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场桌前客,忽变阶下囚
二OO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加拿大多伦多附近的“尼亚加拉大瀑布赌场”旁的希尔顿酒店的二兰八五号房间里,赖昌星正在忧心仲仲地观看中国官方的有关杨前线、庄如顺被判死刑的新闻录像带。新闻录像带是从新闻节目上录下来的,赖昌星使用的是自己带的录像机,这段新闻他已经看过好几遍了。这一天,赖昌星没有什么心情到赌场里边去赌了,他要好好想一想整个事情到底怎么办?他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难民申请也已经有半年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席聆讯?不知道能不能赢?孩子们怎么办?国内的审判还在进行,回是回不去 了 。
下午三点左右,忽然听到重重的敲门声。赖昌星打开门,见是两位四十岁上下的妇女,看起来是酒店的管理人员,他很纳闷。赖昌星连听带猜明白了,两位女工只是来看看房间是否打扫过了,然后就出去了。后来赖昌星回忆道:大概是下边的警察看我一整天没有下来过,等得下耐烦了,叫人上来看看。不然为什么需要两个人一起上来?而且敲门敲得那么重。下午四点多钟,赖昌星觉得有点饿了,他走下来,想到酒店附近的一个小中餐馆“莲花”去吃点东西。刚一走出酒店的大门,赖昌星立即被两个人从两边挤住了。赖昌星后来说:“我还以为是路走不开,他们挤到我。”这时,其中一个人亮出一个皮质证章,对赖昌星说:我们是警察。赖昌星随着警察来到几步以外的停车场,周围已经有五六个人围过来。警察要求赖昌星把手放在车上,不要动。赖吕星没有打算反抗。警察当中一个人用中文问道:“是赖先生吗?你身上有没有武器?”赖昌星说:“没有。”这个人又说:“我现在宣布逮捕你。 你可以打电话给你的律师,也可以打电话给你的家人。”
很快,赖昌星被送到了尼亚加拉大瀑布区的警察局。
到了警察局,赖昌星说:“我要打电话。”说中文的警察说:“不可以。”赖昌星说:“你刚才不是宣布说我可以打电话吗?”警察们商量了一下,说:“你打吧。”赖昌星立即打电话给阿标,阿标是在温哥华认识的朋友,一直给赖昌星当司机,时常陪赖昌星到赌场玩。阿标这时已经从赌场里出来了。阿标说,他刚刚接到律师的电话,律师通知他,赖昌星太太 曾明娜已经在温哥华被捕。赖昌星知道麻烦了。
警察要带赖昌星回酒店去拿东西,但是赖昌星不肯。警察问为什么?赖昌星说:这样太 难看了。
几个小时以后,赖昌星被带到了多伦多市中心拘留中心。在路上,赖昌星对押解他的警 察说:你们不知道,我是被中国的政治搞得这么惨。你们不知道,我为国家做了多少事?但 是,没有人回答他的话。赖昌星并询问,逮捕令是什么时候签出的?对方说,是二十号签出 的。
赖昌星被关押在多伦多一个晚上之后,第二天就被押到温哥华。赖昌星带着手铐,由三 个人陪同,其中一个女的是华人,“姓潘,人很好。”赖昌星说。一到温哥华,赖昌星立即 被送进拘留所,他要求马上见律师。
自从被捕那刻开始,他最担心的就是几个孩子,心里很难受。觉得没有把孩子安排好, 没有留什么钱给他们。他说:“他们一抓我,我就明白这是中国大陆在搞鬼,因为我在加拿 大没有做错什么。”
律师:他并没有违反移民法
赖昌星在加拿大被捕的同时,加拿大驻中国大使馆移民官员苏珊?格里格森(SusAn Grezso三女士在北京首先披露了这一消息。消息称,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是因为违反加拿大移民法的有关规定而被捕。消息一经披露,正在新加坡出席东盟会议的中国总理朱熔基立即 表示,将尽一切努力要求加拿大把赖昌星遣返回中国受审。
