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3-30 00:35:48作者:
把一个鲜活的30岁少妇用推土机碾压致死,这样惨绝人寰的悲剧发生在江苏连云港新浦区宁海乡海河村,幕后指使者是该村党支部书记冯士柱,冯同时任灌云县宁海自来水厂法人代表。
死者张红的丈夫孙茂敏,是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宁海乡海河村一组村民,据控诉称:2007年1月23日2时许,一辆160大型推土机在连云港市新浦区宁海乡海河村支部书记冯士柱的事先安排密谋下,开足马力故意向我妻子张红冲去,将我妻撞倒在地,沉重的机身从我妻身上开了过去,把我的妻子张红深深的碾压在泥土之中,推土机的履带与大片泥土被我妻的鲜血浸透染红,头部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我妻张红年仅30岁,幼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自小就承受着生活的重负,与人为善,尊老爱幼。与我结婚后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女儿7岁,儿子3岁。年迈的老母得知女儿的死讯悲痛欲绝,众乡亲见到我一对小儿女四下寻母无不凄然泪下。
孙茂敏这样解释他和村支部书记冯士柱的纠纷:2003年3月8日,我和胞兄孙茂能合伙,以3万元人民币买断了海河村一组两座电灌站的经营权和其渠系土地使用权(有拍卖合同书为证)。该合同书中明确规定:任何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变更合同,如有,应向对方给付拍卖款的20%违约金。
我们并没有违约,可是村支书冯士柱却以土地整理为名,单方撕毁合同。我们是一个小小的村民,无意也不敢和村干部对抗,只是提出只要返还给我们的钱,我们没有什么意见。但村支书冯士柱在一分钱都不退给我们的情况下,于2006年11月底就要强行推毁我们使用的渠系,遭到我们的阻止后,他叫村会计孙军于2007年1月18日写来了所谓的理赔清单,只是算空帐而不退钱。19日冯士柱又欲推土,我们央求钱交清后再推土吧!两次推土未成,冯士柱恼羞成怒,命其侄冯明池联系8、9名社会闲散人员于2007年1月22日夜乘座两辆轿车(车号为:苏G50995、苏G50043),手持凶械,耀武扬威地充当冯士柱的打手。冯士柱还公然叫嚣,今夜推土必须成功,谁不给推就打!打死人我负责!众流氓更加有持无恐。这一件本来完全可以控制、可以处理得很好的事情竟在冯士柱与宁海乡的个别领导策划操纵下,演变成一场血淋淋的惨案!
2007年1月22日深夜12点,我们全家熟睡中被巨大的推土机吼叫声惊醒,我起身来到地里一看,众流氓气势汹汹不可一世。为了不让事态扩大,我立即拨打了110,110接警后转宁海派出所,所长潘顶前回电叫我找村支书冯士柱。于是我拨打了冯士柱的电话,冯士柱竟蛮横地回答,今夜渠堆非推不可!我说你将钱退给我们再推好吗?冯士柱断言拒绝:“村里没有钱!你敢挡!今夜就对你不客气!打出人命我负责!”
在我呼救无援的情况下,我又拨打了110,110叫我拨打5819005。这是宁海派出所的电话,派出所所长潘顶前接电称:“这是民事纠纷,不属我们管!”其中有两次,我妻子张红哭着央求他们派出所赶快出警,然而回答的只是冷漠的电话挂断声!
在我先后7次向110、派出所求助,在派出所接警不出警的情况下,我只有和妻子张红、哥哥孙茂能、嫂子陆建花一起向我的承包渠堆走去,不想迎头被众流氓拦截,并对我们大打出手。我妻张红见状,拼命地挣脱众流氓,去拦推土机不让推。推土机在我妻张红的面前停了一下,突然开足马力向我妻冲去。可怜我的妻子张红,就这样被活活地轧压在近20吨的推土机履带下!
孙茂敏哭诉说:我们不知道冯士柱那来的这么大胆如此草芥人命,到了如此无法无天令人发指的程度?我们不知道作为一方平安的“保护神”派出所为什么接警不出警?
孙茂敏列出了案发当日手机和小灵通调出的“话单”:
1月23日零点52分56秒拨打110;
1月23日1时26分41秒拨打冯士柱电话;
1月23日1时35分拨打110;
1月23日1时38分19秒拨打110;
1月23日1时39分零2秒拨打5819005报警;
1月23日1时41分13秒拨打5819005报警;
1月23日1时48分39秒拨打冯士柱电话;
1月23日2时4分32秒拨打110;
1月23日2时5分零8秒拨打110;
1月23日2时28分41秒拨打冯士柱电话;
1月23日2时1分24秒拨打120;
1月23日2时6分50秒拨打120;
更令人难以容忍的是,孙茂敏说:“在我妻子惨死整整一个月的2月22日,冯士柱竟在一天内六次电话威胁我伯父孙松亮等人,并在当天深夜指使数名地痞到我父亲门上威胁:不准再告!不然!还要孙家出人命!还要踩平孙家一门!”
