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2-28 23:49:00作者:
上海读者马捷八年挑出《新华字典》4000多处“错误”,商务印书馆不认可他的研究成果,近日马捷将售书的上海书城告上法庭。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马捷认为,《新华字典》“页页有错,错误连篇”。 1998年马捷辞去一家月薪2.5万元的台资副总职位,专心为《新华字典》纠错。
从2001年到2004年,马捷先后三次将其研究成果发给出版《新华字典》的商务印书馆编辑部,可是除了第一次去信得到回复外,其他去信迟迟没有得到答复。2005年6月,商务印书馆称马捷书稿缺乏基本的语言学和辞书学常识,达不到出版水平。
2005年7月,马捷在上海书城购买了一本第10版《新华字典》。他把上海书城告上法院,要求书城停售此书,对33元的书费退一赔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他为此付出的误工费等损失2万元。2006年2月27日上海黄浦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控辩双方各执一词,马捷出示了他所整理的第10版《新华字典》中的“差错”及不规范之处。马捷认为第10版《新华字典》,差错率高达万分之十五以上,是一本严重不合格的问题工具书。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最大差错率不能超过万分之一。
出版社暂时保持沉默,上海书城代表律师则表示了无辜。马捷说“我的目的就是让书城意识到在卖不合格产品。”马捷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此书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上海书城是销售者,所以理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