按照加拿大难民法的有关规定,难民申请人受到加拿大人权宪章的保护,他们在等待难民法庭的聆讯期间,可以享有充份的自由;但同时,加拿大移民部如果认为难民申请人不会出席难民聆讯,也有权对申请人实施拘押。但在拘押期间,每隔三十天就需要举行复核聆讯, 确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对难民申请人进行拘押。
赖昌星夫妇是在十一月二十八日,在温哥华第一次出席难民法庭的复核聆讯,这也是他自被捕以来首次露面,因此吸引了大量媒体的关注。大批记者等候在法庭门外,希望采访到这位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当天上乍九点,身穿囚衣的赖昌星夫妇,被从监狱带到法庭。但是,移民部拒绝让他们与媒体见面,法庭的警卫一再阻止记者拍照,并一度同记者发生争执。 然而,仍有媒体拍到了赖昌星夫妇穿过走廊,进入法庭的情景。
这次法庭聆讯是闭门举行的。
赖昌星的代表律师伯尔顿介绍说,移民部的官员在法庭上强调,赖昌星夫妇是受到中国政府通缉的重大刑事罪案的嫌疑犯。他为了避免在难民申请失败后被遣返回中国,很可能会在等待聆讯之间,潜逃失踪,因而有必要对他们实施拘押。但伯尔顿则向法庭指出,赖昌星夫妇有钱,也有合法的旅行证件,他们如果想逃走的话,在被警方逮捕之前,有的是机会可以逃走。而且,赖昌星在加拿大没有犯罪,也没有犯罪倾向,对加拿大的公共安全并不构成 威胁。因此对他们夫妇的拘押是没有道理的。
加拿大难民法庭的女裁判宫戴克,在经过一个星期的考虑之后,于十二月五号,裁定移民部拘押赖昌星夫妇的理由成立,并因此拒绝了赖昌星夫妇要求保释的请求。赖昌星夫妇随即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了上诉,但是,加拿大联邦法院在十二月十八号做出裁决,驳回了 赖昌星夫妇的上诉,维持原判。
十二月二十一号,加拿大难民法庭就赖昌星夫妇的拘押举行第二次复核聆讯。
在这次聆讯中,赖昌星夫妇的代表律师德瑞?拉森改变策略,指责移民部逮捕赖昌星的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他指出,移民部是以违反移民法为由授权警方逮捕赖昌星的,但是赖昌星夫妇是在九九年八月持有香港护照入境,按照加中两国的领事协议,持香港护照入境的人,可以享有免签证的待遇,并可以在加拿大合法居留不超过六个月。赖昌星夫妇在入境时得到了七个月的签证,他们在签证期满之前,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延长签证的申请,并在二O OO年三月获得移民部的批准,延长了六个月的签证。同时,赖昌星夫妇在二OOO年六月,就已经提出了难民申请,成为在加拿大合法居留的难民申请人。直到警方于十一月逮捕他, 在这整个过程中,赖昌星夫妇并没有违反加拿大移民法中的任何条款。
德瑞?拉森律师指出,就在加拿大警方逮捕赖昌星夫妇的同时,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首先向外界公布了赖昌星被捕的消息。这说明加中两国政府在逮捕赖昌星的问题上,早有默契。而加中两国官方的私下交易,使得赖昌星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因此要求法庭立即释放赖昌 星夫妇。
但是,移民部方面似乎早有准备,他们避免就赖昌星如何违反移民法的问题做出解释,而是要求加拿大皇家骑警的代表出面作证,说是赖昌星在加拿大期间,曾经与加拿大的亚洲黑社会组织大圈帮、三和会的成员接触。警方正在对此展开调查,因此有必要对赖昌星夫妇 实施拘押。
难民裁判官在经过八天的反复考虑之后,再次拒绝了赖昌星夫妇的保释申请。裁判官的 理由是,赖昌星夫妇在提出难民申请时,拒绝交出他们所持有的香港护照。裁判官认为,这 说明赖昌星夫妇作了随时潜逃的准备。
