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山专栏】从高律师的遭遇再看中共政法系统

作者:孤山 发表:2007-04-14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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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沉寂8个月之久的被称为“中国的脊梁”的著名人权律师高智晟终于打通了胡佳的电话,第一次公开向外界讲出了自去年815日遭秘密抓捕后所遭受的酷刑、洗脑、要挟、诬陷以及对家人的迫害。 

 

从高律师的谈话中,再次确认了中共中央政法委在整个事件中所起的关键作用。高律师说他在被关押期间得悉的信息是:从2006年2月起,由中央政法委指令成立了一个由公检法、安全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每个星期一召开一次例会,每次例会都由中央政法委主持,汇总有涉及高律师案件的国内外情报以及最新所谓的“敌情动态”,发布最新指示。 

中央政法委是一个在宪法、法律中都找不到任何踪影的组织,却可以指挥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安等名义上应该由人大和国务院管辖的国家机器,而人大和国务院居然不仅忍气吞声的受了,转过头来还装模作样的按照这个只敢躲在幕后的秘密组织的命令来通过法律、发布通知、文件。 

另一个早已被反复曝光,这次又被高律师亲身经历的则是中共自称“春风化雨”的“关怀”。从8151222日止,在高律师被关押的129天中,被拷住双手的时间是600小时;被固定在特制的铁椅上的时间是590多小时;被左右双向强光灯照射的时间为590多小时;被强制盘腿坐在地板上反思罪过的时间是800小时左右;被强制擦铺板的次数为385次。这是在2004 年公安部颁布条例禁止使用酷刑和威胁取得口供,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消除刑讯逼供是工作重中之重两年之内发生的。当然,中国司法机关是把法轮功学员排除在任何此类条例之外的,所以他们认为只要宣布高律师是“法轮功头目”就可以为所欲为。 

高智晟案中出现的另一个现象则是与时俱进的妖魔化手段。和以往案子不同的是,当局并没有使用官方媒体批倒批臭”的常规手段,而是动用了海内外特殊力量通过网络和其他非传统媒体来散布谣言。这种来自似乎是维权阵营内的声音和网上身份不明者的暗箭,配合中共当局故意“透露”出来的含糊不清的“内部消息”,意图对高律师造成更大的杀伤。 

不过,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看,也许可以读出完全不同的信息。对一个公开呼吁最高当局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对待法轮功群体的维权律师,需要中共最高当局的某种势力亲自出面动用89年以来最大的司法资源对付,需要破坏中共自己制定而且可以随意使用的全部法律条文,而使用诸如肉体折磨、切断电话和一切对外联系、折磨高律师的妻女等完全拿不上台面的低劣手段。同时使用的诋毁高律师的方法,则是放着每年耗资数以千百亿的宣传部门和宣传工具不敢用,却要依靠那些不能公开身份的媒体和人员散布一些无从证实的谣言。任何一个认为自己还有一点合法性、对自己统治还抱有一丝信心、统治手段还没有到黔驴技穷那一步的政党是做不出来的。 

如果谁认为中共还能维持下去的,就看看它们在对待高智晟律师时的无奈吧。除了那些最后当然要被审判的直接策划者,这个案子里最大的受害者是那些中共败象显露时还跟着作恶的“执法者”。让我们记住直接参与这个案子的部门及其主管: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国安部部长许永跃、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公安部国保局局长陈智敏、公诉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检察官张荣革、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池强、主审法官贾连春、法官王贺、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总队长张宪林和国保总队处长孙伟。 

当纳粹铁蹄在欧洲横行的时候,希姆莱绝对不会想到自己被捕后只能用服毒自杀来逃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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