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干部以爱心为名 多次强暴女孤儿

发表:2005-04-0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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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淇县司法局的一名司法干部路某,以爱心的名义资助一位11岁的女孤儿秦小玉(化名)上学。然而,路某竟采取哄骗和强迫的方式,在短短9个月时间里,多次将名女孤儿强暴。昨(3)日,路某已被警方刑拘,正在申请批捕。

据大河报报导,小玉出生在河南省淇县庙口乡的农村,一岁半的时候,父亲中电身亡,母亲撇下她改嫁后杳无音信。此后,小玉就辗转大伯和二伯家里,日子过得非常艰辛。

2004 年9月,河南省淇县妇联开展了全县资助贫困女童活动。在县司法局上班,家境并不富裕的路某主动找到妇联,要求资助一名贫困女童。经过妇联牵线,小玉的大伯同意任职司法局干部的路某将孩子领走抚养,并转入县城上学。因此,路家终于将秦小玉接到家中,承担上学吃饭等一切费用,直到她大学毕业。

去年冬天开始,路某以怕小玉受冻为由,让小玉与他们夫妇同睡。因路某爱人经常上夜班,路某便趁机以哄骗和强迫的方式多次对小玉实施了奸淫。

小玉的大伯表示,去年春节前,他和老伴去路家看望小玉,发现小玉的卧室空空的,孩子的被褥挪到了路某夫妇的床上。他们向路某提出质疑,路某说天气冷,挤在一起睡暖和。今年正月,大伯再去看望小玉,发现小玉仍睡在路某床上,心生怀疑,当即提出要接侄女回家,却遭到路某拒绝。经过妇联协调,大伯才将小玉接回家。

将小玉接回家后,大伯母发现孩子行为举止异常,引起怀疑,于是带小玉到医院做妇科检查,结果发现孩子有过多次性行为!

小玉大伯乃于3月8日向淇县有关部门举报。淇县有关领导当即批示警方介入调查。经过法医鉴定及取证,淇县公安局以涉嫌强奸传讯了路某。

据报导,路某对奸淫幼女小玉一事已供认不讳。淇县警方的一位副局长表示,路某已于昨(3)日被刑拘,正在申请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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