二OO一年一月二十二号、二十四号两天,加拿大难民法庭就赖昌星夫妇的拘押举行了 第三次复核聆讯。
在申讯中,赖昌星夫妇的代表律师,改变了以往的策略,不再要求法庭释放赖昌星夫妇,而是要求法庭批准以软禁的方式,取代对赖昌星夫妇的拘押,并提出软禁期间对他们的监视费用,由赖昌星本人支付。伯尔顿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计划。按照这份计划,赖昌星回到家中之后,由一家著名的保安公司对他们实行二十四小时的监控。保安公司除了设置摄像机,监视赖昌星夫妇的行动之外,并派出保安人员守候在赖昌星的家中。伯尔顿律师并且举出一名受到泰国政府通缉的泰国银行家为例,说明赖昌星有理由受到同样的待遇。这名银行家在 加拿大被抓获后,被准许以软禁的方式取代拘押。
二月二号,加拿大难民法庭的裁判宫泰斯勒终于批准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有条件软禁。裁判宫在裁决书中,一共提出了九项条件,其中包括:保安公司必须保证至少有一名保安人员,另外还有一名翻译,全天二十四小时在现场,监视赖昌星夫妇的行动;用于监视的摄像机能够看到房间的各个角落:除了会见律师、找医生看病、到法庭之外,赖昌星夫妇下得外出;他的所有电话也都被录音监听;赖昌星自己需要每个星期向保安公司支付两万加元的监视费用。裁决书表示,一旦九项条件得到满是,赖昌星夫妇可以立即出狱。但是,加拿大移民部立即就这一裁决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了上诉。移民部声称,赖昌星和加拿大的亚裔黑社会组织有联系,如果他们离开了有严密保安措施的监狱,随时可以在 黑社会组织的协助下潜逃失踪。
就在这期间,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在二月十五日,就美国方面要求加拿大把两名杀人嫌疑人引渡到美国受审的问题,一致做出了一项裁决。裁决说,由于加拿大是一个没有死刑的国家,加拿大的法律禁止把人引渡、或者遣返到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国家。只有在美国方面保证不会把两名嫌疑犯判处死刑的情况下,加拿大才能够把他们引渡给美国。
针对这一判决,赖昌星表现出兴奋的心情。
赖:他们这样判,我认为对我的这个案子是非常有好处的。
问:你怎么看?
赖:我当然很高兴了。中国和美国来比,美国是全世界都承认他们的法律是公平的,但 是中国的法律是不能得到公正的判决的。有了这个例子,我相信这边的法律能给我一个公正 的判决,应当不会把我送回去受迫害吧。
加拿大总理:我们会按自己的法律处理
当时正在中国访问的加拿大总理克雷蒂安,二月十七日在回答记者就遣返赖昌星一事所提的问题时,明确表示:中国领导人在同他的会谈中,确实提出了希望加拿大遣返赖昌星的要求。但他向中国官方所作的答覆是:赖昌星已经在加拿大提出了难民申请,加拿大必须按照自己的法律处理这一案件:联邦最高法院就是否把两名杀人嫌疑犯遣返到美国去的裁决,对赖昌星是否应被遣返,也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有在中国保证不会把赖昌星判处死 刑的情况下,加拿大才会考虑把他遣返回中国。
这是加拿大总理自从赖昌星在加拿大被捕以来,首次就他的问题做出的明确表态。仍在 监狱中等待回家接受软禁的赖昌星闻讯后,欣喜若狂。
赖:我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我自己想了一个晚上,我是这样想,加拿大总理去要讲人权,这个是名正言顺的,加拿大的法律是这样的,国家公理也是这样的,他肯定要这样说出去的。假如中国要跟他私下交易,我看他也不敢答应,假如他答应了,中国就抓了他的把柄,将来中国就会说你也没有人权,所以加拿大总理也不会这样做,对不对?
