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幕中见世态炎凉 原名人记者谈心路(图) “对邪恶势力的纵容就是犯罪” “唯愿今后铁肩担道义”

发表:2005-12-01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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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人》杂志三位记者的证明材料 (王刚提供)

北京《名人》杂志记者冤案曾轰动一时。受害记者经过近3年漫长而艰辛的维权历程,至今仍在黑暗中摸索……

主要受害记者王刚(化名)日前接受大纪元专访时表示,他在整个过程中见证了世态炎凉,见证了中共官场的黑暗与邪恶。他同时表示,虽然如此,我们的维权抗争必会坚持到底,因为对邪恶势力的纵容就是犯罪。

王刚于本月8日声明退出共青团和少先队。他谈到作为受害者体悟最深的一点是:很多中国人有一个问题,包括我自己以前也是,当别人受苦受难的时候,我不知道,或者充当一个看客。当我自己成为受害者时,才发现周围有很多无情的看客,才意识到自己也曾经当过看客。反思以往心更明,唯愿今后铁肩担道义。

震惊新闻界的《名人》杂志记者冤案

2003年1月25日,王刚与同事李某、郝某到位于北京朝阳区的《名人》杂志社领取工资。时任《名人》杂志社行政主管的宋潇递给每个人的只有基本工资2666元,对稿费编辑费只字不提。

几位记者认为,按照正常的工作量,每个人都应该拿到1万元左右的稿费和工资,希望杂志社能结算稿费编辑费。宋潇破口大骂,让赶紧拿钱滚蛋,不然找人“修理”。并且还拿出一个警官证晃了一下,说自己红道黑道都吃得开。

在随后对记者的追打中,宋用力过猛致王刚厚羊皮夹克暴裂20多厘米,王刚躲闪不及,手顺惯性一下就杵在其脸上,没有伤痕或鼻子出血症状。派出所按普通民事纠纷调解完毕。

然而,宋潇当即打电话给其前夫(哈尔滨某前副市长之子),并通过他找来了在朝阳公安分局刑警队担任某领导职务的熟人……原《名人》杂志社长、现黑龙江出版总社副社长于晓北,不但没有正面解决问题,相反却勾结宋潇和朝阳分局,把事态严重化。

北京公检法部门利用关系、滥用职权将小事搞成大事,最终导致3记者中2记者被拘留,王刚被判一年缓刑的刑事处罚,上诉被驳回,为洗脱罪名现在仍在申诉……

黑恶势力勾结 重重黑幕官官相护

王刚表示,我们曾是一群风华正茂的青年记者,但是一件普通的民事纠纷,由于个别害群之马的黑手,官商黑恶势力的勾结,使我们受到了不应有的迫害,工作、生活受到了极其严重的影响,其中部份同事几乎失去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

王刚指出,现在,《名人》杂志这个罪恶的场所虽然被封了,但是我们仍没有如数索回自己应得的合法劳动报酬,我们所遭受的非法的刑事拘留、判刑、行政拘留都没有翻案,迫害我们的人,也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他继续说,在此冤案的背后,我们看到蓄意制造的重重黑幕,实在是触目惊心!此冤案的主要责任人之一、原《名人》杂志社社长于晓北,不但未受处罚,反而升职黑龙江出版总社副社长(副厅级干部)。

宋潇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居然拥有二级警司警官证,我们一直就此通过正常途径向北京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结果。他利用前夫的关系,一手遮天,买通杂志社领导、北京公检法部门……

宋潇的前夫是哈尔滨某前副市长之子,长期在北京做生意,跟北京、特别是朝阳区的关系错综复杂。还有一个从哈尔滨出来的警察,在北京朝阳当官,他们官商勾结在一起,全副武装以流氓手段,对付我们手无寸铁的文弱书生……

他表示,虽然如此,我们的维权抗争必会坚持到底,因为对邪恶势力的纵容就是犯罪。泼给我们的脏水,必将反泼回这些害人者。

世态炎凉人心不古 唯愿今后铁肩担道义

经过整个过程,王刚体会最深的是什么呢?“有的朋友知道我被判刑,就疏远我……虽然我是被冤枉的,但很多人是比较势力的,人家觉得你是倒霉者,就远离你……我充分见证了世态炎凉,人心不古。”

他又说,“但是这对我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让我看清了一些人,想清楚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很多中国人有一个问题,包括我自己以前也是,当别人受苦受难的时候,我不知道,或者充当一个看客。当我自己成为受害者时,才发现周围有很多无情的看客,才意识到自己也曾经当过看客。反思以往心更明,唯愿今后铁肩担道义。这是我作为受害者感悟到的很深的。”

“但是现在中国每天发生那么多冤案,很多人还是在充当看客的角色。也许只有当某一天真正残害到自己身上时,才能体会到那种“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的悲惨境况。”

正告主要责任人 谴责执法犯法者

大纪元记者电话联系了预审员、检察官、法官等。他们一听来由,或者挂断电话,或者表示“无可奉告”,“这事儿我不清楚”……

其中,原《名人》杂志社长、现黑龙江出版总社副社长于晓北(手机:13904513452)一听是海外记者询问《名人》记者冤案的事情,就喊起来:“我没什么说的!管那么多!”随即挂断电话,并长时间关机。

王刚指出,迫害别人的人既是可恨的,又是可怜的,他们最怕的就是事实真相曝光,因而一听有人询问就必然要遮掩或者逃避,做贼心虚。

他说,在公安分局预审的时候,本来是在拽打过程中发生的误伤事件,却被预审强行分割为宋潇先拽完,然后我再打她这样两个事件,从而预审把宋潇拽打我的时候产生对她的误伤,认定为互殴。

在随后检察院的审查中,王刚反复向检察官说明不是故意伤害,对轻伤结论也表示怀疑。但检察官说要是认罪,就很简单,可以调解,要是翻供,就很麻烦。在检察官问王刚是否愿意调解、赔偿时,想早点完结此事的王刚只好无奈地签了字。

后来法院通知王刚去的时候,法官也是说,认罪就可以调解。王刚为了早点结束这个“没有意思让自己难受的官司”,就只好表示同意并交纳了赔偿费1万元。然而,在随后的审判中,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刚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执行。

王刚说:“这个结果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我不承认这个判决,我对他们这些假借法律名义侵犯公民权利的公检法人员表示最强烈的谴责。”

他同时表示,对制造《名人》杂志记者冤案的主要责任人,我保留一切维权手段。同时,也对这几个已经丧失人性和良心的“人”表示最深切的同情,希望他们能够早日改邪归正,并主动站出来接受法律的惩罚,只有这样才是对他们最好的。多行不义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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