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联邦政府已经同意承认当年征收人头税是对华人有歧视,并许诺赔偿1250万元。但是其他代表人头税纳税人和其家属的组织则表示这个协议并不妥当。
全加华人平权会(Chinese Canadian National Council ,CCNC)从1984年起就致力于为这些因为种族法案而遭受几十年歧视的受害人向渥太华寻求正式道歉和财务赔偿。
全加华人平权会的执行董事维特黄(Victor Wong)说:“这件事情在中文媒体中引起轩然大波,另我们非常奇怪的是总理和他的政府竟然没有听到人头税纳税人,他们的家人和整个社区的反对声音。”
曾向4000多人头税受害家庭就是否要求政府对受害家庭进行赔偿的平权会,坚持要求马田政府不能只同号称代表280个华人社团30万华人的华联会沟通。
2005年9月,陈丙丁曾代表华联会致信加拿大广播电视及通讯委员会,(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反对新唐人电视台在加拿大播出。为此加拿大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多伦多进行了随机电话调查,在被问及是否知道全加华联代表你反对新唐人电台落地的问题时,1004名被调查的华人中有95.62%的人回答不知道;在被问及全加华联能否代表你的问题时,819名被访者中有 97.31%的人回答不能代表。
在1885-1923年之间,加拿大政府共向8万多位中国移民征收了超过2300万元的人头税,税率在50至500元间不等。当时一个中国劳工工作两年的工资约为500元。
1923年加拿大政府通过了“排华法案”,导致大量华人无法与家人团聚,直到1947年此法案撤销为止。据悉,大约几十名缴纳人头税的华人至今依然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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