问:如果你被送回去会怎么样?
赖:中国我是很熟悉的,我在大陆长大,对中国还是很了解的。我相信中国他什么都会做得出来。我看到报纸上说法轮功的在监狱里被打死的也有一百多人。而且,我也有跟那些在远华案子里的,被打得剩半条命放出来的人通过电话,他们都不敢说,只说不让睡觉,几个人问完再来换几个人问。他们就是要把我弄回去杀人灭口。我知道,如果我要回去,也要等我的法律程序走不通,没有拿到我的难民申请,才会走到这一步。现在加拿大总理有这一 句话,我也安心一点,加拿大总理这句话应该不会是个圈套吧。
问:应该不会。
赖:我回去就会死的,没有人不相信这一点,大家都知道的。他们如果说我回去不会死, 这是不可能的,这是骗人的。我又没有做错什么,我应该有一条生路。不过,加拿大总理这 么讲了,他们就有可能有对策了,先说不判我死刑,把我弄回去再说,他们做得出来的。
坐牢日子不难熬
问:现在你虽然是在加拿大,但是你是住在监狱里。你是怎么样看待这里的法律制度的?
赖:我要是说给大陆的人听,很可能会没有人相信的。这里真正是以法律来办事的,中国的也叫法律,这里也叫法律,但完全是两回事,不一样的。在这里,你只要一天没有被法官判罪,大家看你都是一样的人,包括那些警察,看我们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打呀什么的,只是行动上的限制,你不能出到外面。你需要什么你可以写要求,他们就会给你办得好好的。
问:监狱里面的人对你的态度怎么样?
赖:都挺好的,很关心我。这里面的人经常来问我有没有什么需要的,他们都很客气。
问:可能这里监狱条件和中国的就不一样了。
赖:完全不一样了。你象如果在大陆,平时连见你都见不到,更下用说别的了,还会说 让你随便打电话?都是会被警察打,被逼供。在这边你就是犯错了,警察都不会直接来问你 的,都是由你的律师直接对话就可以了,也不会凶你什么的。
问:你适应这里吗?每天的生活是怎么过的?
赖:这里就是吃的不太习惯,我本来就不吃牛肉,鱼也不吃没有鳞的,只有鸡肉我可以 吃。但这里还有两个中国人和我在一起,我们就可以一起煮中国餐了。再一个就是语言不通, 无法交流。
问:还可以自己做饭?
赖:对。
问:你能不能说说每天在里面生活的情况?
赖:每天早上七点钟起床,打打电话,出去抽烟,谈谈话。到九点又进去了。十点钟又 可以出来了。基本上每天都是这样。十二点钟再进去,二点钟出来做一个小时的运动。
问:你说进来和出去是什么意思?
赖:就是说到时候就进房间里面。关在里面,出来就是到大厅里面。外面就是一个大厅,有电视看,可以打电话。在房间里没有电话打。一般早上七点我是不起床的,睡到十点钟,有时要给大陆或香港打电话才起床。然后煮些东西吃,到十二点又进去可以睡两个小时,出来后可以做运动,打篮球或者排球,有时是做健身运动,每天都是一小时,有很多健身器材 可以随便用。
问:睡觉之前有什么自己的安排吗?
赖:自己没有什么安排的,有时打扑克,看看电视,说笑。
问:有报纸吗?
赖:报纸有,你可以自己订的。我自己订了中文报纸。
问:电话可以随便打吗?
赖:是的,可以随便打。打到哪里都不管,要自己付钱的。
问:电话有录音吗?
赖:有,应当是有的,我认为是有的。这个反正都是正常的,没有什么啦。我本身也没有做错什么,也不会去做对不起谁的事。给小孩子打打,关心关心,有时觉得闷了就打给朋友聊聊天。还有我对这个案子很关心,我当然要打听了。因为我心里一直很不平衡,我觉得 实在是太黑暗了,他们为了自己升官,不顾人家的死活,害了多少人。
问:你现在可以随时与孩子联系是吗?
