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制组工会 外商反弹

发表:2006-10-14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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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口号后,中国准备采行新的劳工保障法令,向中国境内的外商企业施压,促其成立工会以改善劳工薪资、福利和工作条件,以免贫富差距扩大,酿成社会动乱。但此举遭美、欧跨国企业强烈反弹,不惜以减缓设厂和投资要胁。

官方支持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十二日表示,将以全球最大零售百货业者美商威名百货(Wal-Mart)成立工会为契机,以包括台、港商在内的全球五百大跨国企业为着力点,推动在中国的外资企业成立工会。这将是中国自一九八○年代开放以来,以往聊备一格的工会首次被赋予实质权力。

全总副主席徐德明表示,外资企业集中的地区,将是全总推广工会的重点,特别是对曾被点名的长期拒不建会的台湾鸿海工业公司所属富士康科技集团、伊士曼柯达和戴尔电脑等跨国企业进行追踪。七月底,威名百货晋江店工会正式成立。至九月底,全中国三十个城市中的六十二家威名分店全部成立工会,会员六千多人。台资“大润发”量贩超市也在济南市总工会推动下成立工会。

纽约时报指出,外商公司是否会坚决抵制成立工会仍不得而知。新法最快可能在明年五月正式生效,专家认为,这意味着在中国的外商公司今后将面临新的挑战。

在相当程度上,外商抵制成立工会系因为中国劳工、能源和土地成本节节高涨,在中国开业的成本持续攀升。不过,新法能否在全国有效推广也不无疑问,因为中央和地方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中国此举引起某些知名跨国公司高度关切,进而警告将减缓其投资幅度。若干美商积极游说中国政府官员,促其修改或放弃该法,美国商会因而成为工运组织和全总抨击的对象。

香港法界人士指出,部分美商认为拟议中的劳工保障法规过于苛刻,成本也过高,如新法规定工会有集体议价和制定工作规范权,雇主也不能任意解雇表现欠佳的员工。对雇主而言,现在要解雇员工已非易事,新法实施后门槛更高。

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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