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中级法院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哪家医院给钱多 中级法院就分配供体多

发表:2006-06-01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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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盗卖事件曝光以来,追查国际等组织机构打了大量电话到大陆多家医院查询,从医生的谈话录音证实本应为救人淑世的医护工作,在暴利的驱使下已沦为杀人的共犯。在那些利益的纠葛中,有个部门目前还受到忽略的就是──中级法院刑事厅。

据知情人士向大纪元透露,中国大陆的医院医生忙着找病人做器官移植手术以谋取暴利,而中级法院刑事厅则在到处推销供体,身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垄断者──法院,提供肾源等器官的原则是依据医院给钱的多寡来决定。像省级的大医院给钱给的多,供体就较充裕。

为什么是中级法院介入其中?因为中级法院有执行死刑、枪毙要务的权力,所以由刑事厅来直接参与,而高级法院则无权决定,并没有这项任务的执行权。

知情人士也提到,参与做移植手术的医生当得知可能像文革那样,执法就是在犯法,也许会遭中共杀人灭口或将来被清算的命运时,手术做的少的医生会感到害怕,但是移植手术做的多的医生,已经见钱眼红,都麻木了。

针对中级法院也介入活体摘除器官一事,目前尚无专文采访法院的报导,但希望之声在5月24日采访昆明医院一附院移植科护士,护士无意之中就透露了找供体跟法院也有相关:“我们会直接去找肾源,跟法医、法院要有联系的嘛,这边手术一准备好,那边肾源一起,就马上过来,那是不能耽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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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以下两篇报导也略见了中国大陆司法界的黑幕与弊病丛生。

专栏作家张耀杰在2004年8月写过一篇〈和海鹏的不白之冤〉,叙述和海鹏与两位同伙犯了三起抢劫案,在犯罪过程中并没有欠下血债。河北省邢台市中级法院刑事厅审判长侯春平因为1万元的贿赂没有到手,就判处和海鹏及其他两名犯人死刑。

深受美国新闻界重视的普利策奖(Pulitzer Prize,台湾译成“普立兹奖”)今年由《纽约时报》获得国际报导奖,报导1998年8月发生在河南安阳的一起冤案:35岁的钢铁工人秦延洪在警方严刑拷打之下“招供”说,他强奸并杀害了农妇贾海容。在他等候执行死刑期间,一名叫袁秋福的退伍军人走进公安局对值班警察说,他奸杀贾海容等18名妇女细节。死囚室里的秦延洪被宣布无罪释放。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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