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务院关注马国限制新闻自由

发表:2005-08-18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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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17日的新闻例会上,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在回答关于马国扣押大纪元的提问时说,美国对于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支持,以及言论自由的重要性是举世皆知的,美国已在过去的国务院公告中表达了对于马来西亚与言论自由有关的法律,以及其可能对言论自由所采取的限制的关注。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迈可迈克(Sean MCCORMACK)是在8月17日美国国务院新闻例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发表这番言论的。

  美国务院另一名高级官员上个星期在回答关于马国扣押大纪元问题的提问时说,“美国对于言论自由的支持是众所周知的。对于马来西亚的情况,可参照我们关于马来西亚的人权公告。”

  美国国务院在2004年关于马来西亚的人权公告中谴责了马国政府对资讯传播的压制、对外国杂志在马国发行的干涉,以及马来西亚法律中以“国家安全”为由对言论自由做出的限制。

  国务院公告说,“(马来西亚)政府有时直接地限制它视为对国家利益造成困窘或偏见的资讯的传播。例如,政府继续不允许公开透露大气污染指数或登革热的死亡人数。在8月18日,官方新闻代理,国家新闻社(Bernama),对所有的媒体传达了指示,据报导这指示来自于总理的部门,不许报导任何有关禽流感的爆发。”

  公告还谴责了2003 年马国政府对几本外国杂志的发行和销售的干涉,包括《远东经济回顾》(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和《经济学家》(The Economist)。公告称:“政府官员,包括当时的总理穆罕默德(Mahathir),继续指责外国媒体对国家不怀好意和故意专注于负面新闻来误传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环境。2003年,当时的内政部副部长说,如果任何外国杂志对国家和国家领袖做无根据的指控,政府会考虑对它发出禁令。”

  美国国务院公告在谴责马国法律中对言论自由的限制时说,虽然马来西亚宪法中有保障言论和新闻自由的条款,但在实施上,政府限制了表达的自由,新闻工作者也必须实行自我审查。根据(马来西亚)政府的说法,这自由的限制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和与其它国家的友好的关系不得已的作为。

  美国国务院公告还特别谴责了以“公共安全”为由限制言论自由。公告说,“煽动叛乱法令禁止公开评论关于被定义为敏感的问题,譬如种族和宗教事宜。实行上,煽动叛乱法令、政府机密法令(OSA)、犯罪诽谤法律、和一些其它法律曾用来限制或压制异议者的言论。

  大纪元总编郭军女士表示,大纪元总部在美国,属于美国公司,应该受到美国法律的保护。

  政论家曹长青称,马国扣押大纪元,说明中共对大纪元组织的《九评》、退党活动等构成的影响有相当的恐惧,尤其担心马来西亚华人将这些消息传回中国大陆。这是心虚的表现。大纪元高扬道德的旗帜,应该会吸引更多有良知的中国人呼应,使正义真实的声音传播得更广。(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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