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世界》--
--杨继年因其兄偷羊逃跑,把仅11岁的他抓去判刑10年,因抗拒改造等罪名,四次加刑共24年,累计刑期34年。。。。
多年前读索尔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岛》,记得一个小小细节:劳改营向靠近中国的方向迁移,囚犯们都祈求离国境再近点,再近点。。。索尔仁尼琴写道:多年后,我们才知道,中国更坏!你说对了,老索,但还不够!
对于廖亦武在《中国冤案录》中所记述的二十几个案例,无须一一加以转述。挑一篇不太魔幻的《冤死者杨继年》看看。
杨继年的案情实在简单:偷一只羊,坐牢34年。--是不是有点像《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但是,雨果认定的悲惨世界对于我们中国人大约还不算很悲惨。冉阿让偷了一块面包,被判了5年刑,我们的杨继年仅仅是--对不起,我搞错了:杨继年没有偷那只羊,是他的哥哥偷了一只羊被判刑10年。自然,一只羊比起一块面包是多了点,判10年还算不得冤。但接下来全家七八口都成了“偷羊贼家属”,被“管制劳动”4年,这就有一点冤了。后来,因受不了国家煽动组织的群众批斗,“偷羊贼家属”举家外逃。黑夜里,弟弟杨继年迷路失散,转回家中,被警方抓获,在“严惩反革命偷羊贼”、“打倒破坏分子杨小娃”的口号声中开始了他漫长的牢狱生涯。那一年,杨继年刚刚11岁。
这就严重挑战了我们对一般事物的认知能力。怎么可能呢,11岁?是的,11岁。法院刑事判决书上是这样写的:“被告人:杨继连,又名杨志远,男11 岁,内江县人,初识字,贫农家庭成份,盗窃出身,住高梁区奉天乡二联社,汉族。”--如何,你打算相信还是不相信?如若不信,下面还有两张加刑的法律文告为证:1963年发出的加刑起诉书称杨继年18岁,推算回去,1958年杨首次判刑时应为13岁;而另一份文件,1970年发出的加刑判决书则称杨为21 岁,也就是说,1958年进监狱时,杨竟然才9岁。--白纸黑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门一致认定“偷羊贼家属”杨继年是少年入狱。不管是11岁、13岁还是9岁,反正离成年还很有些日子。也许,11岁或13岁入狱应该算是创记录了。但就这个政权之毫无人性,我们还可以找到类似的更加极端的记录。刘宾雁先生在《红色纪念碑》的序言里写道:“……这七年,我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同过去的和正在酿成的各种冤案的受害者接触中间度过的,因而,我便自以为再不会有什么中国人的悲苦和不幸令我惊异了。然而不久我便有机会纠正我的自满。那是到美国以后的事,偶然遇到一位患有精神抑郁症的江西来的留学生,听他的太太说起他的病因--六岁时(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以及那前前后后辛酸而痛苦的情节,我才发现我对于中国人的苦难的了解还远远没有穷尽。”
我们再来看冉阿让。偷一块面包,判刑5年。四次逃跑,共加刑14年,累计刑期19年。杨继年没有偷一只羊,(我们就算他偷了一只羊,)判刑10年,因抗拒改造等罪名,四次加刑共24年,累计刑期34年。如此看来,很有一点魔幻的味道了。
更加匪夷所思的还在后头:在不停申诉了三十来年之后,1991年法院终于有了一个答复:“判刑时年仅11岁经查不实。”那么,法官老爷认为应该是多少岁呢?便再无下文了。杨继年说:“当时气得我自己扇自己百十个嘴巴,难道我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杨继年生于1946年(即被捕时11岁),是有出生证明和村民证词的。--其实,杨继年能否成功地证实自己11岁被捕入狱并不重要。他手上的三份法律文件(两份判决书、一份起诉书),已经铁定地证明了他首次判刑的年龄分别是9岁、11岁或13岁。出现了矛盾的三个年龄是法院的渎职,而悍然将一位少年判刑,则是执法者明目张胆的残暴。
冉阿让出狱后改名换姓,成了大富翁,而且当上了市长。我们的杨继年没有冉阿让幸运,他不具备发财掌权的想像力,而仅仅是想重新开始一种微贱贫穷的生活。
