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前雇员赵岩上诉被驳回(图)

发表:2006-12-01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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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法院星期五(12月1日)驳回因欺诈罪被判3年徒刑的《纽约时报》前北京新闻助理赵岩的上诉。

 赵岩的上诉被驳回

赵岩的律师关安平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批评说,上诉失败是因为两级法院都违反了刑法有关取证和法庭核实证词的规定。

关安平解释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的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询问指证, 听取各方证人证言,并经过查证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这个过程都没有。"

关安平说,一审过程中由于赵岩是被起诉泄露国家机密和欺诈罪两项罪名,法庭决定不公开审理,因此没有传唤证人到庭。

关安平说上诉时他曾特别请求法庭传唤证人出庭,接受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询问和指证,但是法庭不予回答。

他说,后来他接到法院通知上诉不会开庭,"书面审理,证人证言不能当庭进行询问和指证,这不就剥夺了赵岩的47条的权利了么!"

分别取证

关安平同时指出一审和二审两个法院的审理过程也都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第97条。

他指出第97条规定, 证人证言的询问必须分开进行,证据才合法,但是本案的证人证言"是被污染了的"。

关安平回顾说,《中国改革》杂志社在收到有关赵岩有欺诈行为的举报后,派一名党支部书记前往取证。

关安平说: "取证的时候他没有分别进行,而是让证人在一间屋子里商量,这个证言就没有效力了,没有证明力,违法了。"

关安平指出,有关的证人都是举报人的亲戚,但是虽然他质疑证言的合法性,法庭仍然坚持使用有关证据。

他说:"就这个证据能证明他所谓地拿钱了,别的证据都证明不了,别的证据都是间接的,没有效力。"

"欺诈罪"

赵岩在2004年9月被捕,被起诉泄露国家机密以及欺诈两项罪名,并被关押至今。

赵岩2004年5月开始担任《纽约时报》研究助理。该报在当年9月7日率先披露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将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卸下中央军委主席职务。

后来,赵岩在上海以涉嫌"泄漏国家机密"罪被捕,引起国际舆论、人权组织关注。

他同时被控欺诈罪,检控方称赵岩于2001年在中国一家报社任职时,向东北地区一位村民索取费用,承诺帮助他逃避劳教。

法庭在8月裁决,泄露国家机密罪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不过欺诈罪成立,并判处赵岩三年有期徒刑。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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