赖:对,可以。这里面有医院,每天药车都进来三次,问你有什么不舒服,需要不需要 吃药。好像还有个住院部。
问:是不是必须要按照这里的作息时间呢?
赖:让你按时进去,但出来不一定,到时候你可以不出来,那你就继续睡觉喽。
问:这里有多少中国人?
赖:你指的是犯人?几十个,应该是三四十人,大家都不在一起,每星期有一个教堂, 都是中国人的,大家就可以见面了。
问:你是单人房间吗?
赖:我是单人房间,也有双人房。我要求单人房就给我单人房了。
问:这里狱方的态度怎么样?
赖:很好,这里人我觉得很好。友好、讲道理,只要不违规就不管你的,比较尊重人。
世上只有家里好
三月九日上午,加拿大难民法庭的裁判宫泰斯勒签署了一份裁决书,裁决书认为,法庭 所委托的保安公司已经满是了法庭早些时候提出的条件,因此批准赖昌星及妻子曾明娜立即 出狱,返回他们位于温哥华,伯纳比的家中接受软禁。
当地时间中午十二点左右,赖昌星夫妇分别从两所不同的监狱,回到自己的家中,从而 结束了长达一百多天的监狱生涯。
与此同时,赖昌星的代表律师同加拿大的难民法庭初步商定,赖昌星和妻于曾明娜的难 民聆讯于五月二十九日开始举行。
我在赖昌星被释放第二天和他通了电话。
问:怎么样?到家里感觉如何?
赖:到家当然感觉很好了,好很多。
问:小孩子高兴了?
赖:对。
问:你会做饭给他们吃吗?
赖:有啊。
问:平常是你做还是你太大做?
赖:是我啊,他们说我做得好吃。
问:你太太怎样?
赖:总之好很多,压力还是很大。
问:对,我在监狱里看到她是很焦虑。
赖:压力还是很大的。这两天休息一下,保安不让我接受采访。
问:保安公司说你在几天以后可以接受采访?
赖:大概一个星期以后。我看到有二十几个记者在下面。我没有走大门,每个门口都有 人,还带着照相机走来走去,我没有让他们看到。
问:你和你太太是同时出来的?
赖:她早一点。
问:几点钟到的家?
赖:十二点到家的。我看到报纸登的,福建省省长讲了,有记者问他远华案的情况。他说远华案已经全部查清楚了。现在只剩下一些尾巴。另外就说我公司应该破产。还有朱熔基说我是贷款二百多亿,跑掉了。就是说我欠银行二百亿,所以说要让我公司破产,要没收那些公司去拍卖。你说有这样说话的吗?福建有人叫朋友传话给我,他告诉我的,他说大概已经要结束了。就是说该抓的已经抓了,该判的已经判了,可能会放弃我,有这样一种说法。因为抓不抓也不是他的事。反正他把这些消息告诉我的朋友,让朋友转告我,就这个意思。
信口开河的《私枭》
赖:我昨天晚上打电话给《亚洲周刊》王健民,他还在看那本书,叫《私枭》。
问:《私枭》我也看了。
赖:里面根本就是胡说八道。里面只有那些关于我们家乡的差不多就是那样。其他都是 他们乱编出来的。说我什么在深圳看到一个歌星,我就去歌厅泡。我从来在深圳都没有去过 歌厅,怎么会送一万块钱的花篮进去?还说她不要,最后送了六十万的,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问:书上还说你看上了一个女演员,说你指着外面一座公寓说,这个就是送给你了,然 后她就跟你好了。
赖:没有这回事的,根本就没有那种事。他们现在就是要让人家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坏 人,他们就得逞了。反正他们可以乱写的。我可以告他的是不是?我要找一个香港那边的律 师告他,太离谱了。
抓到赖昌星 救了方勇
出狱之后,赖昌星开始为出席难民法庭的聆讯而进行准备。
这时,加拿大移民部派出了一个小组,前往中国去搜集中国指控赖昌星的证据,并得到 了中国方面的大力配合。十几天后,移民部小组带着一大堆收获返回加拿大。