对于孙茂敏的诉说,记者拨打海河村支部书记冯士柱电话核实,但电话处于关机状态。而冯在回答媒体时称:这事跟他没关,已经基本结案了。
记者从另外的渠道记者获知,海河村支部书记冯士柱同时任宁海自来水厂法人,属集体企业。当地卫生部门检查中曾发现该厂无任何卫生设施,属“直供水”,水质也很差,被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死者张红的丈夫孙茂敏,是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宁海乡海河村一组村民,据控诉称:2007年1月23日2时许,一辆160大型推土机在连云港市新浦区宁海乡海河村支部书记冯士柱的事先安排密谋下,开足马力故意向我妻子张红冲去,将我妻撞倒在地,沉重的机身从我妻身上开了过去,把我的妻子张红深深的碾压在泥土之中,推土机的履带与大片泥土被我妻的鲜血浸透染红,头部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我妻张红年仅30岁,幼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自小就承受着生活的重负,与人为善,尊老爱幼。与我结婚后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女儿7岁,儿子3岁。年迈的老母得知女儿的死讯悲痛欲绝,众乡亲见到我一对小儿女四下寻母无不凄然泪下。
孙茂敏这样解释他和村支部书记冯士柱的纠纷:2003年3月8日,我和胞兄孙茂能合伙,以3万元人民币买断了海河村一组两座电灌站的经营权和其渠系土地使用权(有拍卖合同书为证)。该合同书中明确规定:任何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变更合同,如有,应向对方给付拍卖款的20%违约金。
我们并没有违约,可是村支书冯士柱却以土地整理为名,单方撕毁合同。我们是一个小小的村民,无意也不敢和村干部对抗,只是提出只要返还给我们的钱,我们没有什么意见。但村支书冯士柱在一分钱都不退给我们的情况下,于2006年11月底就要强行推毁我们使用的渠系,遭到我们的阻止后,他叫村会计孙军于2007年1月18日写来了所谓的理赔清单,只是算空帐而不退钱。19日冯士柱又欲推土,我们央求钱交清后再推土吧!两次推土未成,冯士柱恼羞成怒,命其侄冯明池联系8、9名社会闲散人员于2007年1月22日夜乘座两辆轿车(车号为:苏G50995、苏G50043),手持凶械,耀武扬威地充当冯士柱的打手。冯士柱还公然叫嚣,今夜推土必须成功,谁不给推就打!打死人我负责!众流氓更加有持无恐。这一件本来完全可以控制、可以处理得很好的事情竟在冯士柱与宁海乡的个别领导策划操纵下,演变成一场血淋淋的惨案!
2007年1月22日深夜12点,我们全家熟睡中被巨大的推土机吼叫声惊醒,我起身来到地里一看,众流氓气势汹汹不可一世。为了不让事态扩大,我立即拨打了110,110接警后转宁海派出所,所长潘顶前回电叫我找村支书冯士柱。于是我拨打了冯士柱的电话,冯士柱竟蛮横地回答,今夜渠堆非推不可!我说你将钱退给我们再推好吗?冯士柱断言拒绝:“村里没有钱!你敢挡!今夜就对你不客气!打出人命我负责!”
在我呼救无援的情况下,我又拨打了110,110叫我拨打5819005。这是宁海派出所的电话,派出所所长潘顶前接电称:“这是民事纠纷,不属我们管!”其中有两次,我妻子张红哭着央求他们派出所赶快出警,然而回答的只是冷漠的电话挂断声!
在我先后7次向110、派出所求助,在派出所接警不出警的情况下,我只有和妻子张红、哥哥孙茂能、嫂子陆建花一起向我的承包渠堆走去,不想迎头被众流氓拦截,并对我们大打出手。我妻张红见状,拼命地挣脱众流氓,去拦推土机不让推。推土机在我妻张红的面前停了一下,突然开足马力向我妻冲去。可怜我的妻子张红,就这样被活活地轧压在近20吨的推土机履带下!
孙茂敏哭诉说:我们不知道冯士柱那来的这么大胆如此草芥人命,到了如此无法无天令人发指的程度?我们不知道作为一方平安的“保护神”派出所为什么接警不出警?
孙茂敏列出了案发当日手机和小灵通调出的“话单”:
1月23日零点52分56秒拨打110;
1月23日1时26分41秒拨打冯士柱电话;
1月23日1时35分拨打110;
1月23日1时38分19秒拨打110;
1月23日1时39分零2秒拨打5819005报警;
1月23日1时41分13秒拨打5819005报警;
1月23日1时48分39秒拨打冯士柱电话;
1月23日2时4分32秒拨打110;
1月23日2时5分零8秒拨打110;
1月23日2时28分41秒拨打冯士柱电话;
1月23日2时1分24秒拨打120;
1月23日2时6分50秒拨打120;
更令人难以容忍的是,孙茂敏说:“在我妻子惨死整整一个月的2月22日,冯士柱竟在一天内六次电话威胁我伯父孙松亮等人,并在当天深夜指使数名地痞到我父亲门上威胁:不准再告!不然!还要孙家出人命!还要踩平孙家一门!”
对于孙茂敏的诉说,记者拨打海河村支部书记冯士柱电话核实,但电话处于关机状态。而冯在回答媒体时称:这事跟他没关,已经基本结案了。
记者从另外的渠道记者获知,海河村支部书记冯士柱同时任宁海自来水厂法人,属集体企业。当地卫生部门检查中曾发现该厂无任何卫生设施,属“直供水”,水质也很差,被责令停止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