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偷不抢被人看不起”!如此匪夷所思的“笑贫不笑盗”风气是如何形成的?除了偷盗带来的巨大物质诱惑——“发横财”之外,据了解,其中的一个重要诱因是——“这一行多年也没事,被拘留几天又出来了,逮住了被判重刑的是极少数,我们咋不去偷?”
违法成本低而收益丰厚,在这样的法治状况教诲下,产生“笑贫不笑盗”的民风,当然不让人奇怪,可是,为什么当地盗窃的违法成本又会如此之低呢?是否都是公安机关破案无能、打击不力造成的?显然,要回答好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再来看看这起系列团伙盗窃案的种种怪异内幕——
据悉,该盗窃案的最大特点不仅是歹徒偷盗时肆无忌惮,更在于其盗窃对象的特殊——锁定乡镇政府:仅1年多时间,“就洗劫了40多个乡镇政府办公楼,掳得款物价值50余万元”;不仅如此,这伙匪徒还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作案经验:书记、乡长的办公室是第一目标,而党政办、财政所、计生办等“殷实”单位,则是第二目标……
而与这种盗窃规律相“配合”的被偷盗者行为规律是:“很多单位在遭到盗抢后不报案”,而且即使“在刑警找上门后也不理不睬”,“百般否认被盗抢”……所以产生这种反常的不报案行为,据警方分析:一是因为“乡镇负责人都是治安防范的责任牵头人,怕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二是因为“害怕被人议论被盗钱物来路不明”。
至此,盗窃成本低廉的真正原因无疑已十分清楚,也即,是因为这些被盗的乡镇政府在“诲盗”,他们太“看得起”这些“梁上君子”了,而说到底正是因为腐败——因为无论是乡镇政府治安防范不力、害怕“一票否决”,还是“怕议论被盗钱物来路不明”,都是不折不扣的权力腐败——前者是权力的不作为,后者则是滥作为!
其实,类似河南这起盗窃案中出现的“诲盗”效果,以前我们也有见识,比如近年来小偷偷出贪官之类的新闻就屡见不鲜,而不久前湖南一伙歹徒更是总结出“偷官不偷商”的强盗逻辑:“因为抢劫老板,老板必然报警,而抢劫官员,官员会因担心查经济问题而不敢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