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2元转账支票骗325万,暴强!

发表:2007-05-19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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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岁的汪振中涉嫌变造支票,将一张702元的转账支票,转眼竟变成金额高达325万元的支票,且蒙混过了银行关,实现了提现企图。昨天,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起票据诈骗案。

  买货收702元退款支票

  现年42岁的安徽个体人员汪振中,1991年7月因伪造发票并高价出售,被劳动教养三年。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5月间,汪振中使用伪造的北京市龙屋装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农村选用合作社开设账户。

  后汪振中使用该账户面额2000元的转账支票在北京市国美电器通州商城购买一台1298元的好记星电子词典,获取一张国美电器通州商城702元退余款的中信银行转账支票。

  被骗款只追回9万余元

  随后,汪振中自称找到一个姓刘的人,“支票都是姓刘的变造的”汪振中称。

  同年5月19日,汪振中持金额变造为325万元的该中信银行转账支票,存入其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农村信用社的账户中,全部提现占为己有,造成国美电器有限公司324万余元损失,至今只挽回9万余元。

  “高明”手段骗过银行

  在法庭上,汪振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异议,表示认罪服法,他说:“我在一个小区干 装修时结识一姓刘的,支票是姓刘的变造的,提现的325万元,除了给孩子交学费、拜佛等花了35万元,其余全都给了姓刘的。”

  公诉人认为汪振中有悔罪表现,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据公诉人介绍,案发后,共追回包括当初帮助提现单位收取的费用等赃款9.6万余元。案件中支票变造后,支票上的水纹完全吻合,用肉眼很难辨识,案发过程中,两家金融机构均未检验出支票系变造,案件中犯罪手段之“高明”比较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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