杨继年回到阔别数十年的家乡。父母、兄嫂、姐姐、侄儿、侄女等一大家人都在那场大饥馑中死绝了。耕地和宅基地已被瓜分净尽,家乡不认他了。乡书记说: “一个大活人还叫尿憋死?杨家冲生不了根,你就回监狱嘛,你在里头混了三十几年,那才是你真正的家,说不定还能娶上个女犯人呢。”杨继年问:“你开玩笑么?”乡书记说:“跟你这种人有啥玩笑可开?你回监狱吧。”于是乡政府就给杨继年开了回监的路条:“原我××市东兴区凤天乡杨家冲村二组村民杨继年,因劳改释放,现家里无一亲人、财产等,所以无法生活。根据本人技术特长,故介绍前来××市第一监狱做工。望贵处给予支持,特证。”走投无路的杨继年一路乞讨着走回监狱,“轰地双膝跪下”,恳求入狱。“……我鼻子一酸就嚎啕大哭,监狱折磨我大半辈子,但此刻,高墙、电网是那样亲切,我真想长一对翅膀飞进去,我的监舍,我的双层钢架床,躺在上面,至少有一个房顶遮着,至少没人撵你,至少还算暖和。”杨继年恭敬地“双手呈上乡政府的路条”,并诉说了自己“重返监狱、誓把余生贡献给祖国的劳改事业的强烈愿望”。监狱方面也对他很有感情了,但他牢已坐够,户口已迁回原籍,爱莫能助。狱方打电话开证明要求地方政府安置,把球踢回去。但地方政府仍然拒绝接收,称“再上门纠缠就打断你狗腿”。此时的杨继年,右手右腿已然残废,要再打估计就是左面的狗腿了。待他再次手捧乡政府的路条回到监狱,监狱也对他恩断义绝,绕大墙转了一星期,也无人理睬。他到省里告状,劳改局再次“介绍”他回乡。孰料小小乡政府横蛮依旧,终于把杨继年逼上了“上访作家”的惨痛生涯。“从市、省到中央,几级公、检、法,还有全国人大、国务院信访办、省政府,我见庙就递申诉状。看来,还得告十年状,这条道走到黑了。”
-------如此艰苦卓绝,不过是求一饭一榻一瓦一立锥之地耳!
杨继年是良善之辈,经常心怀感激地回忆起“坐牢的唯一好处”,那就是为了写认罪揭发材料,人人都必须学文化。他说:“我两、三年就脱掉文盲帽子,不用求别人帮我写申诉了。老威同志您看,这床底下,这几口纸箱和麻袋里都是我的杰作,从十几岁到如今,40多年,我写的申诉材料能把人淹死。我无家无室,一条老光棍,所有财产就是申诉。”由此,杨继年先生又创造出另一伟大业绩:他写了几百万字的各类申冤材料,堪称世界上创作量最大的“上访作家”。两年前,他终于含冤而死,这几百万字所记述的荒唐与残忍,就成了留给我们的遗产。
我总是摆脱不了一种不由自主的猜测:杨继年和冉阿让之间存在某种合谋。最后当了市长的冉阿让居然大字不识,而共产党的牢房竟然把杨继年从文盲变成“作家”。冉阿让因持假释出狱的“黄色身份证”而不能就业,在中国,所有的杨继年从出生起就持“农村户口”而严禁脱离农奴地位……倘雨果真有在天之灵,不知当作何感想?
出狱后的冉阿让偷了米里哀主教的银餐具,旋踵被警察拿获。主教称那是送给他的礼物,而且还问他,那一对最值钱的银烛台为何忘记拿走?冉阿让深受感动,自此开始自己全新的生活。在杨继年所遭遇的现实中,没有那样一位主教,更没有那一对慈悲的银烛台。
花样翻新的酷刑……毒打,死去活来的种种毒打,土手铐,几十斤重的脚镣,假枪毙,陪杀场,枪一响泼半脸半肩红白脑浆渣子,嘴里打麻药塞棉花,严防临刑呼喊“反动口号”,打断肋骨并撬嘴塞大粪以检验是否装疯。。。杨继年被关进惩罚小号,不放风,不洗澡,不用筷子,象畜生一样锁在黑暗中长达四年!我知道一位蔑视苦难的犯人,和狱吏较劲,死不低头,发誓把这黑牢底坐穿,一年之后,那狱吏前来巡视,他紧紧抱住仇人的双腿哭喊求饶,人格、尊严与意志荡然无存。杨继年,他如何能在四年黑牢后重返人世?也许全凭他11岁入狱,练的是童子功。还有,再来看看杨继年的即兴式“逃跑”:毫无预谋,从审讯室拔腿就跑。本来,这不是那种我们一般称之为逃跑的行为,而完全是一种应该送医治疗的精神现象。但没有医生,唯有士兵“赶鸭子一般”追撵。“我抵拢墙了,九米高,墙头拉了几道电网,我向后退几步,再俯冲,一次又一次跌跟斗,一次又一次上窜下跳。脑壳撞大了,浑身血口子,哨兵懒洋洋地拉枪栓,鸣枪示警”。。。够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到此该收场了!却不是,双方都兴犹未尽。疯狂了的杨继年继续喊叫着跳跃,一次又一次撞向那九米高的大墙……“哨兵射击了,左一枪,右一枪”等杨继年舞蹈得力竭命尽,虚脱倒地那一刻,“那些追捕的解放军战士才笑嬉嘻地围上前,问我:“逃够没有?“接着拳脚如雨点落下来。”写到此,我不禁深情地怀念起《悲惨世界》中反面角色--那位跟踪冉阿让,迫害孤女寡母的警官沙威,其一举一动是何等绅士呀!