他们除了得到了中国政府的准许,在监狱里对李纪周进行了访谈,对赖昌星大哥赖水强 进行了访谈。还有赖昌星在与刘晓辉通电话时被刘偷偷录的音,另外还有中国国家安全部出 具的一张证明,说明赖昌星不是国安部的人,但是,证明上没有人签字,也没有盖章。
赖昌星非常气愤。他说:这些人竟然能做得这么绝。我为他们做了那么多事,现在他们 说我不是他们的人。当年是他们颁给我三等功的,证书、证章都在他们手里。
赖昌星立即和国内的关系联系,找到原来在公司里工作过的一些人,这些人在赖昌星的 律师派驻中国的代表那里,出具了一份证词,说明他们在为赖昌星工作期间,曾经在赖昌星 的办公室里看到过他的三等功的证书和证章。
证据当中还包括,移民部的官员得到了一份六分钟的录像带,是中国警方在监狱中录制的。被问话的人叫方勇,是一个涉嫌挪用公款的贪污犯,曾经逃到加拿大,后来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被加拿大警方扣查,结果发现他是一个中国政府的通缉犯。于是,在加拿大得到中国 保证不判处他死刑的前提下,将方勇交给了中国政府。
录像带中只能看到方勇的头部特写,面前是监狱的几根铁栏杆。
问:你叫什么名字?
答:方勇。
问:怎么写?
答:方便的方,勇敢的勇。
问:今年几岁?
答:三十八岁。
问:哪一年出生的?
答: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问:你因为什么原因被判刑?
答:因为贪污罪被判刑。
问:判处什么刑罚?
答:一审被判死刑。后来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期徒刑。
问:什么时候被判处死刑的?
答:是二OOO年六月八号被判处死刑的。
问:什么时候改判的?
答:二OOO年的十二月十一号改判的。
问:改判了多长时间?今天是几号?
答:今天是……七号吧。
(这时,镜头背后有一个低沉、阴狠的声音提醒说:三月六号。)
问:今天是哪一年的几月几号? (方勇向摄像机的侧面看了一眼)
答:今天是二OO一年的三月六号。
问:算一算多长时间了,改判无期了。
答:两个月二十五天。
问:那就将近三个月了。
答:对。
问:判决已经生效了?
答:生效了。
问:现在已经在服刑了?
答:对。
问:你对自己的判决如何看法?
答:本来自己是判死刑的,后来改判无期以后,感谢政府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问:你现在改造是不是安心?
答:安心。
问:你的案子是什么时候案发的?
答:一九九O年八月底。
问:你是因为……
答:贪污。
问:贪污涉金额多少?
答:一百六十六万。
问:贪污什么单位的?
答:交通银行。
问:宁波交通银行?
答:对。
问:是公款吗?
答:对,公款。
问:后来案发以后你怎么办?
答:案发以后害怕法律制裁,通过非正常手段潜逃到加拿大。
问:什么时候逃到加拿大的?
答:一九九一年十月份。
问:后来呢?
答: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三号,因为交通违章,被加拿大警方逮捕了,发现我是通缉犯, 就把我交给中国警方了。
(这时方勇试图拾起右手来搔头发,他的左手也被带起,可以清楚看见方勇手上戴着手铐)
问:加拿大那边有没有法院的判决?
答:有。他们判我非法居留罪,判我驱逐出境。
问:驱逐出境?
答:对。
问:何时交给中国警方的?
答:二OOO午的一月七号。
问:二OOO年一月七号加拿大警方移交给中国司法机关?
