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好象成了教授的副业了?

作者:金海涛 发表:2006-12-23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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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本人曾经在高等学校工作过的缘故吧,故而对教育领域,尤其是高等学校的新闻就特别感兴趣。当然,感兴趣的不仅是正面的,亦有反面的,而且,和一般民众一样,出于对我党媒体报喜不报忧的反感,更对我党不愿报道的负面新闻颇感兴趣,诸如,由于不顾客观规律而急速扩招所导致的毕业即失业呀,高校招生过程中发生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呀,学术腐败、论文剽窃呀,穷人的孩子无钱读书以及每年高考之后父母无力支付孩子攻读大学学费而自杀呀,等等。近年来又不断出现丑闻,包括女学生为了所取考试试题而与老师进行性交易、教授嫖娼等等“人咬狗”式的新闻。这不,今天的媒体上又爆出了教授嫖娼的新闻,请看《南京晨报》的报道:近日,江苏某高校的一名教授到南京出差。因为寂寞难耐,他把一名小姐带到所住宾馆的房间,谈好价格后,两人即脱了衣服行起了苟合之事。没想到,两人在苟合时被突击检查的民警当场查获。据这位教授说,他还在学校里担任着不低的行政职务,也就是我党在大学中的官员了,据说还引起了江苏省有关部门的重视。警方说,撇开其嫖娼一事,林风是个称职的教授、合格的丈夫、孝顺的儿子、不错的父亲。颇多赞美之词,即使如此,他也将面临着50,000元的罚款以及15日的行政拘留。看来无法保留面子了。

其实,在今日中国教授嫖娼已经构不成新闻价值了,君不见,不长的时间里就爆出好几桩教授嫖娼的趣事。那位知名学者、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陆德明嫖娼的事好象是被公开曝光的第一位教授,其后教授嫖娼事件接踵而至。四川某大学54岁知名教授蒙明(又是化名)在自家卧室被他人活活勒死,起因是他嫖宿一个年仅19岁的发廊小姐,被小姐的男友发现而遭杀身之祸;株州工学院教授黄某嫖娼被警察抓获,他施展的软硬功夫,向警察交了5,000元“赞助款”后得以脱身(他很懂得警察的创收门路);4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教授44岁的教授程树良是硕士生导师、九三学社武汉理工大学副主委、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得主,他回湖北老家竟在大街上与发廊妹勾搭上了,只花了190元钱就获得了“性福”,尚包括了洗头、按摩的费用,价廉物美呀,却遭到警察的抓获,于是这位体面的教授再也没了颜面,于是,在警察的警车上跳下,一命呜呼了。

这到底怎么了?嫖娼好象成了教授的副业了。当然,与官员相比,教授的嫖娼颇有些寒酸。官员有钱,于是,包养情妇、二奶、小蜜,可以为情妇、二奶买下专用别墅,而且,不止一处。教授们办不到,只好花个小钱去街上拉个小姐,或者去妓院泡个小妞,这与官员们的“性福”相比,可是天壤之别呀,但也只能屈就了。然而,警察又往往把教授逮个正着,大概也是他们的创收所需吧。

本来高等学校是个清静的、令莘莘学子趋之若鹜的地方,教授是个令人羡慕的职位,然而,曾几何时高等学校变成了一个钻进钱眼的单位,教授嫖娼成了屡屡曝光的新闻点。这不能不和整个中国的大环境联系起来,整个中国官场成了一个污七八糟的大染缸,整个官员阶层从高到低还有不腐败的么?我想,对教授嫖娼这种事恐怕不能仅从教授个人的品格上来加以论述,为什么以前教授嫖娼犹如凤毛麟角,而今日教授嫖娼成了新闻的便饭?这不能不从整个社会的环境去找原因。这正象官员们善于造假、欺上瞒下一样,教授们也学会了造假了,什么“汉芯”工程弄得全世界为之惊愕,教授剽窃别人的论文已是常事了。

整个中国的社会大环境如此,高等学校的小环境也只能如此,我想教授嫖娼这种事还会不断发生,说不定还会和官场一样,也许会出现官员和教授会在妓院碰在一起,象官员共同包养情妇一样,官员和教授一起嫖娼,有些官员为了显赫,不经常去教授那里假惺惺的去想弄个硕士、博士学位的文凭么,那么官员和教授连起手来,在追求“性福”方面也追求一致吧。

(原载民主论坛,文章原题目:又闻教授嫖娼,作者:金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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