义,对法轮功学员广受迫害噤若寒蝉,反而用各种手段抹黑、污蔑法轮功学员为镇压造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去年十月底我在互联网上读到郭国汀律师为瞿延来呼吁的文章[1],犹如漆黑天空中突然看到了一抹亮色。令我非常激动, 我对郭律师非常感谢!在深受这场整个国家机器用于镇压法轮功的政治运动所造成的沉重负荷时,郭律师的英勇行为对我也是巨大的鼓舞。

在以江泽民和罗干为头目的610恐怖组织对法轮功的镇压运动中,我被苏州三星派往韩国培训期间受苏州国安的非法调查以至沦落到有国难投、无家可归,只好滞留在异国他乡。去年十月以后,我得知了国内朋友雷江涛被非法关押一年后又判刑七年,我就想着应帮助危难中的雷江涛[2]。

故读到郭律师的文章后,我即与其取得了联系,我希望他能出面为雷江涛辩护。郭律师了解有关案情后,欣然表示同意。交往中我渐渐感觉到郭律师真是现代中国罕见的为国为民的伟大律师,令我深深的敬重。蒙其不弃,我们成为彼此信任无话不谈的朋友。

当时我在互联网上又读到了处于长期昏迷中的陈光辉有关报导[3],我感觉此案非常危急,就希望郭律师为陈光辉申请保外就医。

在跟踪关注陈光辉案几个月来,我认为陈光辉案有以下两个疑点:

1. 被他人殴打致重伤的重大疑问

据郭律师向监狱当局、法院和中国司法部长寄出的《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申请书》:

申请人认为,狱方以所谓陈系自杀为由拒绝办理转院及保外就医,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于理不合。

首先,陈光辉有被他人殴打致重伤的重大疑问。陈光辉是法轮功的坚定信仰者,自杀是杀生的一种,而法轮功修练者不得杀生;狱方称,陈用右侧头部撞墙自杀反弹倒地使左脑颅底骨折。此种自杀方式可谓天方夜潭,根本不可能;据当日病历原始记载:"据说患者于30分钟前自杀撞击墙致左脑部着地,当即昏迷,同时双耳道流血。"而从X光底片清晰可见,陈左右脑两侧均呈粉碎性骨折,此种先用右脑撞击墙,然后倒地使左脑粉碎性骨折,客观上绝无可能。此外,陈是个性格沉稳,意志坚强,爱孩子和家庭的男人;在2004年6月和7月间的家信并无留露任何轻生之念。何况刑期已执行近半,陈始终自认为仅是维护自已的信仰自由权,说真相,因而从未认罪,没有任何自杀的目的和动机。至于因另一个法轮功信徒转化了而自杀之说,荒唐至极不值一驳;再者,陈若真下决心自杀,必定会留下遗嘱。狱方迄今拒不出示任何能证实陈系自杀的书面证明。因此,申请人对所谓自杀之说,决不认可。申请人强烈要求对陈光辉进行致伤原因司法鉴定。...(--摘自《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申请书》)

2. 当局对家人的种种限制

警察在病房轮流值班监视,当局禁止医护人员与家人说话,以至家人无从了解半年多来医院的治疗方案。

当局拒绝家人远道来的家人的陪护要求。在多次努力要求后,很长时间内,每天只能上、下午各探视一次,合计不到半小时,而且均在警察的严密监视下。

陈光辉长期处于肺部严重感染,持续发烧,气管切开,生命的维持只是靠着氧气瓶。在此极端严重的情况下,监狱及有关当局仍不允许保外就医、不允许家人陪护,监狱还多次试图把陈光辉从苏大医院搬回监狱。并且有关部门逼着家人写保证不上访、不喊冤。直至一度曾以孩子的安全相要胁阻止家人委讬律师!

