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亿万元资金被套牢
位于天津河西区峰汇广场的汇众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目前拥有天津汇众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滨海汇众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等七个全资公司,主要以房地产连锁经营为经营载体。2004年实现全年销售量达6亿元。曾被天津市评为“优秀企业”。而如今这家公司已人去楼空,遍布天津市内约百余家的店面均“铁将军”把门。
记者来到天津市河东区经侦队,刚刚早上8点,大队门口已经聚集了数百人 。从该经侦队获悉,据不完全统计,“汇众事件”涉及买卖双方有1000余家,他们中大部分人的房产交易资金被套在“汇众”,涉及资金高达1亿6千万,涉及的家庭目前已多达1000家,另外, 随着事态的发展,牵扯的家庭还将会有上升的可能。
“这么大的房产公司说出问题就出问题呢?”在河西区刑侦大队门口等待消息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今年7月30日,他通过汇众天山南路店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07.99平米,成交价为29万的房子,并于当天签订了买卖三房合同并交齐了所有的费用。7月31日,该店店长谷先生带其来到农行办理贷款事宜,并答应8月10日放款给卖方,但时间一天天过去了,8月13日、20日,刘某先后两次来到该店要求其放款,均无下文。8月23日,刘某来到天津汇众总公司要求退还自己已经缴纳的房款,公司财务主管向其提供了两张总额为25万元的支票,但当刘某拿着支票去银行兑现时却被告知,该账户上资金只有1万多元,因而无法兑现。另外,刘某得知这两张支票均为转账支票,个人用户是无法支取的。
站在一旁的刘小姐欲哭无泪,据了解,6月25日,宋小姐在汇众华龙道店与卖方、汇众签署三方协议,购买了一套总价值为29.3万元的房屋,并与6月30日将全部总额为19.5万元的房款根据汇众“代收代付”要求打入的账户。汇众向其承诺在15日之内办理完毕,并将通知对方。然而当宋小姐7月30日向银行询问此事时才得知,汇众公司仍旧没有给其办理任何事宜。“刚刚工作,想要买房,为了筹钱,身在外地的父母把自己唯一的房子都卖了,但是现在房子没了,钱也没了,我该怎么办?”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人群中陆续有人晕倒。
房产中介投机资本大量存在
据调查,天津市二手房的每月交易量达3000多套、涉及资金达6亿元。正是这6亿元资金滋养着天津市大大小小几十家中介公司。
一位在“汇众事件”中受到牵连的房产中介王某介绍,中介公司的赢利模式大致有三种途径:
其一,中介收取总额1%的服务费。
其二,给客户垫付资金。举例来说,比如A向B卖房子,但A的房子是按揭的,这就需要办理转按揭手续,中介公司先用其他客户的定金或房款为A从银行中赎出房产证,同时收取B的定金,也收取A的资金使用费(买卖双方同时向中介公司支付),最高可达10%,再拿A的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按揭。这些资金的往来全放在中介公司资金账户上,如此一来便为其挪用创造了先决条件。
其三,用其他客户的钱直接买A客户的房产,再以高价卖给B,从中吃差价。可以看出,赢利模式中后两者的赢利途径几乎全靠挪用客户资金实现,中介公司用各种借口拖延客户资金兑付,套利资本因此而大量存在。
王说,在我国开办中介公司门槛较低,租几间房子就能办一家房屋买卖的中介公司。由于缺乏相应的实力,在经营不善时,就会铤而走险。另外,随着国家新政对房产中介监管力度的加强,中介企业原有的赢利途径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新政打击挪用客户资金的流动性,使得已经垫付的资金无法预期收回,与此同时,新客户进入数量的减少又使中介公司挪用客户资金能力减弱,资金链开始断裂,客户买卖房款无法兑现!
天津北洋律所的刘律师认为,房产公司擅自挪用客户资金,首先违反了《合同法》。若挪用后无法归还,那将触犯刑法,涉嫌诈骗与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据了解,目前汇众公司总经理胡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与此同时,天津国信咨询管理公司咨询师刘先生认为,政府监管不力是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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