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反腐,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吗? ──评中央巡视制度

发表:2006-06-27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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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大陆当局建立中央巡视制度满三周年。三年前,新掌权的胡温政权指派几个纪委、组织部、人大常委会的部级及副部级的高官们组成巡视小组,以钦差大臣的身份,手持尚方宝剑,到各省边走边查,查贪污、查渎职、查违反党纪。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谈话,主要目标是省长和省委书记。

钦差大臣们不能说不辛苦。一年走访几个省,一个省约谈几百人次。不仅工作量大,他们还要像大侦探福尔摩斯一样,从谈话的蛛丝马迹中寻找真相,从排山倒海的“假语村言”中过滤真话,寻找贪官腐败的证据。

为什么需要这些钦差呢?因为省级“一把手”位高权重,监督他们历来是个老大难,中央为此十分头疼。所谓老大难,按照当时的中央巡视组组长任克礼的说法,是因为“群众监督鞭长莫及、舆论监督不便涉及、班子内部监督很难制约”。而胡温指望钦差们能够凭借中央的权威,监督省级一把手,解决这些老大难问题。这一制度刚问世时,的确赢得了大陆民众不少掌声。但是,效果怎样?

2003年时,效果好像不错。官方媒体于那年的8月众口一致高调报道,胡温反腐新政使十三名省部级高官中箭落马。其中包括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云南省长李嘉廷,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等等。但后来呢?前几天《南方周末》刊载了“巡视制度三周年”系列报道,提到2005年的反腐业绩时,只引用了几个“软指标”:中央巡视组于2005年到过81个市,谈话人次达2458。至于到底是否有高官落马,系列报道只字未提。看来,中央巡视小组的反腐效果不过尔尔。

尽管效果不明显,胡温的反腐思路却是明显的。就是用中央的钦差整治省级一把手,用省级的钦差整治市级一把手,再逐渐推广到用市级钦差监督县处级干部。胡温的目的就是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中共党内垂直监督系统。必须承认,三年前,胡温政权在反腐方面还是有一点魄力的。只是这个有点魄力的“钦差治腐”的思路有致命的缺陷。

钦差大臣巡视出访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古时的钦差只有一个老板,就是皇帝。皇帝是用不着贪污的,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现在的钦差要负责的可不是一个老板,而是一大堆老板。包括中组部,中纪委,还有政治局。这一大堆老板有的廉洁,有的不那么廉洁;有的自己干净而子女家属很不干净。眼下,老板中的上海帮和团派,正为抢夺大权而斗得乌眼鸡似的。钦差们应该向谁负责呢?如果省级一把手的贪腐牵连到中央的老板或者老板的儿孙们,钦差们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吗?

大陆民众都知道,巨贪通常手眼通天,背后定有强硬的权力靠山。程维高如果不是在中央有靠山,谁能保护他在贪腐暴露后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平安无事?上海首富周正毅和至今仍滞留在加拿大的赖昌星,显然与中央高层有密切的关系。否则,为何有人敦促周正毅出狱后务必保持低调,“千万不可乱说话”和“不要接受传媒访问”?为何中共高层对赖昌星被引渡回国感到担心?他们怕什么?钦差们敢去查处这些贪官的中央后台吗?如果这些来自中央的巡视小组不能监督中央一级的干部,那么,谁来监督中央?

在反右,文革和六四问题上,北京当局一向主张向前看,拒绝记忆。但在反腐问题上,中共却选择向后看,在一大堆文物故纸堆中,拾出了钦差巡视这个古董。是不是除了向后看,没有别的选择了?当然不是。在稍微发达一点儿和稍微民主一点儿的国家,老百姓监督当官的,媒体监督政府,多数人监督少数人,天经地义,名正言顺。但在中国大陆,中共宁可要古代封建的“草”,也不要现代文明的“苗”。原因应该只有一个:“刑不上中央”。

中共选择自己监督自己,选择少数清官监督多数贪官,使大陆反腐变成不可能的任务。大陆反腐的真正希望在民间、民众、民意。对各级第一把手,特别是对中央的监督,应该依赖于民间、民众、民意。民众不说话,监督没有效。不让民众说话,就是不让监督生效。没有自下而上的监督,中央巡视制度再完美,也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


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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