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大陆接受器官移植 成为谋杀罪的共犯?

作者:夏秋 发表:2006-04-1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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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觉得这个标题是危言耸听吗?举世皆同,法律责任可以粗分为两大块,一个是“刑事责任”,一个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严格于“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一般要求处罚对象是明知而故犯,例外罚及过失犯。民事责任则广及故意、过失,甚至对于没有故意与过失行为的对象,亦课以严格的损害赔偿责任,赋予高度的注意义务。举例而言,美国知名的“辛普森杀妻案”,由于严格的刑事构成要件限制,辛普森无罪开释;但在民事责任方面,辛普森却必须负担钜额的损害赔偿责任,以至于必须以破产收场。

刑事责任一般仅及于故意犯。这个“故意”又包括了“明知”以及“虽不确定结果必然发生,但结果之发生却不违反其本意”这样几近于“过失”的行为。举例而言,对着平常有人行走的乡间道路随意开枪,结果击毙视线死角后的路人,即属这类“不确定故意”的行为。还有部分的刑事责任是处罚“没有善尽责任调查来源”,“于不当处所进行交易”这类故意漠视问题存在的行为。最显著的例子就是“收受赃物罪”。例如在网路上交易一辆来源不明、欠缺文件的机车。买受人不能以“我不清楚”“我不知道”而脱罪,即使主观认识上,他真的蒙起眼、遮住耳并闭上嘴巴,实在不知道机车是偷来的。但因为机车这样的商品,一般应该在正常的商店交易,并办理文件过户手续。与常规不符的交易过程,显示买受人内心明知该商品来源不正,因此必须负担刑责。

凡须负刑事责任者,均有民事赔偿责任伴随。

现在回头来看看我们的标题。器官移植一直是器官衰竭病患的救星,也一直是人类大爱的表现。在文明世界里,人体器官只能是“捐赠”,而不能“贩卖”。因为人体器官不能被当成商品,这是人类道德规范的底线,不容跨越。由于台湾器官捐赠量不足,每年有数千民众前往大陆接受器官移植。我们对于这些身染重疾,不得不进行器官移植的病患,深表同情。然而,生命既然是如此的宝贵,就不能以他人一样宝贵的生命为代价。

中共坦承自己是全世界最大的器官供应国,但是是以“死刑犯”充作供体来源。其逻辑令人不可思议,即,只要被冠以“死刑犯”的称号,中共即享有任意摘取其身体器官的权力!然而强摘器官法律责任却正是在“死刑犯”这三个字上展开。中共枪下这些为数众多的“死刑犯”(超过世界上所有国家死刑案件的总和)是在什么样的法律下判决与执行?纽伦堡与东京大审的罪犯,当初也以自己是“执行法律”为抗辩,但却没有成功开脱自己的罪责。谋杀就是谋杀,没有任何一个人类政权可以用一时一地的法律,把谋害人命这个重罪变成是“合法行为”。这个重大的历史教训,人们不能遗忘。

从世界各大媒体报导,包括中共治下的“广东卫视”、长春日报主办的《影视图书周报》以及香港传媒《壹周刊》,客观不容否认的事实告诉我们,这些器官来源有几种样态:

一、 所谓的“死刑犯”(没有取得受刑人的捐赠同意);
二、 所谓的“自愿损赠者”(欠缺捐赠同意书);
三、 直接从不知情的病患身上盗取(骨髓盗取案);
四、 无辜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这些不同样态共同的特征就是:无法交待供体来源。而最应该关切器官来源的接受移植者,却同意漠视这一项最重大的疑点,闭嘴不问,也因此踏上了知情共犯的这条贼船。更违常理的,也是接受移植手术者不能脱罪的重大理由是,每个赴大陆接受移植手术的病患,多是在本国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才赴大陆寻找机会。然而几乎每个病患在不到一个星期,甚至最快是住院后的24小时内,即能得到配对的器官。任何人都知道,这些快速供应的器官,不是从田里种出来的,也不是从树上摘下来的,那是在移植手术前数小时之前仍存活在世界上的、另一个有知有觉的人类身上取下来的。试问,接受移植手术者,能抗辩自己“不知情”或者“我以为一切合法”吗?世界上有哪一个法院能够接受这样的辩词?

至于那些知情的执行移植手术的“医护人员”们,无庸置疑必须负担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负起如同纽伦堡大审时那些被起诉的纳粹医师相同的责任。而这些接受器官移植者,亦难逃其共犯的责任,除了刑事责任,更难逃避民事赔偿之责,还有自己与亲人、子孙难以抬头挺胸做人的耻辱烙印。

2002年国际刑事法庭在荷兰海牙正式成立。国际刑事法庭有权审判在国际社会犯下重大罪行的个人,这些重大罪行包括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等。最重刑期为无期徒刑。2006年3月20日海牙国际刑事庭才针对刚果共和国残暴的民兵组织头目托玛斯.鲁邦加的战争罪进行庭审。

可能有人会想:“做完器官移植后,神不知鬼不觉,如何能追到被移植者头上来?”是不是真的“神不知鬼不觉”,那要在另外的空间见分晓,但最起码在人类的这个物质世界里,“微物迹证”是已经建立的科学鉴证手段。那个移植入体的器官,24小时带在身上跟着走,就是如山铁证。即使供体已经被焚化,其留存在世的亲友,亦可进行DNA检测。况且,赴大陆移植时,中共的各级单位与医疗院所,早已对接受移植者留下了完整的资料。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些资料即使遭到当权者有意的销毁,每个世代都有正义之士顶着风险默默的保存下来。想要赴大陆进行器官移植者,能不三思吗?◇(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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