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凡:简评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和《物权法》

作者:伍凡 发表:2007-03-12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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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跟大家谈一谈, 关于中国现在正在召开的人大代表会议, 对这个会议作一简单的评论。3月5日温家宝总理做了府工作报告, 从文字上看,这个工作报告的重点是放在怎样提高民生,解决民生的问题,。第二是要讨论和通过《物权法,》。

温家宝在政府报告中特别强调,在下一年要改善和提高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开支和投入。这是因为目前社会有很多问题,以及在民生方面遇到了很大 的困难,群众有很大的意见, 反映很强烈。 温家宝在工作报告中把民生作为一个重点来讲述,当然他还很多其它方面的重点,我今天我要谈是民生问题和《物权法》。

在他的报告中提到, 在2006年在教育、文化、医疗和科技方面的开支。科技开支是774亿元,教育是536亿元,卫生是138亿元,文化事业是123亿元。和人民生活直接有相关这些开支应该是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这3项相加起来是797亿人民币,按人口平均计算,也就是,按13亿人口计算,每个人得61元人民币。

看看2006年政府的总收入是多少?是3.93万亿人民币,约4万亿人民币。而与人民生活直接有关的教育,医疗和文化开支只不过区区不到800亿人民币。这二者之间的对比是1/50,是政府总开支的2%用在与民生利益直接相关的开支上,相差实在太大了。政府收入这么多,往哪里开支呢?

2006年12月25,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由中纪委作2006年工作报告。中纪委,、国务院研究室和监察部做了一个联合调查报告指出:全国党政国家系统的官员在2006违规违纪挪用、侵占公款吃喝、 休假旅游,、出境出国读书、送礼、滥发奬金福利等这些项目开支达到20,000亿元人民币, 也就相当于2006年政府的财政收入的一半给中共吃喝玩乐用掉了。

前面我讲,给老百姓开销的教育、医疗和文化事业,只有797亿元,按中国每个人头算只摊到61元。而中共官员20,000亿的吃喝、送礼和出国旅游,如按中共500万官员计算,每个一官员要花公家钱40万元。这两项开支的对比是6,557倍。

可是,温家宝所作的报告中写到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要改善人民的生活。我现在不讲别的,我现在仅讲这两个数字:一个是797亿教育医疗等费用,另一个是20,000元的吃喝玩乐,一个数字是公开的,而一个是不公开。那么,请问温家宝,你为什么不在你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被中共官员吃喝玩乐的20,000亿的事实,让它公布於全世界,让老百姓知道呢?可见,在你心中,要么就是你不敢得罪这些官员,要么你根本没有为提高老百姓生活的概念,,只讲空话。

老百姓知不知道这事情?老百姓当然是知道的, 老百姓心里很清楚。因为他们的生活水平没有中共官员们提高的那么多,那么快,也没有那么多的特权。 尽管近20多年来老百姓的生活有了些提高,有了一部分提高,可是,同时老百姓在教育和医疗方面增加了很大很大的负担。

那么请问, 中共政权一年税收40,000亿人民币,并不是没有钱,,为什么不肯多花一点钱在老百姓的医疗上、教育和卫生上呢?温家宝讲,我从明年开始,我对农村所有的中小学生免费教育,书本也免费等等。不错,你这样做很好,很不错,尽管是晚了一些,毕竟竟要开始做了。但是, 我有一个担心,担心在哪里? 你整个政治体制不改变, 还是中共那些官员们在管理和统治农村和下层。

据各种资料反映出中共的县乡村基层单位已经欠公款和负债超过10,000亿人民币。基层单位当然望中央政府拨钱给他们,把钱交给他们,名义上是给教育,给医疗,。实际上,钱到了他们手,就会形成什么现象?就会形成《雁过拔毛》的现象。钱经过官员的手,官员们绝对不会轻松把钱从手上放出去。首先, 这些官员们考虑的是自己过好日子。你想,一个乡长、一个村长可以开公家汽车,甚至有的县是非常贫穷的县,花大钱盖高楼大厦作办公大楼,超过海外的,超过美国任何一个中小城市里的市政府大楼。

现在人们有个问题?你共产党一直提倡说发展经济,发展经济,首先是为谁啊?我想首先是为了中共官员,是为了维持这个政权,并不是实实在在为人民老百姓。我上面列举的两个数字,都是你官方的数字,一个是公开宣布的,另一个是没有公开宣布。这样两个数字强烈的对比,你怎样去解决?请问温家宝先生,你怎么样去滿足那些贪得无厌的、无底洞的中共官员们的要求呢?可见,中国发展经济是究竟为了谁呢?事实己往回答,是为了中共自己。

我们现在回过头来再看看,温家宝在2月26日写过一篇文章,写到中共要走的政治路线,《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他的文章里提到所谓“初级阶段”就是指生产力不发达。而事实上,在近30年来,中国的经济有所发展,用中共自己的说法,中国现在已经是世界上第4大经济体。20066年中国的GDP达到了21万亿人民币,他的成长率是10.7%。

我们现在来看看2006年全国城镇居民的年收入是多少呢?是是11,759元,它的年增长率是10.4%,农村居民的收入是3,587元,年增长率是7.4%。我们现在做一个对比,将居民的收入年增长率和政府税收的年增长率相对比,你可以发现,政府税收的增长率是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率的一倍半,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率的4倍。可见,政府税收的增加并没有增加老百姓的收入,而是增加了中共关员的收入和开销。

温家宝先生,你讲中国的经济还不够发达,就是在中国不发达的状况下,并且中国的财富并不是共产党创造,而是工人农民和资本家创造的状况下,政府税收的一半给官员们吃喝嫖赌花掉。温家宝先生,在你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不管说得多么好听,这些数字的说明共产党统治中国的目的,中共发展经济的目的,不是为了老百姓,而是为了中国共产党的统治和中国共产党官员。

关于《物权法》,这是一部有关在中国大地上的物质所有权的法律。这部法律经过13年的修改,7次审议,都没有通过。今年是第14年,第8次审议,还不知道是不是能通过。2月8日号叫代表们讨论,16日表表决,我估计最后能会通过。为什么?

