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富元案获进展 罪名成立罚六千 尚未出狱

作者:黄琦 发表:2006-11-0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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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7日,受到海内外新闻机构高度关注的成都市温江区村民小组长赖富元案取得重大进展。温江区法院作出判决,赖富元“妨害公务罪”罪名成立,罚款六千元。

但因赖富元家属、村民意见严重分歧,陈万芳不敢签署判刑文件,赖富元仍被扣押。

7日下午,上百村民前往温江法院声援赖富元,而法庭只允许20人进入,其他位置均被上级通知到庭的各级干部占据。我们则在外面一边等候,一边则向自由亚洲电台丁小、粤语部姬励思现场转播审判进展。

而附近则驻扎了不少警力,防止突发事件。不愿透露姓名者告诉我们,省公安厅也派了人来。

2点30分,法院开庭,经过1小时左右的审理,法庭内传出消息,法官已经宣布赖富元“妨害公务罪”罪名成立,罚款六千元。

其后,赖富元家属就是否签字发生分歧,赖富元姐姐及部份村民认为法院应当判决无罪,让赖富元妻子陈万芳感到很为难,无法签字,而赖富元的女儿则大哭着对陈万芳说,妈妈,妈妈,我要爸爸,你赶快把字签了吧!

之后,我们立即返回了成都。

晚7点,我们应邀再次前往温江,并与陈万芳、赖富元姐姐进行了面谈。

陈万芳表示,尽管法院没有判决自己丈夫无罪,但考虑到能很快和丈夫见面,她对此判决感到可以接受,很想立即签字与丈夫见面。

而赖富元姐姐则意见相反,主张继续“争取”。

晚10点40分,我们与赖富元的律师冉彤先生取得了联系,冉彤律师为此案取得重大进展付出了很大心血,他表示:这个判决变相无罪,没有判决几年,已经是很罕见的了,完全可以接受。

晚11点,我们和陈万芳分手时,她激动地对我说:“打这个官司,我跑了大半年,跑北京等等,我已经花了4万多元了,有谁给过我一分钱!所有灾难都是我们自己承担;我太累了,我最想的就是立即和丈夫见面,女儿也不想再拖了,我也不想再拖了。”

有趣的是,自我们从2006年8月关注该案起,几乎所有找我们谈话的家属、村民都曾表示,不管怎样判决,即使判缓刑,即使取保候审,只要能很快放人都能接受。

显然,旁观者和承担灾难的当事人观点不一,这是六四天网在维权案例中时常面临的问题。但是,不管怎样,赖富元都是人权受害者,我们都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关注此案,直到赖富元先生走出监狱。

来源:六四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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