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媒体聚焦北京奥运采访规定

发表:2006-12-05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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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12月1日宣布新规定,放宽对外国记者在北京奥运会及筹备期间采访和报导的限制,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到2008年10月17日截止。奥运采访新规定的出台引起西方媒体广泛关注,部分媒体表示怀疑这项新规定能否切实实施。绝大多数媒体都认为新规定并不能为严密管制下的中国记者带来任何好处。

新旧采访规定对比


北京12月1日宣布,在2008年8月的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及筹备期间,将放松对外国新闻记者的严厉控制。

居住在中国的606位通讯员,以及奥林匹克及筹备期间采访报导的新闻记者,将从2007年1月1 日起,允许像所有其它外国人一样自由旅行,包括到以前半封闭的地区,譬如西藏和新疆。但这项规定直到2008年10月17日前有效,之后将恢复目前的管制。预计超过2万名外国新闻记者将在比赛前和比赛期间到达中国,

进入中国短期逗留的新闻记者,最近一年有5千人。新规定不再要求记者得到东道主的邀请或由哪个组织的成员伴随采访的全过程。新规定出炉之前,外交部以及地方外办机构要求外国新闻记者到各地采访时,必须预先得到地方官员的批准,但他们的申请经常遭到拒绝,在某些情况下,当局还扣留新闻记者,并强制他们签署自我批评书。

在许多情况下,寻求官方允许采访是一个冗长的官僚主义过程,并且没有回复的保证。为了及时捕捉新闻,通讯员们常常不顾这个政策而迳前往采访地,不过一旦被当局捉住,就可能遭到逮捕、拘留和驱逐。

目前安全部和其它官员经常禁止记者与中国人谈话,即使中国人同意谈话也不行。许多中国公民,特别是政府官员,不敢或只是勉强的接受采访,除非这个邀请的谈话已得到上司的认可。

而对于外国人,只有那些北京特别许可的外国记者才能自由出入西藏,通常只限于政府为他们组织的偶尔旅行。这些旅行受到政府官员持续的监督,以保证他们不谈论达赖喇嘛和西藏分离问题。

美联社: 北京对待媒体软硬兼施

北京正在放松对外国记者数十年的管制,周五当局宣布新的规定,将给外国媒体更大的自由,允许他们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筹备期间到中国自由旅行和报导。但即使这些规定已公布于众,中国法院最近却维持对中国记者的监禁判决。北京法院只用了五分钟时间就拒绝了纽约时报研究员赵岩的上诉,他被判了3年监禁。

北京发出的不同信号,表明北京政府对待外国媒体软硬兼施。共产党政府希望奥林匹克为这个国家的国际形象增色,也清楚正面的外国报告将会对此有所帮助。同时,它又压制国内的媒体和互联网评论家,担心他们无拘束的报告会削弱共产党的威信。

根据时代周刊援引没有指名的法庭证人的话说,赵质问法官:“您算是什么法官?这就是您如何使用国家给您的权力?”

新闻自由组织“记者无疆界”注意到北京采取不同的对待方法,容忍外国媒介,却不宽容中国记者。

在这个国家的外国记者有时候也被扣留,因报导范围从农村爱滋病流行到失业都市工人的抗议,因而无摩擦的实施这些规定不太可能。

虽然官员们将不再询问在中国旅行的外国记者,但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表示警察仍然有权力干预,特别是在紧急事件、抗议和其它突发事件。

新规定未触及一些重大的限制,也未提到潜在的麻烦。中国公民仍然被禁止为外国新闻组织担当记者的工作。北京政府正在讨论一项有争议的草案,该草案禁止媒体报告抗议事件,公共卫生流行病,以及对触犯的记者和他们的公司罚款,这个手段已被新加坡使用来威胁外国媒体。

中国的外国记者俱乐部说:“新规定应该是永久的,而不是临时的”,“新规定的真实价值将取决于它们如何实施”。

记者无疆界: 当局没有勇气废弃所有的制约

记者无疆界表示欢迎北京的决定。北京在国际压力下,对在前往中国采访奥运的外国新闻记者放松管制规定。

但这积极的一步由于今天(12月1日)上诉法院的决定而黯然失色,它对纽约时报研究员赵岩维持了3年监禁的原判。

记者无疆界补充说:“遗憾的是,当局没有勇气坚决废弃所有这些严厉制约。我们担心在奥林匹克以后,对国际新闻组织的虐待将会恢复”。记者无疆界提出10项改善措施敦促北京采纳,以使中国按可让国际接受的方式主办奥运会。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听其言观其行