对于生命处在极度危险的长期昏迷中的陈光辉,当局居然不惜采取如此黑社会手段。

我认为,不让陪护和保外,应是当局有些人是惧怕陈光辉苏醒后会向家人说出他在监狱骇人听闻的经历及受迫害致伤的实际情况。那么半年多来,究竟是在治疗,还是在阻止苏醒?这是值得关心陈光辉的人们推敲的。

陈光辉受伤昏迷的消息自去年八月被海外媒体报道以来,广受全世界法轮功学员关注。中共610当局对此比较紧张。据新华社相关报导,610头目罗干在去年12月23日至26日期间到过苏州,据几年来的经验,罗干的一贯表现是其走到哪里,哪里地对法轮功的迫害就会立即加重。据传,罗干曾直接介入了陈光辉一案。

今天回顾这几个月,我猛然意识到郭律师受理陈光辉案以后,开始陷入了610恐怖组织迫害法轮功的无边黑幕。

试想,610要掩盖迫害陈光辉的真相,而正直无畏的学者型律师郭律师,一贯坚持正义,渺视中国的黑恶势力,经常勇猛的一直把官司一打到底。郭律师授理陈光辉案后,曾巧妙的短暂探视了陈光辉。目睹陈光辉惨状,郭律师无比同情,仔细研究案情,在年前,郭律师撰写并向监狱当局邮寄了陈光辉保外申请函,并且为引起重视,同时把申请函寄给了中国司法部长。

那么610要掩盖真相和郭律师作为全力为当事人维权有可能揭开真相,这两者矛盾就显得异常尖锐了。

上海司法局不惜以对所谓的四项原则不满为名开始对郭律师迫害,我个人认为郭律师象国内许多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一样,对中共不无意见,故在言语上、文章中时有流露。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而且像他这样一个学者型律师,当局明知只是书生意气,客观上是既无推翻中共的能力也无推翻中共的能力的。不应扣上反党的帽子。况且郭律师二十多年来的思想是一贯的,当局也完全清楚这一点。

故可以判断,所谓的反对四项原则,只不过是一个整人的托辞。以掩盖郭律师为了替法轮功学员辩护被非法处罚的事实。郭律师同时在为郑恩宠、清水君、师涛、张林、杨天水等因坚持正义被当局迫害的人士辩护,这也为当局忌恨。给郭律师停业,既然掩盖了迫害陈光辉等法轮功学员的真相,又阻止了郭律师为郑恩宠、清水君、师涛、张林、杨天水作无罪辩护。一石数鸟、无比阴险。

罗干早在几年来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变得人性全无、心狠手辣,像郭律师这样在国内外拥有崇高声誉的学者型律师,中共一般腐败官员也不敢轻易动手,我猜测也许来自于恐怖组织头目罗干的命令。

中共迫害正义公民的无边黑幕,被中国伟大的人权律师郭国掀开了一个口子,现在正在疯狂对郭律师进行反扑,试图把口子从新盖上。

但当局对郭律师的迫害程度与全球正义力量在此事件上的态度是成反比的,故我作为郭律师的好友呼吁全球正义人士立即关注和声援中国人权律师郭国汀!

诚如郭律师自己所言:千万不能让中国首个人权律师成为短命的人权律师!万万不能让中国律师最后的良心死亡!万千不可让中国律师最后的理想主义者销声匿迹!

归宇斌
于2005.2.28

参考:

*作者简介:上海交通大学博士,曾任苏州三星电子先行课课长,因苏州国安的迫害现流亡于韩国
电邮:[email protected]

[1] 郭国汀:我看到了为争信仰自由权已绝食抗议780天的上海交大高材生瞿延来
http://peacehall.com/news/gb/pubvp/2004/10/200410222217.shtml

[2] 苏州国安阻断法轮功学员、上海交大博士的回国路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religion/2004/12/200412112347.shtml

[3] 南大校友陈光辉被害成植物人 妻诉详情
http://www.epochtimes.com.au/gb/4/11/3/n708258.htm(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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