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农民工”称呼

发表:2007-03-0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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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工”一词特指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农民。有人大代表在今年的全国人大年会上建议,在新闻媒体和政府文件上取消农民工这一称呼,代之以“外来务工人员”。

全国人大代表吕雷和一些来自广东的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取消“农民工”的称谓,统一称为“工人”或者“外来务工人员”。广东的《南方日报》报导说,吕雷认为农民工这个称呼经常在政府公文中使用,不利于对宪法的正确理解和遵守。

原深圳市长,现任全国政协常委的厉有为则认为,农民工的叫法是界定农民的叫法,建议取消农民工的称谓,改为“外来劳务工”,或者“新型合同制工人”。

在中国,农民工的称呼专指户口在农村人在城市打工的人,被认为带有歧视含义。然而,居住在美国的社会学者刘晓竹表示,改变称呼,对改善对农民工的歧视作用不大---

刘晓竹:“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是一视同仁的。不是所有人都有相同的权利、福利和享受。农民工或者农民阶层是在中国社会的最底层,他们的权利,他们的经济利益与其他族群比起来都相对低,所以说从名称上改不如从制度上改。把农民工变成社会主人公,他们的社会地位就会有所改变吗?还是改变不了。政治和经济的结构因素在那里。”

美国爵硕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谢田也认为,关键问题是中国目前不合理的城乡分隔的户口制度,不解决这个问题,农民工受压迫和歧视的问题无法解决---

谢田:“这个称呼的产生有它的社会背景,为什么叫他农民工?实际上就是他有别于城市工。他实际上已经是工人了,还加上‘农民’,这就是中国社会的不公平,他的劳保、福利什么的都不如城市工人。”

全国政协常委厉有为建议说,对外来劳务工人员在城市享受的福利待遇应给予高度重视。刘晓竹分析说,中国目前贫富悬殊加剧,社会矛盾突出,本质上是制度造成的阶级或者阶层矛盾,而不是称呼的问题。他认为,人大和政协关注这个问题,希望采取措施,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当然比什么都不作好,但允许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工人同等的福利待遇才能真正改善农民工的社会地位---

刘晓竹:“共产党说法是‘贫富矛盾激化’,实际上是‘阶级矛盾激化’,或者‘阶层矛盾激化’,里面有收入差距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权利的不能一视同仁。城乡区别实在没有必要,特别是在现代经济市场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实在没有必要。”

困扰中国农民工的一大问题是子女就学。农民工子女因为是农村户口,无法在父母打工的城市正常就学,必须缴纳数额巨大的借读费。广东江门市副市长李崴提出一个建议,农民工在户口所在地政府领取教育券,然后向就业地城市“买”义务教育。这样就业城市可用教育券向农民工户口地政府结算。他认为,中国教育经费以户籍人数计算,使用教育券对各地政府比较公平。

美国爵硕大学的谢田教授认为,如果务工人员在当地纳税,自然应该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他认为,教育券的方法过于复杂,不容易实行---

谢田:“还是要把农民工从社会的某个层次分出来。还是要把他们当成另外一种工人,所谓第二等级的工人。实际上很简单,在做人口统计的时候,取消户籍制度,教育经费按所有人来计算,而不是光以城市人口计算。”

广东是农民工人数最多的省份。最近两年,许多农民工转往其他地区打工,而广东出现了民工荒,企业无法找到足够的工人,当地政府开始关注农民工待遇等问题。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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