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赵燕--------徐霞案宣告落幕

发表:2005-03-04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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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2日遭檀香山检方以“一级非法入侵罪”(Criminal trespass in the first degree)起诉的中国公民徐霞一案,检方于2月28日撤销控诉。提出撤控要求的檀香山检察官办公室主任卡利素(Peter Carlisle),随后于3月1日对此发表声明。声明中指出:

经过回顾整个案件,以及与证人面谈,檀香山检察官办公室决定撤销对徐霞之指控。事实很清楚,徐霞的攻击性行为在当地制造了混乱,而饭店及警方的处置是适当并符合专业原则的。但由于该项非法入侵罪并非重罪,检方也觉得让徐霞从中国过来面对审判,对夏威夷当地治安并无助益。在与原告证人以及中国驻洛杉矶使馆讨论
后,检方决定撤销控诉。

在接受记者电话专访时,检察官办公室主任卡利素谈到他对此案的了解:

我认为徐霞并非恶意入侵,只是不愿离开她不应该待的地方(大使饭店)。但是我相信她错的地方有:第一、在饭店大厅吼叫,破坏安宁;第二、抓住甄教授不放,妨碍其人身自由。而当饭店经理希望她冷静,并企图将两人分开时,她转而抓住饭店经理,并用腿缠绕饭店经理,不让饭店经理离开。当警方到达时,她开始表现出她受伤了,于是救护车就来了,但她又拒绝与医护人员合作,不愿上车。饭店于是提出警告,希望她离去,但她拒绝离开,这是构成非
法入侵的原因,也是警方必须逮捕她的原因。

警方随后带她去医院,但医生想帮她检查,又遭到她的拒绝。其后警方将她拘留在警局,但她拒绝配合警方采印指纹,警方只有继续拘留她,等待她愿意合作。而她在牢房里的举止也很怪异,甚至用卫生纸把自己裹起来。由于警方在牢房里架有摄影机,一方面保护被拘留的人,一方面也保护警方自己,而警方现在还留有当时的
录影带可为证据。

由于徐霞迟迟不肯配合,后来警方猜测也许她不会说英文,于是请警局内的厨师来翻译,最后才得到她的合作。而在完成资料登记后,她也随即获释。

“对我而言,从头到尾,徐霞的行为都是不寻常的(unusual)。”卡利素提出自己的看法。由于徐霞在得知检方撤销控诉的消息后,曾经对夏威夷当地中文媒体表示,她想知道检方撤控的原因。对此,卡利素表示:

撤控的原因跟我所发布的声明一致,虽然我们相信徐霞的行为有侵犯性,而且扰乱秩序,我们也相信警方的处置是合理的。但是现在她人在中国,我们认为没有理由一定要以这项审判,来证明夏威夷是一个安全的地方。

至于检方是否担心日后有人以此为效尤,再发生类似的案件?卡利素认为:

夏威夷的旅客来自世界各地,多数的人都是遵守本地法规的,这也绝对包括大多数的中国旅客。对于犯重罪的人,我们一定会绳之以法。而对于轻罪,或是已经离境者,以检方的立场,我们必须衡量是否真有必要追诉到底?对于这个案子,我们选择不再追究。

由于本案曾引起中国官方的关注,对于是否曾有中国外交单位涉入?卡利素说明:

中国驻洛杉矶使馆的官员的确曾经来电询问案情,我也将检方所相信的事实告诉他们。而在决定撤销案件后,我也将同一份声明传真给使馆。但要强调的是,我的决定并未受中国官方的影响。

此外,夏威夷当地中文媒体曾指出,检方的决定是因为夏威夷州政府的要求。卡利素对此重申:

这是我的决定,不是州政府或州长的决定。事实上,作为一个民选的检察官,没有人可以影响我的决定。而在我与办公室同仁讨论,并做出撤诉决定前,外界没有人知道我将作此决定。

而对于外界对州长曾涉入调查过程的怀疑,州长办公室发言人潘(Rusell Pang) 2日对记者表示,州长从未干涉此案,也未曾要求任何单位对她提出调查报告。

至于本案的原告大使饭店(Ambassador Hotel),客房部经理沙玛(Kurt Sharma)则表示,检方的声明及即代表饭店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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