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史上最大公款豪赌案宣判

发表:2006-11-25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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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史上最大挪用公款豪赌案24日一审宣判,原东莞塘厦镇镇长李为民受贿及挪用公款共一亿多元人民币到澳门豪赌及到香港赌马和六合彩,法庭认为他受贿罪及挪用公款罪名成立,判囚二十年。法院称,从轻判落是因为他归还一亿多元。

据报道,东莞市中级法院判决指,东莞市塘厦镇原镇长李为民在任樟木头镇副镇长、镇长期间,共挪用公款1.1236亿元,受贿171万元。

鉴于李为民对自己挪用公款的罪行供认不讳,具有自首情节,并且已基本归还其所挪用款项。因此挪用公款罪一项,法院从轻判处李为民有期徒刑十五年,受贿罪则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共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听完判决的李为民当庭表示,是否提出上诉要待仔细看过判决书后再做决定。

现年四十三岁的李为民少年得志,三十岁时已出任塘厦镇副镇长,四十岁时任镇长,案发前是东莞市樟木头镇镇委副书记、镇长,两镇均为东莞的工业强镇。

东莞市中院今年8月对李为民一案进行首次审理。检察机关指,李为民长期参与境外赌博,2000到2004年期间,李为民来往港澳达257次,最密时每周来往四、五次,主要为参赌。2004年国家禁止公务人员到境外赌博后,李还多次以电话线人在澳门疯狂投注。除了在澳门豪赌、向迭码仔借筹码外,他亦疯狂投注本港赛马及六合彩,结果五年间输掉九千多万元。

1998年至2004年期间,李为民利用其担任塘厦镇副镇长、镇长,兼任该镇多家企业法人代表、主管等职务之便,以个人名义写借条及用其它公司名义签借款合同等手段,五十二次挪用公款共一亿多元。所挪用的款项相当于部分地区一个县一年的财政收入,而且款项多用作偿还赌债。

李为民疯狂赌博的五年间,东莞市纪委竟然没有收过一封关于他的举报信,直至去年10月,李为民调任樟木头镇长后,政府例行审计时才发现李为民负责的塘厦经济发展总公司巨额财产去向不明。

李为民随后被“双规”,同年12月被正式逮捕。他在第一次审讯时表现淡然,并声言自己卖掉房产及持有的公司股份便足以清还九千多万元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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