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市公安局的遭遇
2002年 3月15日,雷明因电视插播被警察及警察召集的人抓捕到长春市清明街派出所。他们先对雷明进行搜身,又把雷明身上仅剩的200元钱抢走。而后由二个警察把雷明架了出去,没等到门口,就看见有很多人手里拿着麦克风摄像机,要对雷明进行采访,却被警察们一一推开,不准采访。
警察们把雷明架到车上拉到长春市公安局,又将他拖到一个摆放着铁老虎椅、电棍、塑料袋、大铁桶、电炉子房间里,像是一个酒店的包房,比较陈旧,没有暖气,好像早已不经营了。雷明被抬到铁老虎椅上,双手被反背着,两腋窝卡在椅背上,用一条牛皮带从手铐中间穿过,经椅子腿的横穿上绕上来,其中一个警察气急败坏的用脚猛踹手铐,才将牛皮带扣到极限,雷明痛的几乎昏了过去,汗水湿透了全身,身体已丝毫不能动。其中有个姓高的科长诽谤法轮功,雷明大声制止。姓高的科长像气炸了一样,疯狂的奔雷明冲过去打了他一顿嘴巴子,打累了才停手。这时又过来两人把雷明上衣扒开,裤子脱下,露出生殖器和大腿,同时电击雷明的脖子,嘴,大腿、胸部、生殖器、肛门,使雷明痛苦万分,惨叫不止。直到电棍没电就又将电棍充上电。
时又换了两个警察用塑料袋套住雷明的头,紧紧不透一点空气,致使他憋得要咽气了。接着又拿来一个扁头螺丝刀在电炉子上烤,然后再往雷明的脖子上烫,烫的肉皮脱落。
而且警察们还用一个大铁桶套在雷明头上,用一根大铁棍使劲的敲,达到了震耳欲聋的地步。 他们同时还用一个木棍的一端插在肛门上然后另一端卡在椅背底部的横梁上,再用电棍电击肛门,使雷明更加苦不堪言。
大概过了四、五个小时,由于双手被强力拉抻,雷明右骼膊已经脱节了,右小臂呈紫黑色,像残废了一样悠荡着,双手肿的像馒头一样,手指粗了二、三倍。
这样,雷明一直在铁椅子上呆了四天四夜。然后又被送到铁北看守所。
雷明等15人被长春市法院开庭审判
雷明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六个多月后,长春市中级法院要对3月5日直接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审判。2002年9月18号,警察们架着15名法轮功学员进了审判庭。
走在前面的法轮功学员刚到审判庭就高喊“法轮大法好”,后面也同时喊“法轮大法好”。审判庭里坐了300多人,法警把法轮功学员推了出去,法轮功学员被施以高压电棍电击。又一次到审判庭时,一些法轮功学员还是喊了“法轮大法好”。第三次到审判庭时警察捂着法轮功学员的嘴不让喊。法轮功学员刚要辩护时或刚说了几句话,话筒就被强行拿走了。2002年9月20日,法院应该再次开庭,但害怕听到“法轮大法好”,所以他们直接把判决书送到看守所。15名大法弟子法轮功学员对判决不服,在10月20日上诉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审判长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属终审判决时法轮功学员知道已经不给上诉的机会了。
雷明在吉林监狱遭受各种酷刑迫害
2002年10月25日,雷明被送到吉林监狱,在那里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和肉体的摧残。雷明的体重从100多斤降到60、70斤。由于长时间坐板,臀部坐破了,坐出泡、坐出血、坐出茧子。
2004年11月,雷明呼吸困难,生命垂危,被送到医院。因病情严重狱方才给他办了保外就医。雷明从监狱回家是被人背回去的。因长期的残酷迫害,30岁的雷明年纪轻轻的双腿就被致残,目前已肌肉萎缩,不能行走,生活也不能自理。
此照片中雷明脖子上的疤痕是长春市公安局恶警用烧红的螺丝刀烫伤后又用电棍电留下的,此照片是时隔两年雷明出狱后拍摄的。(文中图片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