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日本被起诉

发表:2005-04-12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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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上午11时5名日本在住法轮功学员针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等中共官员,以所曾遭受的人权迫害和拷问向大阪地方法院提出了起诉,法院受理了诉状。

此案原告包括居住在新泻佐渡市的金子容子在内的居住在日本的4名中国人,一名日本人五名法轮功学员和东京的NPO法人──日本法轮大法学会。原告及代理人德永信一律师一起,以集团灭绝罪向大阪地方法院起诉包括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中国前副总理李岚清、中共政治局常委罗干、中国辽宁省大连市长夏德仁等在内的 4名中国官员以及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并要求赔偿6000万日圆的经济损失。

原告团认为,中共当局对法轮功已经进行了长达六年的镇压,为此迫害者必须承当责任,并希望通过诉讼呼吁日本社会社会帮助早日停止中国当局对法轮功的迫害。原告代理律师德永信一表示,对于“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感到无法言喻的愤怒,而代理此诉讼案”。 德永信一并呼吁更多的人对此诉讼案进行声援。

此前,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的起诉已先后在美国,比利时,西班牙,台湾等14个国家被提出,此案被称为二战后最大的人权诉讼案。大阪的提诉使日本成为世界上第十五个起诉江泽民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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