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贩自曝内幕:过期药品照样收 年收入达10万元

发表:2005-06-0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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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贩年赚10万 问题多没人管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提醒:百姓就医看病要找正规诊所 并注意对药品进行防伪辨别。

“收药(专收:肿瘤化疗、肾移植药品等)1307117XXXX”在北京街头,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收药”小广告。记者经过近半个月的暗访,与五六名收药小贩进行了多次接触后发现,他们将大量过期或来路不明
今的药品或针剂以低价收走后,迅速转手卖到东北各地或北京周边隐蔽的小药房、小诊所。部分药贩年收入高达10万元。而对于这一行为,没有一个部门能够专门管理,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惩罚措施。


畅销药品半价收

普通感冒药难卖

5月25日,根据街头的小广告,记者以卖药人的身份联系上一名姓王的收药小贩。 “按药品市场价的40%到50%付账。”他强调,“有效期截止到2004年下半年的也要,时间再长,我就不敢卖了。”

接触中该药贩表示,他做这行已经多年,绝不会泄露卖药人姓名。他给记者列出了许多“畅销”药名称,包括一些限制出售的处方药、针剂等,“像治疗癌症、肾移植这些药都是奇缺的,能卖好价钱”。而他对感冒药、胃药不感兴趣:“那种药根本不值钱。”

记者曾在另一小贩住处的院内看到,一个垃圾桶内堆放着数十盒“降压0号”药品包装盒,小贩解释这些是垃圾,并马上转移了话题。

厂家出名批量大

过期药品照样收

5月29日下午,在丰台大井桥西侧郭庄子村的一间居民房内,记者约到了一名张姓药贩。“过期药可不好处理,除非有大批量的。”张药贩听说记者手中“有货”,兴奋地介绍道:“比如这盒过期的‘利复星’,厂家出名,如果有大批量就可以收。”该小贩直言:“有效期是2004年11月,再过一年也没问题,不会吃出人命的。这种药转手到更偏远的地方还能卖上好价钱。一般药品过期不是说药品有毒,而是药品失去了药效。”记者随后从一位药剂师处证实,吃过期药品不会中毒,但会影响患者治疗,从而导致疾病恶化甚至死亡。


卖主多为医保户

药品来路难“见光”

张姓药贩透露,他的药很大一部分是从享受医保者手里买的。“年底是收药的旺季,享有医保的人可以取出很多药,自己不吃转手就卖。”操东北口音的张姓小贩说,他刚干这行时是在哈尔滨、天津等地,“后来来到北京,就是因为这里享受医保的人多,能收到更多的药。”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机关退休干部说,医保卡内累积的存款只能用来买药或是就医用,不能现金兑现。“曾有人劝我拿些药卖了换钱,我怕以后生病有用没这么干。”他表示,曾听说身边有人这样将医保“折现”。

记者从另外两名药贩口中了解到,他们收购的药品还有几种来源:有人将医院即将处理的药偷出来卖;有病人痊愈后吃剩的药;医院医生护士带出的药或是药厂残存的药。6月1日,记者电话联系张姓药贩时,他妻子接听时认错了人:“他不在啊,是XX医院的吧,什么时候过来。”着实让记者吃了一惊。

药品流向

药房存货迅速卖

运往东北小诊所

暗访中,记者曾进入张姓药贩位于郭庄子村内的住处,发现这里与普通居民房相同,几乎没有找到任何药品。张药贩表示,他们收来的药大都被迅速转移到东北的客户那里。

张药贩说,他们的住处是租的房子。“药可不能放到家里,我们设了专门的秘密库房,有货就转卖出去,只存少量药品。”他得意地说,“这也是为了防止被有关部门查到。”当记者提出到库房参观时,立刻遭到拒绝。

暗访中,有些药贩表示自己也开诊所卖药,但这些诊所是见不得人的。而大部分收取的药品都被批发到东北地区,最终转手到各地的市、县、村等药房或是诊所,最后被病人买走。“自己开诊所风险大,容易被查处,我们也是隔段时日就不干了。”张姓药贩说。

药贩收入

倒手利润就翻倍

根据小贩们的说法,他们每月平均能接到20个送药电话,平均每次交易能以300元收到原价六七百元的药,“出手”时价格则会翻倍。以此保守计算,他们每年的纯收入就高达7万多元。29日暗访时,记者看到张姓小贩在一小时内就接到3笔“收药生意”的电话。

记者最先接触到的王姓药贩告诉记者,在“效益”不是很好的情况下,他们每年能挣四五万元。多的时候,能挣到8至10万元。5月30日,记者在丰台六里桥附近暗访一名做了10年“收药买卖”的药贩时,也得到了同样答案。


村民均知邻居收药

买药不敢去小药房

6月6日,记者再次来到张姓药贩所在的郭庄子村,试图寻找其藏药的仓库和卖药的小诊所。问路时,一家小超市的女老板将将头转向窗外,指向几名光着膀子打台球的年轻小伙:“他们就收药啊。”老板轻声说,“但不知道把药卖到哪了。” 记者向其他村民询问时,不少人表示听说过村内有人以“收药”为生,但没见过他们在村里卖药。不少村民坦言道:“我们平时买药也不敢去小药房。”

郭庄子村村委会书记办公室一位王姓人员表示,不清楚有“收药”这回事,村民买药看病基本到村大队办的“郭庄子卫生所”。她还说,如发现收药场所,他们会通知派出所处理,居委会没有权利查处。


无专门管理部门

治理需联合执法

北京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认为,小广告刊登的“收药”行为渠道不正规,药品质量没保障,会对老百姓构成极大的威胁。但药品监督只能是对市面上的药物进行检查,对药贩没办法控制,只能靠城管部门抓贴小广告的人。

而城管部门则表示,小广告贴发人员流动性大,比较灵活,很难根除,必须联合药品部门及公安部门。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表示,偏远地区的老百姓在就医看病时,一定要看清诊所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药品进行防伪辨别。

律师说法

法律对“收药”无明确惩罚措施合川律师事务所的刘闯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药品生产和经营必须经过国家卫生部门批准。而这里的药品经营主要是指销售,对于药品的收购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收药行为也就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这使得许多小贩钻了法律的空子。

链接:如何处理过期药

对于居民家中剩余的或过期的药品如何处理的问题,药监局有关人士说,已过期药物如果量大,可以联系到当地药监分局,由分局集中销毁,如果量少则可以自行销毁。至于没有过期的剩余药品,没有统一管理,只能自行处理,但建议不要卖给收药的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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