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5-16 22:59:00作者:
经过长时间的多方打听和交涉,据相关交涉律师透露:
近日从山东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得到了著名盲人维权活动家陈光诚的准确信息——陈光诚先生目前被山东国保监视居住于某个幽静宾馆,失去了人身自由!
据说,由于陈光诚先生对临沂当局软硬不理,所在村庄的村民又出于对长期非法软禁陈光诚先生一家人的义愤,群起砸烂了一辆警车,是故临沂地方当局非常恼怒,极力主张据此以“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罪名法办陈光诚先生和其他村民,以达到杀一儆百和消除异己的目的。但是山东省公安厅的许多警务人员另有考量,认为这样做的负面影响太大,而且也容易激化矛盾。所以目前采取了折中的办法,以监视居住的名目剥夺了陈光诚先生的人身自由。
仁之泉认为:
1、即便是对陈光诚先生实行监视居住,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也应该是在陈光诚家中执行;
2、陈光诚先生的家属完全可以依法申请探视和通讯,有关当局不得无理阻;
3、有关方面必须依法保障陈光诚先生及其家属的生命安全和各项权利,不应知法犯法;
4、吁请中央政权的有关部门对陈光诚反映的临沂计生情况进行调查,并尽快纠正错误,惩办相关责任人,还陈光诚先生以公道和自由;
5、“依宪治国”、“建立法治政府”的庄重承诺必须落在实处,请从盲人维权者陈光诚始!
(民主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