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违法拆迁 武汉-中国光谷“排外事件”丑闻(组图)

作者:武汉 发表:2007-08-04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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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开发区违法拆迁,所有被拆迁户都拿不到拆迁协议书,权益受侵害后打官司缺乏最有力的证据,武汉东湖开发区违法拆迁,所有被拆迁户都拿不到拆迁协议书,只能拿到一个小纸条,上面写着拆迁补偿款的金额,拆迁后政府部门随意违约,
被拆迁户权益受侵害后,打官司缺乏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在武汉的115万外来人口,在拆迁中备受歧视,拆迁补偿不及本地人的一半,欢迎各新闻媒体前来采访报导.
详情请看:

我们对所说的每句话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我们已经将把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和东湖高新集团告上法庭 , 欢迎新闻媒体采访报导。

 

 拆迁不给协议书 ---- 武汉 - 中国光谷违法拆迁,蓄意违约
        2002 年6月,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注释:业主单位,相当于老板)委托东湖高新集团(注释:法人单位,相当于打工仔),对东湖开发区关南村进行征地拆迁,根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 72号《武汉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东湖高新和被拆迁户(包括外来户)签订了格式统一的拆迁协议书,协议约定房屋补偿标准为390元/平方 米,并且按原被拆迁正房面积安置还建宅基地,用于拆迁户建房,楼层为三层半。但是几乎所有被拆迁户都没有拿到拆迁协议书,问他们要,他们不给。

拆迁后单方毁约,拒不履行拆迁协议 --- 武汉光谷背信弃义
        到了2003年下半年,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和东湖高新集团变卦了,单方撕毁协议,不还宅基地了,桩基井都打好了的还建宅基地被强行收回。强制性地改为安 置还建房,但同时很突然地做出了一个歧视性排外政策:只给本地人分配还建房(面积和以前相当),收取成本费 390 元 / 平方米;外来人口不分配还建房,每平方米再补偿 200 元拿钱走人。也就是说,拆迁补偿590元/平方米,就把外来人口扫地出门了,而武汉市场上的商品房均价都涨到4000元了,这个拆迁补偿价格在武汉根本买 不到住房,只能买个厕所。这一歧视性排外政策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外来人口的一致抵制。

拆迁公司资产重组,吃肉吐骨头 ---- 只肯获取利益,不肯承担责任
        后来东湖高新集团资产重组,所有债权债务转交给武汉光谷投资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和光谷投资公司同样拒绝安置外来人口。
        2006 年春,还建房小区建好了,本地人都分到了面积大小和以前相当的还建房。外来户要求光谷投资公司履行还建协议遭拒,要求光谷投资公司分配还建房也遭拒,于是开始了在湖北省内长达8个月的上访历程 , 但一直没人解决 , 无奈只得进京上访。



武汉外来人口房产一律视为违法建筑,拆迁时不予安置 ---- 岂有此理
        2006年9月25号去北京上访回来,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仍然态度强硬,拒绝安置。他们说,东湖高新和本地人签的协议有效,和外来人口签的拆迁协议无 效;你河北人只能在河北建房,怎么把房子建到武汉来了呢?外来人口在非户籍所在地建房是违法的,不收回拆迁补偿款已经够仁义的了。

        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说,有部分外来人口以本村村民的名义申请建房,存在欺骗,土地证和房产证无效。外来人口建房都是经过村集体、土地和城建部门批准的, 办证时出示的是本人真实身份证,清楚地表明我们是外来人口,这一点村集体、土地和城建部门都知道,怎么能说是欺骗呢?签定拆迁协议时,出示的是本人真实身 份证,拆迁公司很清楚我们是外来人口,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拆迁协议为什么无效?

        据调查 , 在武汉东湖开发区范围内,拆迁时,外来人口的房产不论建房手续是否齐全,一律视为违法建筑,拆迁补偿被大打折扣.只补偿房屋重置价,不补偿宅基地区位价 ; 而且对外来人口不安置还建房,外来人口实际得到的补偿不及本地人的1/3.外来人口在武汉遭到严重歧视,合法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处境艰难.

进京上访回来受到非法关押,长达 7 天 ---- 政府部门撑腰,打击报复
        于是我们第二次进京上访,可一回来就遭到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打击报复。2006年10月18日 ,他们指挥数名警察将其中一名上访人员押上警车,关押到一个江夏区法制培训班长达 7 天。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镇以东 5--6 公里外的一个废弃的院子里。

        这个所谓的法制培训班,在武汉已存在多年,名义上是进行法制教育,实际上是一个专门关押进京上访人员的拘留所。在这里,限制人生自由;不准外出;不准回 家;要接受警察审讯;做笔录;签名;按手印;被强迫写不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只有写了保证书才能被放出来;并威胁说,再进京上访将被劳动教养 3 年。

拆迁安置大打折扣,恶意侵占外来人口的还建房 -- 房价飞涨让人眼红
        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和光谷投资公司现在拒绝履行原拆迁协议,如果要钱,只补200元/平方米;如果要房,只愿意分给外来人口80平米/户。我们外来创业 者的被拆迁的住房,小的有300多平方米,大的有700多平方米,兄弟姐妹,成家立业,全住在里面,现在只补偿80平方米的住房,这个大家庭怎么住得下?

        我们可是签定了拆迁协议的,武汉政府部门手里有权,就可以肆意践踏国家的《合同法》?况且,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 72 号《武汉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应该拆多少,还多少,本来应该分给我们的其余几百平方米被人非法侵占,不知去向。据说,一些不是被拆迁户的权 势人物也分到了房子。

        我们在武汉市内上访了8个多月,进京上访4次,国家信访局多次发函,敦促武汉有关部门信守承诺,妥善解决,但一直无人解决.大部分外来人口对武汉的政府部 门丧失了信心,迫于无奈,在不平等的拆迁协议上签了字,兄弟姐妹,妻儿老小一大家族人挤在80平米的房子里,艰难度日,本地人象这样大的家庭,至少安置了 400---700平米的还建房.本地人和外地人简直是天壤之别,这和国外的种族歧视有什么区别?

起诉到法院,2007年7月31号开庭
        2007年5月29日,我将起诉书递交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庭于2007年7月12号给我立了案。 2007年7月23号,到法院拿到了通知开庭的传票,2007年7月31号开庭。

民告官受到政府官员的死亡威协,政府官员公然驱赶外来创业者
        由于我拒绝像其它外来创业者那样妥协,坚持打官司,政府部门很恼火。2007年6月,武汉东湖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亲自找到我,说,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流 泪,不到黄河不死心(用死来威协我)。你要打官司就打官司,不要在网上写博客发帖子(限制我的言论自由)。你搬走,不要住在这里了(公然驱赶外来人口)。 你不要影响你的哥哥姐姐,搞得他们在这里不好做人(诛连九族?)。后来他们果真派人去威协吓唬我得哥哥姐姐。

        武汉政府部门伙同拆迁公司违法拆迁,恶意违约;外来人口在武汉遭受严重歧视,合法财产受侵害;上访人员遭打击报复,被非法羁押;武汉政府部门行政干预经济纠纷,政企不分,亦官亦商,欺下瞒上,不作为,乱作为,武汉115万外来人口强烈关注。



我搬家到外地,能建房吗?建房就违法吗?有土地证和建房证也没用吗?

欢迎各外省新闻媒体前来采访调查,我们对以上说的每句话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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