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提醒:绿卡申请者等出境前须办"回美证"

发表:2005-04-29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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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月份是纽约人计划暑期度假或旅行的高峰时间。据美国报道,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提醒在申请绿卡和等待政治庇护申请批准的移民,如果出境旅行,一定要事先申请并且获得“先前批准”(Advance Parole),否则有可能会遇到不能回美国或者(绿卡或政治庇护)申请被拒绝的严重后果。

  纽约社区通常称“先前批准”为“回美证”。获得这个批准件的绿卡申请者可以在出境旅行之后凭它回到美国,绿卡申请继续有效。

  公民和移民服务局年初发出的通告说,对于一些绿卡申请者或者政治庇护申请者来说,如果在没有办理先前批准的情况下离开美国,有可能会导致以下两种严重后果:一,不能再入境美国;二,绿卡申请或者政治庇护申请被拒绝;或者两个后果都有。

  据了解,由于公民和移民服务局处理先前批准申请的时间是60天到150天,因此,如果计划要在今年夏季旅行出境,不可再推迟申请时间。即使是计划今年秋天到美国以外的地方旅行,现在提出申请也不算早。

  据悉,申请先前批准需要填写I-131表格。该表格可以在公民和移民服务局的网站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公民和移民服务局的地区办公室或公民和移民服务局设在地方的服务中心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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