杨继年永远记得他被抓进监狱时乡邻们的掌声。警察先拽过他双手上铐,却不料手腕子太细,铐不住,就用麻绳捆。11岁的杨继年吓得哇哇大哭。警察宣言道:“哭死骇不倒人民政府,无产阶级江山是铁打的!”于是,围观群众都鼓掌欢迎,喊:“整得好!”杨继年赖在地上不走,警察就把他拦腰夹在腋下。“我边哭边蹬腿,姓肖的稳不住,毛了,骂声“狗日的”,把我横搁在膝盖上,噼里啪啦打屁股。周围群众都被惹笑了,几个民兵笑得连步枪也背不住”
“警车停在村口大路旁,同村人象过年一般热热闹闹“护送“我上车”--这一去就是34年,真正是阔别了。再回来,就应该是贺知章的诗境了吧:“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那就太自作多情了:杨继年残了半边身子,一脚高一脚低在村里晃荡了几个来回。不见儿童来“笑问”,却来了一伙人抓贼。杨继年辩解。村长叫来几个老人确认了身份,然后说,“……耕地和宅基地早按人头分给各户了,你家又死得连毛都不剩,你一个孤人挂靠在哪儿?我拿啥子安置你?”杨继年哀求说:“无论咋样今晚你要给我找个住处,能遮雨避风就行。”治保主任说:“你到底滚不滚?”杨继年热泪横流,叫喊道:“我滚不动,我要去你家端碗。”治保主任叫来几个人,把他扔出村口,还顺手塞过一只破碗说:“这是我家看门狗老黄用的,免费送给你。”
在我们的故事里,永远不会有米里哀主教,永远不会有那一对慈悲的银烛台,永远不会有良心发现而投河自尽的沙威警官。亲爱的雨果,如果没有这一切,你拿什么来构造你的“悲惨世界”?我们现在的故事是这样的了:“冉阿让”没有偷一只羊,判刑10年,四次加刑共24年,累计刑期34年。出狱后,他没有盗窃,当然米里哀主教大人就没想起来送他一对银烛台,而送他一只狗碗,并劝慰他重返监牢。“冉阿让”不想发财更不想当市长,而是乞讨着走回监狱,流着泪向“政府” 倾诉自己“誓把余生贡献给祖国的劳改事业的强烈愿望”。他没有能力搭救芳汀、柯赛特。他被捕时所有人都拍手称快。他从来不敢想像革命,圣丹尼街上也没有起义者的街垒和旗帜。而沙威警官,则指挥着由教授学者和警察流氓混编而成的党卫队,早就把可能构筑街垒的一切物件焚之一炬。晚年的“冉阿让”流落巴黎以乞讨和上访为生,同时进行篇幅浩繁的开放式史诗写作:《我没有在11岁偷那只永难消化的羊》。他常常构思小说中自己的结局,说:“我与这个社会有太多的帐没算清,哪天感觉自己不行了,就提前去买10公斤炸药,10支铜雷管,1公斤铁沙子,用四副电瓶接起引燃……”如果实现了,那就是行为艺术结尾,惜乎没来得及:在小说之外的真实世界里,“冉阿让”死于一次偶然的火灾。--如果是这样,亲爱的雨果,你如何来写你那部充满诗意的巨著?!
-----雨果的悲惨世界,被我们中国的冉阿让彻底颠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