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大提案:法西斯人体实验耸人听闻

作者:黄琦 发表:2007-06-20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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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中午13点,人权志愿者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4位身着冤服的妇女正在四川省政府信访办大门处示威,希望天网给予关注。

随后,天网义工立即前往,并就寸天英、邓春梅、樊利娟、尹帮琼等4人的投诉进行了采访拍照。



4个不同的家庭 同样的悲剧

据悉,樊利娟、寸天英、邓春梅、尹帮琼是四个地中海贫血病童的母亲,分别住西昌、绵阳安县、德阳、双流四地。因婚前未查遗传病造成了婚后生育地贫儿--- -重型  地中海贫血。该病只能靠输血维持生命,唯一根治办法是进行骨髓移植或脐血移植。医师建议患儿父母孕第二胎,再生一个孩子给患病的女儿移植脐带血有可能救女儿。

这4个母亲分别都在怀孕期间前往四川省计划生育科研所进行羊水检测。并依据工作人员“胎儿没有病”的检测结果生下了孩子。

令人伤心的是,孩子出生不久经过血液检测,也是重型 地中海贫血,每月都要输血维持生命,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据当事人介绍,他们都是第一胎患上了重型地中海贫血症,并且都是在华西二医院汪凤兰教授的推荐下,来到四川省计划生育科研所做产前检测,得到了可以生的检测报告,结果4家人生下的第二胎均患有重型地中海贫血。

判决书用德国哲学家康德名言


为此,4个母亲把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简称计生所]、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生殖卫生学院和汪凤兰大夫告上了法庭。

寸天英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告状的理由是:计生所没有产前诊断的资质,相关人员也没有相应的资质。在此情况下,计生所及其工作人员仍然向原告出具了错误的检测报告,致使原告作出了错误的决定,生下了李智灵,,,,,。

然而,令人乍舌的是,成都武侯区法院审判长陈克刚撰写了判决书时引用了德国哲学家康德名言“没有理性的东西只具有一种相对的价值,只能作为手段,因此叫做物;而有理性的生灵叫做人,因为人依其本质即为目的本身,而不能仅仅做为手段来使用。”

成都武侯区法院做出(2006)武侯民初字第768判决:驳回寸天英的诉讼请求。

我们为此专门找天网义工律师谘询,她看后直摇头“哦,判决书用德国哲学家康德名言,没有见过。”

法西斯人体实验真是耸人听闻

由于对判决书引用的德国哲学家康德名言不知就里,我们不得不上网查询。

不 查则罢,一查吓一跳。2007年01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的四川人大第0430号提案《加强律师专业化训练,提高律师素质,严禁滥用诉 权》中称:律师在代理词中直言不讳的称“被告科研所以原告等为人体实验样本……刻意隐瞒科研课题,……违背了进行人体实验的基本原则”!将实验室检测羊水 说成法西斯的“人体实验”真是耸人听闻!

该提案还称:本案律师将法律关系复杂化,变违法生育为“人权受侵犯”,激化了社会矛盾。处于转形期 社会纠纷峰起、矛盾尖锐。大多数律师都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处理纠纷和维护权利,但少数律师却采用偷换概念、搅昏法官为当事人获得不法 利益,唯恐天下不乱!将小纠纷化为大纠纷,解决难度增大,上访、起诉不断,影响了社会安定和谐。

据了解,该案受到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全国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

针 对此案,我们采访了著名律师李苏滨先生,他指出:法官判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尤其在面对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的案件,更应当坚守法官的职业 操守,不畏上、不畏权,只向法律低头,只向真理低头。本案是否属于[法西斯人体实验],法官应当用法言法语作出解答,不能遇见问题绕着走,更不能拿一些不 着边际的所谓大师名言来搪塞。至于“第0430号加强律师专业化训练,提高律师素质,严禁滥用诉权”的建议,说得好轻松一点是杞人忧天,说得严肃一点是倒 打一耙。


来源:六四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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