外国媒体驻中国的记者谨慎对待这条新闻。外国记者俱乐部主席和新闻周刊北京局局长美琳达。刘(Melinda Liu)表示:“这是受欢迎的一步”,但她补充说:“证明这些新规定的价值,将取决于它们的实施”。“最大的关注仍然是针对[当局]的非透明性,和向外国或所有其他媒体封锁的习性”。

这种习性明显地表现在官方警察的语言训练指南中。由中国公安大学和北京市公安局出版的“奥林匹克安全英语”,其中包含对话练习,标题为“如何阻止非法的新闻报导”。这个对话教警察,当发现外国记者与中国公民谈论法轮功时,如何用英语表示扣留他。法轮功是被北京官方禁止的精神运动。

一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北京市警察说,他们得到指导,在遇到记者时说:“您是体育记者,您应该只报导比赛”,而且要告诉记者,法轮功是“在报导许可之外”,“您违反报导限制触犯了法律”。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长期呼吁中国当局放松对新闻自由的管制,它的女发言人丽滋-罗伯特(Saria Rees-Roberts)描述这项新规定“引起注意”,但抱怨它们“放松的还不够”。她表示遗憾的是对外国记者的放松管制只从2007年1月1日到运动会结束后约1个月的2008年10月17日为止。

女发言人还说,外国新闻记者及“中国新闻记者都应该被允许自由地报导”。

路透社:国际奥委会在公布前未看见规定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声称,在北京发布之前没有看见这个规定,但刘建超说,双方一直在紧密合作,估计没有任何问题。

人权团体一直在批评国际奥委会授予中国主办权,限制媒体是他们提出的几个关注问题中的一个。

但限制所有外国人旅行到遥远的西部、新疆和西藏的规定,也适用于新闻记者,那里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是外媒的一个焦点。

刘建超说,可能在社会秩序不安定的地方,限制所有的新闻记者,包括外国人,但他没有作进一步评论。

在中国,农村不断发生对社会不平等,环境污染和土地掠夺的抗议。许多外国新闻记者在报道这些事件时遭到拘留。

这个规定从1月1日到2008年10月17日有效,但刘拒绝直接评论,是否北京在奥运之后会恢复自1990年使用至今的老规定。

但这项规定没有说明,当新规定与中国的法律产生矛盾时,譬如与惩罚报导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允许报导紧急事件的媒体的草拟法案冲突时,刘没有解释优先遵循哪一个规定。

Monsters and Critics网站: 新规定不能帮助中国新闻记者

中国上周五保证,在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预备期,放松对外国新闻记者的管制,显示出它的承诺符合国际标准,但似乎不可能为严密管制的中国记者带来直接好处。

位于巴黎的记者无疆界亚洲委员会主席布若瑟(Vincent Brossel)告诉德新社(Deutsche Presse-Agentur dpa)说:“我最初的反映是,政府是在压力下改变规定的”。

布若瑟表示:“他们承认这是个问题”,中国政府目前控制着外国新闻记者。

预计超过2万名外国新闻记者将在比赛前和比赛期间到达中国。布若瑟认为,这些外国新闻记者和中国新闻记者、助理以及维权人士之间的联系,将会影响中国未来的整体媒体气候。

但倍受尊崇的中国编辑和媒体评论员之一的李大同先生表示,在严密受控的国内媒体中,他不指望这个变动会使中国新闻记者受益。

李告诉德新社说:“对外国新闻记者可能很好,但对国内新闻记者不会有任何作用”。他说,新规定不会为国内记者带来任何的松绑,因为北京保持对中国国家媒体的高度控制。

中国新闻记者的报告可能会受到更加严密的限定和审查。

西藏独立支持者或维权人士在北京的潜在抗议,仍然可能被公安局视为紧急事件,意味着外国记者在采访这些事件时将面对可能的拘留,或文字、音像和录像材料的没收。

新规定再次声明,外国新闻记者可以通过政府代办处招募中国助理和翻译人员。但中国公民仍然不允许为外国媒体作新闻记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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