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荻:致爱国人士和自由民主人士的公开信

发表:2005-04-29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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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发表谈话,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有关法规,凡举行游行示威活动的,必须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并在获得公安机关依法许可后,依法举行。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或未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等进行的,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均是违法行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起组织游行示威的,也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和学生依法办事,不要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也不要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传播鼓动游行示威的信息。对于借机进行打砸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我认为,公安部新闻发言人的谈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五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负责人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身份证件,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5日前向公安机关递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要使游行示威获得公安机关的批准,就必须首先在申请书中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等等内容,这就需要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向公安机关申请并得到批准之前进行组织和发起工作。如果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起组织游行示威的,也是违法行为”,这就堵住了公民举行合法游行示威的唯一途径,等于变相剥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规定的公民的游行示威权利,这无异于第二十二条军规。

我进一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必须事先向公安机关申报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这属于违背有关国际人权公约,干涉公民游行示威自由的恶法。对于恶法,每个公民都有不服从的权利。

到目前为止,上海已有42人由于参与游行或在互联网上传播游行信息而被警方拘捕,其中26人被释放,另外16人已经被批准逮捕,将要受到起诉和审判;南京也有一人因在互联网上号召游行而被逮捕。上海《解放日报》连续发表措辞强硬的社论,称“最近发生的非法游行,不是什么爱国举动,而是违法行为;不是什么群众自发的举动,而是有着幕后的图谋”,“事实已经证明,在一些地方发生的非法游行示威,背后有着不良图谋和阴暗策划,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上海市公安局发表通告,称严禁举行或通过互联网、手机等方式组织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将坚决依法处置,对组织者和直接责任人将坚决依法查处;并要求有关违法犯罪人员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要求知情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

各位爱国人士:要爱国,首先要为自己和志同道合者争取爱国的权利;要维护国家的权利,首先要维护自己的权利。胡适先生说得好:“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同时也要努力制止类似情况下发生的打砸抢等不理智行为,以免授人以柄,给爱国人士抹黑。

各位自由民主人士:我们不同意游行的主张和诉求,爱国人士过去也许犯过许多错误,现在他们也难免有在我们看来愚蠢的地方(话又说回来,我们谁没有犯过错误,谁没有愚蠢之处呢?)但是别忘了伏尔泰曾经说过的:“我不同意你所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也别忘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一位德国神父的忏悔:“当他们来抓工会组织者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反对,我想反正我不是工会的人。当他们来抓犹太人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反对,我想反正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反对,我想反正我不是天主教徒。后来,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他们的游行权利也同样是我们的游行权利;我们不必同意他们的观点,但应该为他们争取游行的权利(当初为老鼠争取权利的人,许多也并不是自由民主人士,老鼠同样非常感激他们);为爱国人士争取权利,也就是为我们自己争取权利。

最后也对政府说几句话:1989年人民日报4·26社论的后果,就是激怒了新闻界和知识界,把游行示威从学生中推向了全社会。今天,你们看着办吧。

刘荻(不锈钢老鼠)
2005年4月27日

附录:

政府,你敌人的名字是什么?

最近发生的事情十分有趣: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沈阳等城市纷纷举行反日游行示威,规模甚至达到数万人。由于其规模巨大和政府似乎是默许的态度,自由派往往认为游行是政府组织起来利用民意和国际社会讨价还价的。但是最近又有消息说,政府在追查反日游行的组织者,初步认定游行是保钓联盟组织的--但是保钓联盟的人说他们认为游行是政府组织的,因为他们都没有参与游行。此外其他的一些迹象似乎也说明游行并不是由政府组织的,例如北大更高校曾经管制出入或劝阻学生参加游行;国内媒体从未报导过反日游行,近日《人民日报》却发表社论强调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以及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游行非法。这些信息加在一起,只能告诉我们一件事:目前没有人知道这些游行是谁组织的,连政府也不知道。

遍及全国声势浩大的游行已经持续了几个星期,竟然没有人知道谁是组织者?莫非这些游行是由某个极为秘密的地下阴谋集团组织的?或者难道它们是由外星人组织的?这个问题太蹊跷了,甚至还有点神秘和可怕的意味,不过对此我有一个简单的答案:游行根本就没有组织者,至少没有一般意义上的组织者。

许多人都是从BBS、QQ或者手机短信中得知了游行的消息后,赶到地点参加游行的,因此简单说来,游行就是由互联网和手机构成的信息网络组织起来的。许多人一定要问:互联网和手机只不过是“物”而已,如何能组织游行?游行归根结底是要由人来组织的。我要反问:假如我们说游行是由保钓联盟组织起来的,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作为一个整体的“保钓联盟”只是个抽象的概念,如何能组织游行?这句话的意思当然是说游行是保钓联盟中的每一个具体的人组织的。所以说游行是由互联网和手机组织起来的,意思也是说:游行是由每个参与用互联网和手机传递游行信息的人组织起来的。社会组织的主要功能就是筛选和传递信息,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社会进步,而现代的信息方式,比如由互联网和手机构成的信息网络也能够起到同样的作用,因此在功能上能够互相替代。我们可以说网络本身就是一种组织。政府对一切非官方的组织都严加防范和打压,但是对这个由互联网和手机构成的最大、最有效率的组织似乎无能为力。

由网络组织的游行和由保钓联盟组织的游行有所不同:保钓联盟是有中心、有边界的,保钓联盟组织的游行,就好象是“一小撮人”的密谋,只要抓到了这一小撮人,游行就无法再搞下去;但网络的特点是没有中心,参与游行和传递游行信息的每一个人,都是游行的组织者之一。这不是密谋,这是共谋。我们每一个人通过网络上的大量信息交流形成了一个集体心智,好象大量神经元之间的信息交换形成了大脑一样。没有哪一个或哪几个神经元是大脑的“组织者”,所有的神经元都同样重要,所有的神经元共同组成了大脑。此外,在网络这种组织中,无论哪些节点被破坏了,剩余的部分都能够有效地运转起来,因此组织很难被完全破坏掉。对于政府来说,这可能是最可怕的事。

在魔幻小说的世界中,名字是一件神秘而重要的事。最可怕的恶魔都是没有名字的,或者是人们不敢说出它们的名字,因为一旦你能够说出魔鬼的名字,就意味着你能够战胜它。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从网上看到上海和深圳的警察开始拘捕游行者,看来政府已经把游行者当作自己的敌人了。而政府不知道游行的组织者是谁,这个敌人、这个可怕的魔鬼是没有名字的!如果一定要给魔鬼起个名字,这个名字叫做“people”。
(4/28/2005 14:23)

来源:新世纪 www.ncn.org(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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