答:对。
问;什么时候判刑的?
答:二OOO年的六月八号,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问:讲下去。
答:二OOO年十二月十一号,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期徒刑。
问:你现在服刑期间生活如何?
答:生活……还可以。
问:环境如何?
答:也可以。
问:工作人员待你怎么样?
答:很好。
问:你有何感想?
答:感谢政府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会在以后的改造生活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 争取减刑。
问:还有什么吗?
答:没有了。
问:以上说的是事实吗?
答:是。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发出承诺书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于二OO一年五月份向加拿大移民部发出一封信函,保证在赖昌星 被加拿大遣返回中国后,中国将不会判处他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 (通知号:O一年O八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谨向加拿大外文暨国际贸易郭致意,并荣幸地对副部长 助理CAron 四月二十七日的来信做出如下答覆:
赖昌星是中国福建厦门特大走私案的首要嫌疑人。他于案发后逃到加拿大。把他遣返回 中国,接受司法审判,对于中国打击腐败及走私活动的努力极为重要。
中国方面注意到加拿大有关遣返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死刑问题的法律规定。有鉴于此,中国政府保证:在赖昌星遣返回中国之后,中国的有关刑事法庭将不会根据他在遣返前所犯的罪行,把他判处死刑。中国的最高司法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做出这项决定。同时,负责审理走私、行贿案件的有关法庭也将被告知这一决定,并将遵照执行。
根据上述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九九条的规定,“死刑必须报请最高 人民法院批准”,有关的刑事法庭将不会判处他死刑,即使判处了死刑,也不会得到最高人 民法院的批准。因此,如果他被遣返回中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处决。
同时,中国也是联合国《反酷刑虐待及非人道处罚公约》的签约国。根据中国有关法律 的规定,在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后的法庭调查期间,以及他如被定罪之后在监狱服刑期间, 他将不会受到酷刑虐待或其他不人道的对待或处罚。
赖昌星的妻子曾明娜也是同一案件的涉紊嫌疑人之一。她同赖昌星一道逃到了加拿大。
如果曾明娜被遣返回中国,上述的承诺也同样适用于她。
中国大使馆值此机会再次向加拿大外交暨国际贸易部郑重承诺上述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 (盖章)
赖昌星得知这一消息后说:我早就知道他们会这样做。
赖:“远华案”真的是冤枉案,他们为了达到目的,就要杀人灭口。如果是能把我引渡回去的话,什么承诺他们都可以做出来。他们为了做得圆满,我也想得出他们应该会做出这种承诺,把我引渡回去,说不会怎么样我,然后在里面叫犯人打也好,他们自己打也好,最 后说你自杀也行,他们这种事都会做的出来啊。
问:你不相信他们的承诺,是吗?
赖:其实承诺不判死刑,引渡也是几年以后的事。到我难民拿不到,什么都输了才会到 这一步。当然承诺总比不承诺好。
问:你刚才担心的是中国先承诺下判死刑,先把你弄回去再说,是这个意思嘛?
赖:是,他们一定会这么做的,反正一回去先把你干掉,不正面把你干掉也会说你自杀了,他们什么都会编得出来,因为他得为这个事情做个圆满的结束啊。我回去了之后,外界就再也听不到我的声音了,不会像是在这里这样的嘛,这里什么都是公开的,犯人也可以接受采访,在中国,一进去就完了,没有人知道嘛。我也有信心,只要加拿大的移民局不要受中国政府的欺骗,我相信我是可以拿到难民身份的,我有信心,我也相信加拿大的法律是公 平的。
在到赖昌星家中采访时,曾明娜向笔者透露,其实,她在九九年初已经着手申请加拿大 的投资移民身份了。当时,她是通过在香港的一家移民顾问公司进行的,他们一家逃到加拿 大时,正在等待加拿大移民部方面的答覆,可惜只差一步。
(十一:赖昌星加国入狱,朱熔基誓言引渡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