因为中共现在面临的整个政治和经济的形势,逼迫中共需要这样一本《物权法》,这是一本民法。中共進城建政近60年,把国民党政权的民法全部废除了。共产党根本不重视民法,唯一通过的民法是在上个世纪50年代的《婚姻法》,所有的民法和刑事法统统没有,直到文化大革命之后,才开始有民法。

这部《物权法》是在共产党统治了近60年之后才决定物产权归谁所有。以前共产党不需要规定物产归属于谁的,以前共产党是不需要这些法律的,因为共产党已经讲明了,所有的财产都是掠夺来的,没收资本家和地主的财产。掠夺财产之后归国家所有,但实际上为共产党所有。过去共产党认为,为什么要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呢?根本不需要如此麻烦。

现在情况不同了,改革开放之后引进了香港、澳门、台湾的私人资本,和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资本,难道共产党现在还可以对这些私人资本建造的建筑物和工厂再掠夺吗?不可以了。改革开放30年来,你总要给一个安定的环境、安心地居住、投资和生产的环境。同时,国内的民营资本家也起来了,其中相当多数是由中共党员和太子党利用职权和关系,将国有资产转移到私人名下,成了民营企业资本家,他们也要求一个安定的投资、居住和生产的环境。此外,我上面提到的2006年,中共政权税收为4万亿,其中有一半以上是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投资生产所交纳的税收。如果资本家没有一的安定的投资环境,他们可以不干,那样的话,政府的税收从哪里来?其次,民营企业家赚了钱之后可以把钱转移到外国去,而实际上已经有很多钱转动到外国去啦。因此,共产党政权不得不制定一个法律和法规来保护它的税收财源,而这个财政来源是由工人农民和资本家创造的,并不是共产党创造的,共产党是专门花钱的。

因此,在这种状况下,中共要制定一个法律,这个法律首先是保护共产党利益,而不是保护私人资本家利益,这一点要搞清楚。请看看王兆国副委员长在解释《物权法》的时候特别讲清楚三点原则:《物权法》的总的原则,一,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个物质的东西要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来决定,这不是很荒谬吗?一个物质财产的所有权要由共产党来决定,而不是由资本家投资来决定,这就叫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坚持《物权法》的中国特色。什么叫中国特色?那就是温家宝汫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那就是暴力 + 欺骗 + 四个坚持 + 发展经济,这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路线。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什么是从实际出发?共产党掌权,共产党说了算,并且,大部分财产要放的国家名义地下,这就叫做从实际出发。《物权法》总的目标就是为了维护我共产党利益,要用上面3个《物权法》原则来维护共产党的利益。

30年改革开放之后,如果还没有一个《物权法》,你就无法肯定你改革以后的成果。在参加了WTO之后,共产党还能采用打天下掠夺财产的政策吗?不可以了,所以共产党不得不拿出一个《物权法》。可是,在共产党内还有一批人坚决反对《物权法》,他们联名签名,几千人签名,他们是一批老朽的退休部长们,或者是极左派的犬儒,极左派的知识分子反对《物权法》,他们主张共产党的一统天下,资本家不可以出头,要坚持马列主义道路。他们这样的做法有没有根据?完全有根据,“四个坚持”还在宪法里边嘛!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他们的老祖宗嘛,对他们来讲没有错。但也有一批坚决支持《物权法》的人,他们是获得利益的中共官员和太子党,他们要用法律保护他们巳获的财产。外资外商当然欢迎《物权法》。


但是,胡锦涛温家宝已经看到,如果还要坚持马列主义不放,那么民营资本家就要走了嘛!外国财团也不会进来了,所以在权衡利弊之后,他们就采取一个中间道路,对《物权法》既保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又保留对民营资本家和私人财产适当地保护。

但这个《物权法》有一个很大的误区和缺点,土地资源没有放在《物权法》内。土地资源和物质还有相当大的差别,资产很大一部分是建筑物、工厂厂房和民用住宅,而土地资源是天然资源,是老天给人类的一个资源,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不是可以无限地扩大的。现在中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是由中共的地方官员管理,由中共制定的土地法规管理的。所以,土地还没有列入《物权法》。今后,一旦农民的土地被中共的官员廉价地征用和强购,那么,今后农民的维权运动将会持续不断,社会将会动荡不定。所以,中国应该有一个单一的《土地法》,并且,土地归私官员手上,仍有很大的漏洞。

如此我认为,中国应该一有一本《物权法》,应该比现在更好的一本《物权法》。应该制定一个单独的《土地法》、《国有财产法》和《私有财产法》。并且,为了防止中共官员盗窃国有及私有财产,应该有一部严格的《反贪污腐败法》,与《物权法》相配套。

伍凡
2007-03-11(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中国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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